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一、古代清末及民国警政 1
古代警务(~1904) 1
近代警察制度的形成(1905~1911) 4
民国时期的警察统治(1912~1949) 6
二、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的保卫(1934~1949) 8
三、新中国建立后的甘肃公安 10
巩固人民政权的斗争(1949~1956) 10
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57~1965) 13
在困境中艰难前进(1966~1976) 15
整顿和恢复公安工作(1977~1982) 17
保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1983~1990) 19
第一篇 警制 25
第一章 机构 27
第一节 清末巡警组织 27
全省巡警总局 27
甘肃巡警道 30
厅州县巡警局 31
第二节 民国警特机构 42
全省警务处 42
省会警察局 43
各县警局所队 45
特种警察组织 55
中统甘室 56
军统兰州站 57
西北长官公署第二处 58
宪兵二十二团 60
第三节 人民公安机关 60
边区保安处科 61
省公安厅 68
地市州县公安处局 73
专门公安机构 78
第二章 员警 81
第一节 清末民国警察 81
清末巡警 81
民国警察 82
第二节 人民公安干警 83
第三章 管理 86
第一节 教育训练 87
清末巡警教育 87
民国警察教育 88
人民警察教育 90
清末民国警纪 95
第二节 纪律奖惩 95
人民公安警纪 98
第三节 英烈功模 108
烈士 108
功模 120
第二篇 保卫 129
第一节 保卫陇东边区 130
肃反剿匪 130
第一章 政保 130
锄奸反特 137
第二节 肃清残余反革命 139
接管警特机构 140
国民党党团登记 142
清剿土匪 143
镇反运动 144
内部肃反 148
第三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149
取缔一贯道无极道 149
取缔瑶池道皇坛保皇党道德学社 150
全面取缔反动会道门 151
〔附记〕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简况 156
第四节 侦破间谍特务案件 157
破获帝国主义间谍 157
破获国民党特务 159
第五节 打击现行破坏 161
平息反革命叛乱 161
侦破纠合性反革命案 168
打击反革命挂钩 175
打击反革命煽惑 176
〔附记〕国民党在甘特务活动纪略 177
第二章 外事管理 186
第一节 出入境管理 188
出国探亲定居及回国的管理 188
自费留学朝觐及科技人员出国的管理 189
往来港澳台的管理 192
第二节 外侨户口管理 194
外侨人数 194
户口管理 195
第三节 外国人旅行管理 195
旅行审批 195
涉外事件 199
第三章 内保 201
第一节 预防灾害事故 202
历年灾害事故 202
安全检查 205
事故追查 206
第二节 重点保卫 207
玉门油矿保卫 207
白银露天矿爆破工程保卫 209
兰化ABS装置保卫 211
兰炼三十单元保卫 211
镍都保卫 212
兰铁电气化工程保卫 213
核工业基地建设保卫 213
电站保卫 215
重离子加速器建设保卫 215
森林保卫 216
文物保卫 219
第三节 内部治安管理 222
安全制度与承包 222
群治群防 224
武装守卫 226
集中整顿 228
第四节 技术保卫与预防 231
技术保卫 231
技术预防 231
第四章 警卫 232
第一节 基础建设 233
基础调查 233
制定预案 233
首脑机关 234
安全防范 234
第二节 住地警卫 234
宾馆 235
第三节 首长外宾警卫 235
随身警卫 235
现场警卫 236
路线警卫 237
专机专列警卫 237
〔附记〕重大警卫活动纪略 238
人民边防领导小组 242
民国肃北设治局 242
第五章 边防 242
第一节 机构设置 242
人民航空安全领导小组 244
人民公安边防建制 245
第二节 边境管理 246
户口管理 247
通行检查 248
军警设防 249
群治群防 251
打击犯罪 252
设置装备 254
第三节 民航安检 254
安全检查 255
机场监护 257
第三篇 侦查 259
第一章 立案 261
第一节 刑事犯罪 261
案件升降 261
案件分布 263
犯罪类型 265
死伤损失 271
作案成员 272
第二节 案件管理 276
立案标准 276
管理制度 277
第二章 破案 280
第一节 现场勘查 283
勘验分析 285
尸体检验 289
复验复查 291
侦查实验 292
群众动员 295
第二节 侦缉罪犯 295
专案侦查 296
反暴 300
缉私 302
收容审查 305
通缉通报协查 306
