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狭义法理学 3
原始社会和原始法辨 3
试析马克思、恩格斯对法的本质的理解 22
试析马克思、恩格斯对法的本质的理解 22
伦理文明,还是法治文明?——谈法制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 38
科普和法普 57
社会主义法治和平民意识 76
官本位在中国的法律基础 95
法律尊严的成本 110
从中国法律传统看传统和现代化之争 123
近代以后中日法制进程的比较及启示 138
制约中国法理学发展的若干因素分析 153
新世纪的中国面临法观念的突破 163
第二编 广义法理学 177
论裁判公正 177
硬裁判制度和我国法制建设 198
“腐败不可避免”论的实质是“腐败合理” 214
中国反腐败的道德化倾向 225
论《国家赔偿法》的反腐败功能 237
《国家赔偿法》应引入精神赔偿原则 253
再谈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精神赔偿原则——答张海斌先生 257
社会主义法治和第二国家控制力 260
司法独立,放权还是收权? 271
卢梭,是不该误解的 280
基层民主和我国地方人大建设 290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民主基础 304
第三编 几个案例的法理学分析 327
被审判的科学尊严 327
管辖权和司法公正 335
侵权赔偿和人格尊严 345
法、制度和人道主义 353
后记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