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 第2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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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

第二条 【民事权益的范围】 1

案例1:侵害他人的婚姻自主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16

第三条 【被侵权人的请求权】 18

第四条 【侵权责任的优先适用】 20

案例2:犯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后,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1

第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的优先适用】 22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23

第六条 【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责任】 23

案例3:银行营业部不严格审查取款人证件的,存在过错 26

案例4:经律师见证的遗嘱因形式要件问题被确认无效的,律师事务所存在过错 26

第七条 【无过错责任】 26

案例5: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接受委托人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应当同委托人一同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28

第八条 【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30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责任方式】 32

案例6:商铺侵犯他人商标权,商场未尽管理责任的须承担连带责任 35

第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 35

案例7:群殴案件中,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各行为人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7

第十一条 【多人分别侵权的连带责任】 38

第十二条 【多人分别侵权的按份责任】 40

第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连带责任的主张形式】 42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内部责任分担】 43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45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49

案例8:户籍在农村,但常年生活工作在城镇,且收入相对稳定的,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其死亡赔偿金 60

案例9: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且相关赔偿标准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61

第十七条 【同一事故多人死亡的同命同价原则】 63

第十八条 【请求赔偿的权利主体范围】 65

案例10:受害人的未出生子女有权提起侵权损害赔偿 68

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的计算标准】 69

第二十条 【与人身权相关的损失计算标准】 71

第二十一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 77

第二十二条 【精神损害赔偿】 78

案例11:盗用他人身份证申办信用卡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由此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给当事人造成精神痛苦的,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84

第二十三条 【防止、制止他人侵权的责任承担】 85

案例12:对于无加害人的见义勇为,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87

第二十四条 【公平分担损失】 88

案例13:公平责任下,双方应该分担损失 89

第二十五条 【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90

第二十六条 【过失相抵】 93

案例14:受害人对所造成损害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96

第二十七条 【受害人故意时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97

第二十八条 【第三人侵权】 101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时的责任形式】 105

案例1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8

第三十条 【正当防卫时的责任形式】 110

案例16: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应该在必要限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112

第三十一条 【紧急避险时的责任形式】 113

案例17: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117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117

第三十二条 【监护人的责任】 117

案例18: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未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的,原监护人也可承担民事责任 123

第三十三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失去意识时的责任形式】 124

案例19:醉酒状态下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125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责任与用工单位责任】 126

案例20: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130

第三十五条 【个人劳务关系的责任承担】 130

案例21: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致使他人人身伤亡的,接受劳务方是赔偿责任主体 133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 135

案例22:网络服务提供者教唆、帮助用户侵权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153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与第三人责任】 154

案例23:生产经营者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159

案例24:在商业银行内因发生抢劫致使他人人身伤害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159

第三十八条 【受伤害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的责任承担】 160

案例25:学校委托其他机构具体承办学生校外活动期间,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并不能以其他机构承办为由免责 163

第三十九条 【受伤害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的责任承担】 165

案例26:因学校处分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是否有过错 167

第四十条 【侵权人为校外人员时的责任承担】 167

案例27:学生受到第三人侵权,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而承担的补偿责任不以损失的30%为上限 169

第五章 产品责任 171

第四十一条 【生产者的产品责任】 171

案例28:产品存在缺陷是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 175

第四十二条 【销售者的产品责任】 176

第四十三条 【产品责任的请求权与追偿权的行使】 179

案例29:产品缺陷构成侵权的,产品生产者、经营者都有过错的,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184

案例30:产品缺陷侵权中,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185

第四十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向第三人追偿权】 186

第四十五条 【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的侵权责任】 191

第四十六条 【缺陷产品的警示、召回】 194

第四十七条 【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 209

案例31:被侵权人要求惩罚性赔偿须证明产品缺陷导致严重的侵权后果 212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214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法律适用】 214

案例32:交管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非定案依据,应当结合案件事实情况及法定的归责原则来对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进行认定划分 234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同时的责任承担】 235

