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制是建设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条件 1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法律的作用和意义 1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及其要求 7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 16
第二章 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 24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职权及其活动的立法调整 24
第二节 检察长监督是国家活动的独立形式 46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管理 52
第三章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的检察长监督 57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建立及其发展的基本阶段 57
第二节 检察长监督的法律调整,检察机关的结构 62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活动 66
第四章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的检察长监督 85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建立及其发展的基本阶段 85
第二节 检察长监督的法律调整 87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组织与活动 109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建立及其发展的基本阶段 115
第五章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检察长监督 115
第二节 检察长监督的法律调整 124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组织与活动 128
第六章 波兰人民共和国的检察长监督 143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建立及其发展的基本阶段 143
第二节 检察长监督的法律调整 146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组织与活动 152
第七章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检察长监督 156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建立及其发展的基本阶段 156
第二节 检察长监督的法律调整 159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组织与活动 168
第八章 苏联的检察长监督 176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建立及其发展的基本阶段 176
第二节 检察长监督的法律调整 194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组织与活动 201
第九章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检察长监督 216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建立及其发展的基本阶段 216
第二节 检察长监督的法律调整 223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组织与活动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