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1
第一章 苏维埃集体农庄法的对象和体系 1
第一节 列宁的合作社计划——集体农庄建设的理论基础 1
第二节 集体农庄法的概念和对象 6
第三节 集体农庄法的调整方法 11
第四节 集体农庄法部门的体系 13
第五节 集体农庄法科学的对象和体系 16
第一节 集体农庄立法的主要发展阶段 20
第二章 集体农庄立法史 20
第二节 自1917年10月至全盘集体化开始前调整集体农庄活动的立法 22
第三节 实行全盘集体化时期的集体农庄立法(1929—1935年) 26
第四节 社会主义取得胜利时期的集体农庄立法(1935—1956年) 30
第五节 发达社会主义时期的集体农庄立法(1956—1978年) 39
第三章 集体农庄法渊源 48
第一节 集体农庄法渊源的概念、一般特征和分类,集体农庄法规范及其特点 48
第二节 苏联宪法,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宪法 51
第三节 法律和国家机关的亚法律文件 53
第四节 《集体农庄示范章程》——共产主义社会建设时期的集体农庄农民生活和劳动的法律 58
第五节 各个集体农庄章程。示范章程同各个集体农庄章程的相互关系。集体农庄章程的制定、批准和登记程序 60
第六节 集体农庄内部管理机关的文件 62
第七节 集体农庄理事会的决定 64
第八节 审判实践在调整集体农庄关系中的作用 65
第四章 集体农庄——合作制的社会主义农业企业 67
第一节 集体农庄的概念,它的社会经济和法律性质 67
第二节 作为法人的集体农庄。集体农庄的权利能力。集体农庄——农民的共产主义学校 71
第三节 集体农庄的合并、划小和改组 78
第一节 取得集体农庄成员资格的权利 80
第五章 集体农庄成员资格。集体农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80
第二节 加入集体农庄的条件和手续 81
第三节 集体农庄成员的章程权利和义务 83
第四节 终止集体农庄成员资格的依据、程序和法律后果 87
第六章 集体农庄法律关系 91
第一节 集体农庄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91
第二节 集体农庄内部法律关系的种类和结构 94
第三节 集体农庄外部法律关系的种类和结构 99
第四节 法律部门的统一性,集体农庄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相互关系 102
第一节 党和国家对集体农庄领导的一般特征,它的实质和原则 106
第七章 国家对集体农庄的领导 106
第二节 对集体农庄实施国家领导的机关体系,它们的任务和职能 109
第三节 国家领导集体农庄的组织-法律形式和方法 116
第四节 完善集体农庄领导的途径 119
第八章 集体农庄代表机关 121
第一节 集体农庄最高代表机关——集体农庄庄员代表大会 121
第二节 集体农庄理事会代表会议 123
第三节 集体农庄理事会及其法律地位 124
第四节 集体农庄的其他代表机关 128
分则 130
第九章 集体农庄管理机关和检查委员会 130
第一节 集体农庄民主的概念和实质 130
第二节 集体农庄事务管理机关体系,它的任务和职能 133
第三节 集体农庄管理机关的权限 135
第四节 集体农庄内部企业和分支管理机关 145
第五节 集体农庄检查委员会,它的权利和义务 149
第六节 集体农庄的社会-辅助机关及其法律地位 151
第一节 集体农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一般特征 153
第十章 集体农庄的土地使用权 153
第二节 集体农庄作为土地用户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58
第三节 集体农庄土地用户权的保护 166
第十一章 集体农庄所有权 170
第一节 集体农庄所有权的概念 170
第二节 集体农庄所有权的主体 172
第三节 集体农庄所有权的客体 173
第四节 集体农庄所有权的内容 175
第五节 集体农庄公共基金的结构和法律制度 178
第六节 集体农庄所有权的保护 182
第十二章 集体农庄生产-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法律调整 186
第一节 集体农庄生产-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法律调整的一般特征 186
第二节 集体农庄生产计划的法律形式 187
第三节 集体农庄组织公有农业生产各个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191
第四节 在集体农庄中建立和发展附属企业和副业单位的程序和条件 199
第五节 集体农庄各生产分支实行内部经济核算的程序和条件 201
第六节 集体农庄财务活动的法律调整 204
第七节 集体农庄核算组织和核算实施的法律问题 206
第一节 集体农庄总产品和收入分配办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原则 209
第十三章 集体农庄总产品和收入分配办法的法律调整 209
第二节 集体农庄总产品和收入分配办法 210
第三节 集体农庄实物产品和货币资金分配的特点 215
第十四章 集体农庄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的法律形式 218
第一节 集体农庄劳动组织法律调整的一般特点 218
第二节 集体农庄生产组织的法律形式 221
第三节 集体农庄庄员在公有经济中的劳动权利 222
