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1
农业部 1
林业部 5
水利部 8
轻工业部 8
纺织工业部 18
商业部 18
化学工业部 21
地质矿产部 37
能源部(电力部分) 38
铁道部 39
邮电部 40
广播电影电视部 45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48
国家环境保护局 51
国家测绘局 57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58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59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62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63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64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 65
农业部 65
林业部 66
水利部 70
轻工业部 70
纺织工业部 87
商业部 87
化学工业部 92
地质矿产部 130
能源部(电力部分) 130
铁道部 132
邮电部 135
广播电影电视部 142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144
国家环境保护局 152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152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153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160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64
三、调整为行业标准的国家标准 166
农业部 166
林业部 170
水利部 174
轻工业部 174
商业部 186
化学工业部 188
地质矿产部 199
能源部(电力部分) 200
铁道部 202
邮电部 202
广播电影电视部 204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204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207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207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209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10
四、废止的国家标准 211
农业部 211
轻工业部 211
化学工业部 211
铁道部 212
邮电部 212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213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213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