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6
一、明代 6
二、清代 7
三、民国时期 10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8年 15
第一编 地理 27
第一章 建置沿革 27
第一节 明清两代 27
第二节 中华民国 28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 29
第二章 行政区划 31
第一节 莲城镇 32
第二节 莲城区 32
第三节 碧痕区 35
第四节 中营区 37
第五节 鸡场区 40
第三章 人口 41
第一节 人口增减 41
第二节 人口的构成 44
第三节 控制人口 49
第四章 地质地貌 50
第一节 地质构造 50
第二节 地形地貌 51
第三节 矿产资源 53
第四节 地震 54
第五章 气候 55
第一节 气候要素 55
第二节 自然灾害 57
第一节 地表水 61
第六章 水文 61
第二节 地下水 62
第三节 水能资源 63
第七章 野生动、植物资源 64
第一节 野生动物 64
第二节 野生植物 64
第二编 民族 66
第一章 民族成份 66
第一节 布依族 66
第二节 苗族 70
第三节 彝族 75
第四节 仡佬族 77
第五节 回族及待识别民族“里民人” 78
第二章 民族习俗 79
第一节 婚俗 79
第二节 丧葬 84
第三节 服饰 87
第四节 饮食居住 89
第五节 民族节日 90
第六节 礼节与禁忌 91
第七节 信仰祭祀 92
第八节 民族民间工艺 93
第三章 民族工作 94
第一节 建立民族乡 94
第二节 民族干部培养 94
第三节 经济扶持 96
第四节 双语教学 96
第五节 民族识别 96
第三编 政治 98
第一章 明清两代到民国时期的政治机构 98
第一节 行政机关 98
第二节 议政机构 99
第三节 党派团体 100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的党、政、群团 102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晴隆县地方组织 102
第二节 党务 106
第三节 权力机构 119
第四节 行政机构 122
第五节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晴隆县委员会 127
第六节 群众团体 129
第一节 民国时期机构编制简述 134
第三章 机构人事编制 134
第二节 解放后的机构编制 135
第四章 司法 146
第一节 公安 146
第二节 检察 154
第三节 审判 156
第四节 司法行政 159
第五章 重大政事纪略 160
第一节 土地改革运动 160
第二节 晴隆“四清”运动 163
第三节 晴隆“文化大革命”运动 168
第一节 优抚 172
第六章 民政 172
第二节 救灾 180
第三节 社会保障 191
第四节 基层政权建设及地名工作 199
第五节 社会管理 202
第四编 军事 205
第一章 机构 驻军 205
第一节 机构 205
第二节 驻军 209
第二章 兵役 211
第一节 制度 211
第二节 征集 213
第三节 优待 215
第三章 团练 国民兵 民兵 215
第一节 团练 215
第二节 国民兵 216
第三节 团防局(保安营) 218
第四节 民兵 218
第一节 战备 221
第四章 战备 防空 221
第二节 防空 223
第五章 重大战事纪略 223
第一节 “南笼义军”在晴隆 223
第二节 白旗军在晴隆 226
第三节 苗族人民抗暴斗争 228
第四节 日寇轰炸盘江桥 228
第五节 鲁打暴动 229
第六节 谷正伦枪杀刘伯龙 230
第七节 剿匪斗争 231
第一节 计划体制 237
第二节 计划执行 237
第五编 国民经济管理 237
第一章 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及执行 237
第二章 劳动工资管理 240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240
第二节 劳动管理 247
第三节 工资管理 248
第四节 劳动保护 253
第五节 安全监督 253
第三章 物资管理 254
第一节 物价体制 256
第四章 物价管理 256
第二节 价格 259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263
第一节 集市 263
第二节 市场交易 265
第三节 市场管理 267
第四节 工商企业管理 269
第五节 计量管理 270
第二节 土地改革 272
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272
第一章 农业体制变革 272
第六编 农业 272
第三节 互助合作 274
第四节 人民公社 274
第五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275
第二章 种植业 276
第一节 耕作 276
第二节 粮食作物 277
第三节 经济作物 278
第四节 种子 281
第五节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283
第六节 农场 284
第七节 气象监测 285
第三章 林业 287
第一节 森林资源 287
第二节 营林 292
第三节 森林保护 296
第四节 林副产品 300
第五节 木材生产 301
第六节 林业科技 301
第四章 养殖业 302
第一节 饲草饲料 303
第二节 畜禽品种 306
第三节 畜禽生产 308
第四节 品种改良 312
第五节 畜禽疾病防治 314
第六节 水产 317