第四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法律调整 226
第五节 集体农庄庄员的劳动纪律 227
第十五章 集体农庄劳动保护的法律调整 230
第一节 集体农庄劳动保护的法律调整的一般特点 230
第二节 安全技术和生产保健基本规则 233
第三节 妇女与少年的劳动保护 235
第四节 对遵守集体农庄劳动保护立法的监督 239
第五节 违反集体农庄劳动保护规则应负的责任 241
第十六章 集体农庄劳动报酬的法律问题 243
第一节 集体农庄庄员劳动报酬的基本原则 243
第二节 集体农庄劳动报酬制度 247
第三节 从事种植业庄员的劳动报酬 248
第四节 机器拖拉机手的劳动报酬 250
第五节 从事畜牧业庄员的劳动报酬 251
第六节 汽车司机和在农业附属企业、修理业、建筑业以及其他部门工作的庄员的劳动报酬 253
第七节 集体农庄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55
第八节 集体农庄成员劳动报酬纠纷的审理程序 257
第十七章 集体农庄成员社会保障法 259
第一节 集体农庄成员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259
第二节 集体农庄成员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法律制度 262
第三节 集体农庄成员的养老金保障 265
第四节 集体农庄成员的残废优抚金保障 267
第五节 集体农庄庄员家属丧失赡养人优抚金保障 269
第六节 集体农庄主席、专家和机务人员的优抚金保障 270
第七节 集体农庄支付的农庄庄员优抚金补加费保障 273
第八节 集体农庄庄员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保障 274
第九节 女庄员的妊娠和生育补助金 276
第十八章 集体农庄的文化、生活和公用事业 277
第一节 集体农庄庄员文化-生活服务的概念和内容 277
第二节 集体农庄办理集体农庄村镇公用事业的权利和义务帮助集体农庄庄员建设住宅的法律形式 282
第三节 集体农庄培养干部、提高庄员技能的权利和义务 285
第十九章 集体农庄庄员家庭(农庄户)副业的法律地位 287
第一节 集体农庄庄员副业的一般特征及其法律地位 287
第二节 农庄户副业经营权利的主体 288
第三节 关于提供给农庄户的土地的法律制度 290
第四节 农庄户经营副业权利的客体和内容 292
第五节 农庄户成员间的财产关系 294
第二十章 集体农庄法中的责任 297
第一节 集体农庄法中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297
第二节 集体农庄法中责任的依据 299
第三节 集体农庄庄员的纪律责任 301
第四节 集体农庄庄员的物质责任 303
第二十一章 跨单位企业(组织)和联合企业的法律地位 309
第一节 跨农庄和国家-集体农庄生产联系的概念及其在发展集体农庄制度中的意义 309
第二节 跨农庄和国家-集体农庄生产联系的法律-组织形式 312
第三节 集体农庄参加跨单位企业(组织)和联合企业的法律依据、条件和办法 316
第四节 跨单位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调整 318
第五节 跨单位企业(组织)和联合企业的管理机关 320
第一节 集体农庄合同关系的概念、一般特征和种类 322
第二十二章 集体农庄的合同关系 322
第二节 集体农庄物资技术保证合同 327
第三节 集体农庄生产-技术服务合同 329
第四节 集体农庄贷款合同 332
第五节 集体农庄产品销售合同 335
第六节 集体农庄的其他经济合同 339
第七节 合同争议和合同前争议的审理程序 341
第二十三章 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农业生产合作社法的基本原则 343
第一节 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列宁合作社计划的共同经验与特殊经验 343
第二节 农业生产合作社法总则部分的问题 355
第三节 农业生产合作社法分则部分的问题 362
第二十四章 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合作社法律调整的概况 369
第一节 第三世界国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 369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法律基础 371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合作社立法的最重要条款 371
第二十五章 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生产合作社法律调整的概况 375
第一节 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农业合作社的社会-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 375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生产合作社立法的最重要条款 382
第三节 在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上的思想斗争 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