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经典、疑难案例判解》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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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建勋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0
  • ISBN:9787511806857
  • 页数:521 页
图书介绍:本书作者以其10余年间数百起保险案件的审理经验为基础,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和具有探讨价值的疑难案例,对案件审判中最容易发生争议的几十个焦点性问题进行分析。通过法官对案件裁判经过、理由的阐释,读者可了解到保险案件裁判的特殊性和诉讼中应当注意的各种问题。

序 14

作者说明与致谢 14

第一章 保险法的修订以及新、旧保险法的衔接 14

第二章 保险合同的订立 14

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14

二、保险公司业务员代投保人签收保险单的法律责任 20

三、投保人亲属代投保人签署投保书的法律后果 25

四、保险公司业务员代投保人签署保险利益演示表 29

五、保险公司业务员代投保人签署委托银行扣划保险费协议书 35

六、保险公司有权以正当理由拒绝投保人提出的保证续保申请 41

第三章 保险合同的生效、无效、效力中止、效力恢复以及合同解除一、保险公司可以与投保人约定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 51

二、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为无效 59

三、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与效力恢复 69

四、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84

第四章 保险合同条款的法定无效与解释方法 93

一、保险合同条款因免除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而无效 93

二、保险合同条款因排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99

三、保险条款有两种以上合理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 106

四、对于保险合同中的科学术语,不宜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 116

第五章 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 123

一、如实告知义务是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的基本义务 123

二、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判定 139

三、投保人承担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险公司提出询问为前提 151

四、投保人承担如实告知义务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范围为限 159

五、投保人免除如实告知义务的判定 173

第六章 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 182

一、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提供格式条款 182

二、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的认定及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 190

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因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而不生效 205

第七章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不当行为及后果 213

一、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导致自身死亡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13

二、被保险人虚构保险事故的原因,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30

第八章 关于被保险人自杀 242

保险公司应当对被保险人自杀承担证明责任 242

第九章 受益人的指定、变更与权利丧失 257

一、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时,不得指定投保人为受益人 257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权变更受益人 264

三、应当允许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指定受益人 270

第十章 健康保险 280

一、医疗费用保险的理赔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280

二、重大疾病保险项下“重大疾病”的认定 289

第十一章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被转让以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的增加一、保险标的被转让后,原被保险人丧失保险金请求权 299

二、保险标的被转让后,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309

三、保险公司对于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324

第十二章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一、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法律后果 337

二、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可以判明的,以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356

第十三章 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 379

第十四章 责任保险 379

一、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向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379

二、被保险人未向第三者履行赔偿义务不得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391

三、第三者直接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的情形 401

四、责任保险的特殊险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14

五、第三者身份无法确认情况下保险金的赔偿 430

六、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第三者范围的界定 438

七、被保险人因与第三者发生纠纷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保险公司负担 447

第十五章 保险理赔 458

一、行为人未经被保险人允许驾驶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58

二、逻辑推理在认定保险事故过程中的运用 465

三、被保险人死亡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转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479

四、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已经自第三者获得赔偿的后果 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