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暴力犯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3
第一章 故意杀人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3
第一节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司法认定 3
一、故意杀人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3
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4
三、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1
四、相约自杀的处理 14
五、逼迫自杀的处理 16
六、其他引起他人自杀案件的处理 18
七、犯罪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的处理 18
八、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20
九、故意杀人罪既遂未遂的认定 34
第二节 故意杀人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41
一、故意杀人罪证据的一般特点 42
二、故意杀人罪的常见作案手段 43
三、证明对象 44
四、故意杀人犯罪证据的调查与收集 45
五、故意杀人罪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48
第二章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65
第一节 故意伤害罪的概念与司法认定 65
一、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65
二、故意伤害罪犯罪未遂形态的认定 66
三、故意伤害行为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68
四、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 69
五、故意伤害罪与包含伤害内容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70
第二节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71
一、伤害案件犯罪的特点 71
二、故意伤害案件证据的一般特点 73
三、故意伤害案件常见的作案手段 75
四、故意伤害案件的证明对象 76
五、故意伤害案件证据的收集与调查 77
六、故意伤害案件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87
第一节 抢劫罪的概念和司法认定 96
一、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96
第三章 抢劫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96
二、对抢劫罪之“暴力”手段的几个具体问题的正确理解 99
三、抢劫罪中“胁迫”手段的理解与把握 104
四、强行侵占非法财物案件的定性 107
五、抢劫与盗窃、诈骗、抢夺等相互转化案件的处理 111
六、如何正确地把握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 114
七、对“入户抢劫”的把握 119
八、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把握 122
九、“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认定 123
十、“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 124
十一、“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认定 124
十二、“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认定 125
十三、“持枪抢劫”的认定 125
一、抢劫犯罪的证据特点 126
十四、“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的认定 126
第二节 抢劫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126
二、抢劫案件常见的作案手段 129
三、抢劫罪的证据对象 131
四、抢劫罪证据的调查与收集 132
五、抢劫罪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142
第四章 绑架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156
第一节 绑架罪的概念和司法认定 156
一、绑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56
二、绑架勒赎犯罪犯罪对象中“人”的司法认定 157
三、绑架勒赎犯罪犯罪对象中“财物”的司法认定 157
四、绑架罪客观行为方式种类的司法认定 160
五、绑架他人的行为是否必须违背被绑架人的意志 163
六、绑架行为是否要求使被绑架人离开原来的场所 164
七、绑架勒赎犯罪中勒索财物目的的司法认定 164
八、绑架勒赎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 167
九、绑架勒赎案件中非法拘禁人质行为的司法认定 176
十、绑架勒赎案件中勒索财物行为的司法认定 177
十一、绑架勒赎案件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情况的司法认定 178
十二、绑架勒赎案件中杀害被绑架人行为的司法认定 180
十三、绑架勒赎案件中奸淫被绑架的妇女、幼女行为的司法认定 182
十四、绑架勒赎案件中出卖被绑架人行为的司法认定 183
十五、绑架人质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 185
十六、绑架人质犯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186
十七、绑架罪中“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的司法认定 187
第二节 绑架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190
一、绑架罪的证据特点 190
二、绑架犯罪常见的作案手段 191
三、绑架犯罪的证明对象 192
四、绑架犯罪证据的调查与收集 193
五、绑架犯罪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197
六、绑架罪诉讼证据规格的构成 201
第五章 爆炸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202
第一节 爆炸罪的概念与司法认定 202
一、爆炸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202
二、如何认定爆炸罪的一罪与数罪等疑难问题 203
第二节 爆炸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211
一、爆炸案件证据的主要特点 211
二、爆炸案件的证明对象 212
三、爆炸案件证据收集与调查 213
四、爆炸案件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216
第六章 刑讯逼供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219
第一节 刑讯逼供罪证据的概念和司法认定 219
一、刑讯逼供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219
二、型讯逼供罪基本特征的认定 220
三、刑讯逼供罪与非罪的界限认定 226
四、刑讯逼供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界限认定 229
一、刑讯逼供罪证据的特点 237
第二节 刑讯逼供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237
二、刑讯逼供罪常见的作案手段 238
三、刑讯逼供罪的证明对象 239
四、刑讯逼供罪的证据收集 240
五、刑讯逼供罪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243
下篇 严重经济犯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249
第七章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249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249
一、犯罪客体特征 249
二、犯罪客观特征 250
三、犯罪主体特征 250
四、犯罪主观特征 251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司法认定 251
一、如何把握“伪劣产品”的判定标准 251
二、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掺杂、掺假”行为 253
四、如何理解和认定“以次充好”行为 254
三、如何理解和认定“以假充真”行为 254
五、如何理解和认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255
六、销售者明示产品存在瑕疵的是否构成犯罪 256
七、仅有生产伪劣产品而无销售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 257
八、出于过失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能否构成本罪 257
九、如何理解和认定实际的“销售金额” 258
十、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诈骗罪 260
十一、如何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的界限 261
十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其他伪劣商品犯罪的界限 262
十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他罪发生想象竞合的情况 263
十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他罪发生牵连的情况 263
第三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265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特点 266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证据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268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证据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269
