前言 1
五、南京市政府二十四年四月至二十五年十二月工作概况(对五届三中全会报告) 1
陆、首都市政建设(续) 1
一、抗战前之首都建设 1
(一)首都建设计划最初的轮廓 1
一、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对三届四中全会报告) 1
肆、总理陵园之建设与管理 1
前言 1
壹、首都建设概述 1
壹、首都建设概述 1
一、抗战前之首都建设 1
(二)战前十年首都建设的进展 4
二、南京市之经济建设 8
二、南京市之经济建设 8
(一)农村复兴事业之实施 9
二、总理陵墓工程及陵园建设事业报告(对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11
(二)合作事业 12
(三)各项税捐之整理 13
三、民国二十二年之总理陵园建设 18
(四)地政建设 18
(五)金融之整理 21
四、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对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21
(六)度量衡之划一与推行 22
(七)水利建设 24
伍、首都建设委员会之策划与推行 29
一、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对三届三中全会报告) 29
(八)造林事业 30
(九)地方工业 31
(一○)交通建设 32
二、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自十九年三月至十月工作报告(对三届四中全会报告) 41
(十一)市营业 46
三、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之首都建设概况 48
(一)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首都建设之推行概况 48
三、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之首都建设概况 48
第一节 关于农工商者 48
(一)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首都建设之进行概况 48
第二节 救济事业 54
第三节 财政方面 61
三、国民政府关于首都建设之政治总报告(对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62
第四节 土地方面 65
第五节 关于道路沟渠桥梁城门及杂项工程 68
四、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对四届三中全会报告) 69
第六节 水利 79
第七节 建筑各项房屋 82
六、南京市自治工作概况 84
陆、首都市政建设 87
一、兼代南京特别市市长何民魂报告办理市政情形呈国民政府文 87
第八节 公用事业 89
二、一年来之首都市政 92
第九节 交通事业 95
第十节 自来水 98
第十一节 南京市铁路 113
第十二节 南京市公园管理处 114
第一节 关于财政方面者 121
(二)民国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首都建设之进行概况 121
(二)民国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首都建设之进行概况 121
第二节 关于工务方面者 125
第三节 关于卫生方面者 137
第四节 关于公园方面者 144
第五节 关于铁路方面者 145
(一)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七十三次会议纪录 民国十六年四月十七日 147
一、定都南京案--关于国民政府开始在南京办公及发表定都南京宣言之决议 147
贰、中央关于首都建设之决议 147
贰、中央关于首都建设之决议 147
(二)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七十四次会议纪录 民国十六年四月十七日 149
二、拟由遗族学校基金购买市政公债五十万俾资速成自来水案 民国十八年九月十九日 152
附录: 152
(一)首都自来水初步计划之估价 152
(二)首都自来水供给计划经过之大概 154
三、请中央拨款建设首都案 民国十九年三月四日 159
附件:市政建设计划书 160
四、筹集首都建设经费案 民国十九年三月六日 174
五、请指拨的款完成 总理陵墓工程及陵园急要建设案 民国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176
附表:完成 总理陵墓工程及陵园急要建设应需经费一览表 177
六、在首都市内由政府指定地址多处以备各国建造使馆之用案 民国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179
七、请指定俄义庚款为首都建设公债基金案 民国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180
九、首都建设案 民国二十年五月一日 181
八、首都建设应以小学校建设为起点以为全国模范案 民国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181
十、提议以洛阳为行都以长案为西京案 民国二十一年三月五日 185
(一)国民政府移驻洛阳办公宣言 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三十日 186
附录: 186
(二)国民政府定十二月一日移回南京办公令 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87
(一)国民政府任命刘纪文为南京市市长令 民国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189
一、组织南京市政府 189
叁、国民政府与首都建设 189
叁、国民政府与首都建设 189
一、组织南京市政府 189
(一)历任市长之任免 189
(二)国民政府任命何民魂兼南京特别市市长令 民国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189
(一)历任市长之任免 189
1.国民政府免何民魂兼南京特别市市长令 民国十七年七月十四日 190
(三)国民政府复任刘纪文为南京特别市市长 190
2.国民政府任命刘纪文为南京特别市市长令 民国十七年七月十四日 190
(1)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蒋中正请国民政府复任刘纪文为京市市长呈 民国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191
(2)国民政府为复任刘纪文市长事致中央政治会议函 民国十七年七月十日 191
(四)国民政府免刘纪文任魏道明为南京特别市市长令 民国十九年四月十四日 192
附录:南京特别市市长魏道明就职通电 民国十九年四月十九日 192
(3)中央政治会议咨国民政府文 民国十七年七月十一日 192
(五)国民政府免魏道明任马超俊马南京市市长令 民国二十一年一月六日 193
(六)国民政府免马超俊任石瑛为南京市市长令 民国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193
1.行政院为辞石瑛任马超俊市长事致中央政治会议函 民国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194
(七)国民政府免石瑛任马超俊为南京市市长令 民国二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194
2.中央政治会议咨国民政府文 民国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195
3.国民政府文官处致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处函 民国二十四年四月一日 195
(二)法规之制定 196
(二)法规之制定 196
(一)南京特别市暂行条例 196
(二)特别市组织法 205
(三)市组织法 212
附录:市组织法原则 235
(四)修正南京市政府组织规则 236
二、组织首都建设委员会 243
(一)国民政府特派 蒋中正胡汉民戴传贤等为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训令 民国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243
