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论 1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有关论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见单行本) 33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通过) 33
二、我国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主要原则 46
董必武:党与政权机关的关系(摘自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在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上的讲话) 46
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新年茶会上指出:八十年代是实现四化的重要年代,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一九八○年一月二日《人民日报》) 48
党的领导是实现四化的根本保证(一九七九年四月七日《人民日报》社论) 50
加强党的领导 改善党的领导(一九八○年五月六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 55
论党政分工(一九八○年十二月八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 66
国家的民主化改革必须在安定团结的条件下逐步实现(一九八一年二月八日《人民日报》社论) 74
认真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制——谈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一九八○年九月九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 80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加强政权建设(一九八○年一月十六日《人民日报》社论) 86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一九八○年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 90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一九八○年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 92
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政务院第二百零六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政务院公布)(一九八○年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 95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政务院批准,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一日公安部公布) (一九八○年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 96
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日) 99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一项重要任务(一九八○年二月四日《人民日报》评论员) 104
党中央提出建设西藏的任务和方针(一九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 107
三、国家行政机关 1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10
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一九八二年五月四日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11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报告——一九八二年三月二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一九八二年三月九日《人民日报》) 112
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红旗》杂志编辑部)(《红旗》杂志1982年第6期) 123
国家经济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 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 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简则(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 1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41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 153
四、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171
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干部队伍(一九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社论) 171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一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 175
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一九八二年第三期《红旗》杂志评论员) 185
干部考核势在必行(一九七九年八月八日《人民日报》评论员) 190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193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三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原则批准,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公布) 198
提高警惕 加强保密工作(一九八○年四月十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204
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政务院第八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请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一九五一年六月八日政务院公布) 207
五、行政法规 212
赵紫阳总理谈行政立法(摘自赵紫阳:《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 21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13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措施(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人民日报》)社论 214
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除同目前的宪法、法律和法令相抵触外,继续有效(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14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办公厅) 217
六、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保障 224
朱德同志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一次讲话(一九五○年),一九七九年七月四日《人民日报》 224
严格财经纪律是实现四化的重要保证(一九八○年一月十五日《人民日报》评论员) 236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工作的几项规定(一九八○年七月二日) 239
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一九五○年四月十九日) 242
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245
监察部关于国家监察机关处理公民控诉工作的暂行办法(一九五七年八月三十日) 249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56
七、公安管理 2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十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258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一九五七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一九五七年八月三日国务院公布) 267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269
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6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71
继续办好劳动教养(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评论员) 272
八、民政管理 275
加强民政工作,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一九七八年十月五日《人民日报》评论员) 275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一九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279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日国务院公布) 280
九、司法行政管理 283
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的报告(一九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93
司法部第一副部长李运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条例(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年七月二十日) 2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三日国务院发布) 302
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评论员)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