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证据规格 270
一、“多列支出”的常见犯罪行为方式 273
第八章 偷税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273
第一节 偷税罪的疑难问题解析 273
二、“不列、少列收入”的常见犯罪行为方式 282
三、如何认定偷税罪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行为 291
四、如何认定偷税罪的“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 293
五、常见偷税罪主体身份的司法认定 302
六、代征人能否能成为偷税罪主体 309
七、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者能否成为偷税罪的主体 311
八、税务代理人能否成为偷税罪主体 312
九、承包、租赁、挂靠、联营等经营方式中,应如何确定偷税主体 313
十、单位构成偷税罪的司法认定 316
十一、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违法行为的界限 321
十二、偷税与漏税的界限 325
十三、偷税与避税、节税的界限 327
十四、偷税与不申报纳税的界限 329
十五、偷税与不进行税务登记的界限 330
十六、偷税罪与走私罪之间一罪与数罪的问题 331
十七、偷税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之间一罪与数罪的问题 334
十八、偷税罪与他罪发生牵连的情况 336
十九、偷税罪和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罪之间一罪与数罪的问题 339
二十、行为人在实施假冒商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的过程中,同时又实施偷税犯罪的,如何处理 343
二十一、偷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之间的一罪与数罪问题 344
第二节 偷税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348
一、偷税罪的证明对象 348
二、偷税罪诉讼规格的形态证据体系 349
第九章 抗税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355
第一节 抗税罪的疑难问题解析 355
一、扣缴义务人能否成为抗税罪的主体 355
二、单位能否成为抗税罪主体 356
三、“软抗税”的司法定性 359
四、抗税罪的犯罪行为手段的认定 360
五、因纳税人的过错而引起的税务争议的定性 366
六、因税务人员的过错而引起的税务争议的定性 369
七、抗税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与交叉 370
八、抗税罪与偷税罪的界限与交叉 373
九、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界限与交叉 379
第二节 抗税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390
一、抗税罪的证明对象 390
二、抗税罪诉讼证据规格的形态证据体系 391
第十章 合同诈骗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395
第一节 合同诈骗罪概述 395
一、犯罪客体特征 395
二、犯罪客观特征 395
三、犯罪主体特征 401
四、犯罪主观特征 403
第二节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405
一、合同诈骗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405
二、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407
三、合同诈骗犯罪与夸大履行能力骗签合同的界限 409
四、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线 410
五、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412
六、合同诈骗罪中保证人的责任 413
第三节 合同诈骗罪的证据调查和运用 414
一、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特点 414
二、合同诈骗罪证据特点 415
三、合同诈骗罪证据的收集和调查 417
四、合同诈骗罪证据的认定和运用 423
第十一章 集资诈骗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427
第一节 集资诈骗罪的一般疑难问题 427
一、金融机构能否成为集资诈骗罪的主体 427
二、集资诈骗犯罪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的区分 428
三、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 429
四、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431
五、“非法集资”的常见犯罪形式 437
二、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 450
第二节 集资诈骗罪的司法疑难问题认定 450
一、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450
三、区分本罪与普通诈骗罪的界限 451
四、区分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452
五、区分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 453
六、区分本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界限 454
七、区分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454
八、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认定 455
九、集资诈骗罪既遂与未遂认定中的问题 461
十、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463
十一、集资诈骗罪的一罪与数罪的司法认定 465
第三节 集资诈骗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472
一、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特点 472
二、集资诈骗罪的证据特点 474
三、集资诈骗罪的证据收集和调查 474
四、集资诈骗罪的证据认定和运用 480
五、集资诈骗的罪证据体系 482
第十二章 贷款诈骗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488
第一节 贷款诈骗罪的一般疑难问题 488
一、“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488
二、何为“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490
三、何为“虚假的经济合同” 491
四、何为“虚假的证明文件” 493
五、何为“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和“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494
六、何为“其他方法” 495
七、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 496
八、贷款诈骗罪是否必须实际诈骗到贷款 498
九、贷款诈骗罪的实际诈骗数额认定 499
第二节 贷款诈骗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 502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认定 502
二、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第266条)的界限 504
三、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第224条)的界限 504
四、贷款诈骗罪与其他贷款犯罪的界限 505
五、贷款诈骗罪停止形态的司法认定 506
六、多次诈骗贷款的行为之罪数认定 508
七、伪造、变造、购买或者盗窃、抢夺经济合同、有关文件、印章用以骗取贷款的行为之罪数认定 509
八、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炫耀,诈骗贷款的行为之罪数认定 510
九、以权利质押方式骗取贷款的行为之罪数认定 511
十、以票据贴现形式诈骗贷款的行为罪数认定 512
十一、贷款诈骗罪共犯犯罪的司法认定 513
十二、“拆东墙补西墙”的认定与数额计算 514
十三、冒名贷款的定性问题 516
十四、骗借贷款的问题 517
十五、虚假破产逃避贷款债务的问题 518
第三节 贷款诈骗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518
一、贷款诈骗罪的犯罪特点 518
二、贷款诈骗罪的证据特点 519
三、贷款诈骗罪的证据收集和调查 521
四、贷款诈骗罪的证据认定和运用 525
第十三章 盗伐林木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529
第一节 盗伐林木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529
一、犯罪客体特征 529
二、犯罪客观特征 529
三、犯罪主体特征 530
四、犯罪主观特征 530
第二节 盗伐林木罪的司法认定 531
一、盗伐林木罪与普通盗窃罪的界限 531
二、毁坏苗木或林木行为的定性 531
三、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界限 532
第三节 盗伐林木罪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532
一、盗伐林木罪的证据调查特点 532
二、盗伐林木案件在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与调查 535
三、盗伐林木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调查与运用 539
四、盗伐林木案件在审判阶段的证据审查和认定 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