二、组织首都建设委员会 243
(二)国民政府补派张群张阴梧唐生智等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训令 民国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244
(三)国民政府令首都建设委员会限于四月底结束所支经费拨交市政府建设京市小学校舍之用文 民国二十二年四月三日 245
(四)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条例 246
三、组织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 248
三、组织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 248
(一)国民政府特派 蒋中正胡汉民张人杰孙科等为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委员令 民国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248
(二)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 248
(三)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条例 252
七、民国二十四年度「南京教育」 256
(一)国民政府令孙科饬办理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并入首都建设委员会事宜文 民国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257
四、归并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 257
四、归并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 257
(二)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处长林逸民检送首都计划呈请首都建设委员会采用文 民国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8
(三)国民政府第八十七号指令 民国十九年一月十六日 260
五、筹集建设经费 261
(一)南京特别市市政公债条例及发行细则经理章程 261
(一)南京特别市市政公债条例 261
五、筹集建设经费 261
南京特别市市政公债还本付息表 263
南京特别市市政府财政局市产收入一览表 264
南京特别市市政府财政局车捐一览表 265
(二)南京特别市市政公债发行细则 265
(三)南京特别市市政公债经理章程 268
三、南京特别市各项革新与建设 272
(二)民国十八年南京特别市特种建设公债条例 272
民国十八年南京特别市特种建设公债还本付息表 274
(三)总理陵园建筑费各省分担办法 276
(一)国民政府文官处致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处函 民国二十年一月十四日 276
(二)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一二○三号函 276
(三)总理陵园建筑费各省分担办法 277
(一)大会日程、大会职员、出席委员代表、提案汇志 278
六、首都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记录 278
首都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纪略 278
六、首都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纪录 278
(二)全体大会之第一日(四月十五日) 285
首都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宣言 291
(三)全体大会之第二日(四月十六日) 293
(四)全体大会之第三日(四月十七日) 296
首都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议决之各案 299
(五)首都建设委员会通电全国共谋首都建设 民国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304
七、中央政治区之规划 305
(一)国民政府准首都建设委员会公布首都干路系统图令文 民国十九年三月八日 305
七、中央政治区之规划 305
(二)首都干路定名图 305
(三)国民政府令首都建设委员会准明故宫定名中央行政区文 民国二十年五月三十日 306
(四)国民政府令直辖各机关凡主管首都范围内公有土地处分时须送首都建设委员会审查文民国二十年四月八日 306
(五)中央政治区案核定经过 308
(一)行政院为中央政治区案核定经过及变更住宅区原案情形中央政治会议核备函 民国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308
附件:首都建设委员会工程经济两组会同秘书处审查会议记录 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310
(二)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四二七次会议之决议 民国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312
(三)国民政府文官处致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处函 民国二十三年十月八日 312
(六)组织中央政治区土地规划委员会暨勘定中央政治区界址 313
行政院致中央政治会议报告所属机关办理规划中央政治区域之建筑物及道路事宜等案情形函 民国二十四年二月十二日 313
附件: 315
(一)孔祥熙致行政院秘书处报告关于规划中央政治区域之建筑及道路事宜案召集会议情形函 民国二十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315
(二)规划中央政治区会议记录 民国二十四年一月十五日 316
(三)财政内政两部南京市政府呈行政院报告勘定中央政治区四至界址情形文 民国二十四年二月 317
(四)中央政治区域界址审查会记录 民国二十四年二月七日 318
(一)中央政治区土地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民国二十四年三月五日 320
(七)关于中央政治区域各机关建筑地盘分配图及土地整理工程地价支付报告 320
(二)中央政治区土地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录 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八日 322
(三)行政院为也孔祥熙提送院会通过之中央政治区域各机关建筑地盘分配图等安致中央政治会议报告函 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四日 324
四、南京市政府二十二年一月至二十三年十月工作报告(对四届五中全会报告) 324
附件: 325
1.拟议中央政治区分配图案及土地整理工程地价支付等项报告 325
(1)中央政治区各机关建筑地盘分配图说明 326
(2)中央政治区徵收旗地地价概算书 328
(3)中央政治区整理土地初步工程概算书 329
(4)中央政治区地价支付及各机关领地徵款办法 329
(5)借款合同草底 330
2.拟议中央政治区附近土地使用支配修正图报告书 332
中央政治区附近土地使用支配修正图说明 332
附录: 335
(一)南京特别市市政府十八年度施政计划大纲(附预算表) 335
附录: 335
(一)南京特别市市政府十八年度施政计划大纲(附预算表) 335
(二)南京特别市市政府十九年上半年工作计划 354
(二)南京特别市市政府十九年上半年工作计划 354
柒、专载 361
一、建筑中山大道的经过 361
二、浦口市政管理处工作报告 365
三、旗民生计处工作报告 367
四、公园管理处工作报告 374
五、铁路管理处工作报告 379
六、自来水筹备专员办事处工作报告 389
附录:南京市自来水建设概况 396
七、南京市政府财局收支对照明细表(民国二十三年度) 398
八、南京市二十五年夏令防疫清洁卫生联合办事处工作报告 402
(三)南京市政府二十四年度中心工作 425
(三)南京市政府二十四年度中心工作 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