第五章 水利水电建设 319
第一节 水利建设 319
第二节 水电建设 334
第六章 水土保持 339
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和成因 339
第二节 治理水土流失 341
第一章 工业建设 346
第七编 工业 交通 建设 346
第一节 电力工业 347
第二节 矿产采掘冶炼 348
第三节 建材及建筑业 350
第四节 加工工业 352
第五节 乡镇工业 357
第六节 企业管理机构 360
第二章 交通 360
第一节 古道 360
第二节 公路 362
第三节 运输 378
第四节 管理机构 384
第三章 邮电 393
第一节 邮驿 393
第二节 邮政业务 394
第三节 电信 398
第四节 邮电管理 403
第四章 城乡建设 405
第一节 县城建设 405
第二节 乡村建设 410
第四节 城镇建设规划 412
第三节 建设物资 412
第五节 环境保护 414
第六节 管理机构 415
第八编 商业贸易 417
第一章 商业 417
第一节 个体商业 417
第二节 合作商业 418
第三节 国营商业 419
第四节 商业管理 424
第一节 组织机构 427
第二章 供销合作 427
第二节 生产资料供应 429
第三节 生活资料供应 432
第四节 收购 433
第三章 粮油 435
第一节 机构发展 435
第二节 粮食购销 436
第三节 油料购销 444
第四节 储运加工 447
第一节 财政收入 454
第一章 财政 454
第九编 财税金融 454
第二节 财政支出 462
第三节 债券 471
第四节 审计 474
第五节 财政管理 475
第二章 税务 478
第一节 解放前税捐综述 478
第二节 解放后工商税收 483
第三节 征收管理 490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金融状况 498
第三章 金融 498
第二节 解放后的金融机构 499
第三节 货币及其管理 501
第四节 存款及储蓄 503
第五节 贷款 508
第六节 基本建设投资拨款与贷款 514
第七节 保险事业 518
第十编 教育科技 519
第一章 私塾 义学 书院 519
第一节 私塾 519
第二节 义学 书院 520
第二章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521
第一节 学前教育 521
第二节 小学教育 523
第三章 中等教育 534
第一节 普通中学教育 534
第二节 师范 538
第四章 民族教育 540
第一节 民族小学教育 540
第二节 民族中等教育 540
第一节 中等师范教学函授 542
第五章 成人教育 542
第二节 职工业余教育 543
第三节 扫除文盲 544
第六章 教育行政 544
第一节 学制 544
第二节 教学 546
第三节 经费 549
第四节 教育行政机构 551
第七章 教师 551
第一节 教师构成 551
第二节 待遇 553
第八章 科学技术 554
第一节 科研机构 555
第二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556
第三节 科研活动 557
第四节 科技推广项目 558
第五节 科研成果 559
第六节 山区综合开发研究 560
第十一编 文化体育 565
第一章 文化事业 565
第一节 群众文化 565
第二节 新闻报刊 567
第三节 图书发行 571
第四节 图书阅览 571
第五节 广播电视 573
第六节 电影发行放映 576
第七节 文物管理 578
第二章 文学艺术 579
第一节 文学 579
第二节 美术 摄影 书法 600
第三节 戏剧 603
第五节 民间文艺 606
第四节 音乐 舞蹈 606
第三章 体育 608
第一节 管理 608
第二节 设施 608
第三节 竞技体育 609
第四节 民间体育 613
第十二编 医药卫生 615
第一章 卫生事业 615
第一节 机构 615
第二节 经费 621
第三节 设施 624
第二章 防疫 626
第一节 地方病防治 626
第二节 流行病防治 628
第三节 寄生虫病防治 632
第四节 预防接种 634
第五节 公共卫生 635
第三章 妇幼保健 638
第一节 推广新法接生 638
第二节 妇女保健 639
第四章 医药 640
第一节 诊疗 640
第三节 儿童保健 640
第二节 医疗技术 644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644
第四节 民间医药事业 645
第五节 药品管理 645
第十三编 文物名胜 647
第一章 文物 647
第一节 古建筑古遗址 647
第二节 历史人物墓及古墓葬 653
第三节 摩岩石刻 碑刻 658
第四节 革命纪念地 661
第五节 文物藏品 662
第二章 名胜 663
第一节 河谷风光 663
第二节 名岩瀑布 665
第三节 洞景奇观 666
第四节 其它自然景观 668
第十四编 社会风土 670
第一章 生活习俗 670
第一节 衣着 670
第二节 饮食 671
第三节 居住 代步工具 672
第四节 生活用具 生产工具 673
第五节 习俗 674
第二章 方言 682
第一节 声韵调 683
第二节 音变 695
第三节 词汇 696
第四节 特殊语法 697
第三章 宗教 698
第一节 佛教 698
第四章 社会组织 701
第一节 会馆团体 701
第三节 天主教 基督教 701
第二节 道教 701
第二节 帮会及道门组织 705
人物 708
一、人物传 708
二、革命烈士传 715
三、人物传略 719
四、抗日阵亡将士名录 722
五、人民革命烈士英名录 723
附录 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