第三节 战役行动 309
搜捕惯犯 309
围歼流窜犯 309
“严打” 312
专项斗争 317
第三章 预审 318
第一节 执行 319
逮捕 320
拘留 322
搜查 323
第二节 讯问 324
证实犯罪 325
扩大线索 327
纠正冤错 328
废止刑讯 330
预审终结 332
第三节 看守 333
监所设置 附 收审所 336
依法管理 337
文明管理 340
教育改造 343
第四章 刑事技术 346
第一节 法医化验 347
法医检验 348
理化检验 348
痕迹检验 351
第二节 痕迹文检 351
文件检验 354
第三节 警犬 358
饲养 359
训练 360
使用 360
第四节 犯罪情报资料 363
罪犯 363
枪痕 363
指纹 364
规划 365
第五节 技术管理 365
培训 366
装备 369
〔附记〕清及民国刑事侦查 370
第四篇 治安 379
第一章 户政 380
第一节 登记迁移 382
登记 382
迁移 386
统计 391
第二节 调查统计 391
普查 406
第三节 户籍管理 413
常住户口 415
暂住人口 419
居民身份证 422
第二章 治安行政 425
第一节 公共秩序管理 425
公共场所管理 426
集会游行示威管理 428
禁烟肃毒 431
禁赌 441
查禁卖淫嫖娼和淫秽物品 443
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448
第二节 危险物品管理 450
枪支弹药管理 450
刀具管理 453
爆炸物品管理 453
其他危险物品管理 457
旅店业管理 458
第三节 特种行业管理 458
旧货业管理 460
印铸刻字业管理 461
第四节 社会改造 462
游民教育改造 462
四类分子监改 464
管制等罪犯的管教 465
第五节 治安案件与处罚 467
清末民国违警罚法 467
解放后的治安处罚 469
公安派出所 473
第六节 基层治安组织 473
治保会 476
治安联防 477
〔附记〕旧时甘肃之保甲制 479
第三章 交通管理 48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86
城市交管机构 486
公路监理机构 487
省交警总队 490
第二节 交通秩序管理 491
路面监控 493
行车管理 494
交通勤务 497
文明执勤 500
第三节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502
机动车辆管理 502
非机动车管理 506
驾驶员管理 508
第四节 安全宣传监督 512
安全组织 512
安全宣传 513
违章处理 515
事故追查 518
第四章 消防 528
第一节 火灾情况 528
次数损失 528
火灾分布 532
起火原因 535
第二节 消防监督 538
政府行政组织 538
公安监督机构 附 省消防协会 539
防火检查 542
重点单位管理 544
建筑设计审核 545
火灾统计 546
消防器材监督 547
奖励惩罚 548
第三节 火灾预防 550
宣传动员 550
城市消防设施 551
工矿企业防火 553
农村火灾预防 555
森林火灾预防 557
古建筑物防火 557
第四节 火灾扑救 561
消防组织 561
器材装备 565
执勤备战 567
灭火战斗 568
第五篇 内卫 575
第一章 建制沿革 577
第一节 保卫警卫队 577
保卫队 577
警卫队 579
保卫营及公安队 580
第二节 公安部队 580
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公安总队 581
省军区兼省公安部队司令部 582
兰州军区公安部队部(处) 582
第三节 武装警察 583
省公安厅武警处 583
省公安厅武警总队 583
武警部队甘肃省总队 584
公安部队甘肃省总队 585
省军区独立师 587
第四节 独立师 公安武警 587
省公安局(厅)刑警处 588
第五节 武警总队 588
〔附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建立的在甘武警中队 590
第二章 内卫执勤 595
第一节 剿匪平叛 596
第二节 守卫守护 605
守卫要害单位 605
守护桥梁隧道 607
看押监所罪犯 609
第三节 看押护卫 609
护卫劳教场所 613
第四节 武装巡逻 614
第三章 部队建设 617
第一节 政治建设 617
党团组织 617
政治教育 619
拥政爱民 622
文化教育 628
军事业务训练 631
第二节 军事训练 631
专业技术训练 634
校阅比武竞赛 636
附:武警兰州指挥学校 638
第三节 行政管理 639
第四节 后勤保障 643
装备 643
卫生 644
生产 646
〔附记〕国民党甘肃地方保安团队及其活动 648
后记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