案例33:出借车辆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出借人只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37

第五十条 【机动车已交付但未变更登记的责任承担】 239

案例34:机动车已经转让,未办理转移登记的,受让人对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241

第五十一条 【拼装或报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242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246

第五十三条 【驾驶人逃逸的责任承担】 249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252

第五十四条 【医疗过错责任】 252

案例35:一般情况下,由患者举证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255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以及患者的同意权】 257

案例36:医院未尽到告知义务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261

第五十六条 【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 263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诊疗中的注意义务】 265

案例37:医院未尽到注意义务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66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 268

案例38:伪造病历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272

第五十九条 【医疗产品有缺陷时的责任主体】 273

案例39:患者体内的植入钢板存在缺陷,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赔 276

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的法定免责事由】 277

案例40:患者在被告知需要更精准检查时而没有复查,医疗机构不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281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于资料的保存义务以及患者的查询与复制权】 282

案例41:医院若伪造病历材料或者缺失重要病历材料应推定其有过错 287

第六十二条 【患者的隐私权】 289

第六十三条 【过度诊疗的禁止】 292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293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293

第六十五条 【环境污染的无过错责任】 293

案例42:路灯灯光超出一般公众忍受范围构成光污染 298

第六十六条 【污染者举证责任】 299

案例43:环境污染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302

第六十七条 【污染者责任的确定】 303

第六十八条 【污染者赔偿责任及其向第三人的追偿权】 304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306

第六十九条 【高度危险作业的严格责任】 306

第七十条 【核事故侵权责任】 310

第七十一条 【航空事故侵权责任】 313

案例44: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 320

案例45: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应该承担因民用航空器坠落引起的侵权责任 321

第七十二条 【高度危险物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侵权责任】 321

第七十三条 【高空、高压、地下挖掘以及高速轨道运输侵权责任及其免责】 325

案例46:高度危险作业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331

第七十四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侵权责任】 331

第七十五条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侵权责任】 332

第七十六条 【擅自进入高危区域的责任承担】 333

案例47:未经许可擅自进入高度危险区导致伤害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334

第七十七条 【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 334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337

第七十八条 【动物损害侵权责任】 337

案例48: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可以成为动物侵权的责任主体 340

案例49:不能确定主人的动物,在其进入到封闭空间后造成他人伤害的,应该将该空间管理人作为赔偿主体 340

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341

第八十条 【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严格责任】 342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动物侵权责任】 343

案例50:公园虽履行了警示义务,但并未对特殊游人予以特殊关注,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44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侵权责任】 346

第八十三条 【动物侵权的第三人过错责任】 346

案例51: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第三人或饲养人承担责任 346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的合法原则】 347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348

第八十五条 【搁置物、构筑物、悬挂物侵权的过错推定责任】 348

案例52:围墙倒塌,所有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350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等设施倒塌侵权责任】 351

第八十七条 【高楼坠物的可能加害人责任】 356

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过错推定责任】 357

案例53: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 359

第八十九条 【堆放、倾倒、遗撒物品损害侵权责任】 360

案例54:村民在道路上晒谷,村委会未尽管理职责造成他人汽车损害须承担责任 365

第九十条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侵权责任】 365

案例55:林木折断造成他人伤害的,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367

第九十一条 【公共场所以及路面施工侵权责任】 369

案例56:施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72

第十二章 附 则 373

第九十二条 【施行时间】 373

配套法规 3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2009年8月27日) 37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 376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8月30日) 377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2004年11月19日) 4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年4月2日) 4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2010年6月30日) 4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 4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8日) 4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8月21日) 4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11月27日) 4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6月1日) 44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 45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1年4月22日) 4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节录)(2015年4月24日) 48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节录)(2015年4月24日) 4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节录)(1992年11月7日) 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49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 499

工伤保险条例(2002年4月4日) 511

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12月31日) 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2012年10月26日) 532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10年12月13日) 5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录)(2013年10月25日) 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