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机构 5
第一节 省局机构 5
第二节 分支机构 15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程序 25
第一节 受理报验 25
第二节 抽样 27
第三节 检验 28
第四节 签证 35
第一节 出口粮油类商品检验 38
第三章 出口商品检验 38
第二节 出口肉食类商品检验 45
第三节 出口土畜产品检验 51
第四节 出口轻工产品检验 62
第五节 出口服装纺织品检验 68
第六节 出口化工、矿产品检验 74
第七节 输出农产品检疫 76
第八节 出口商品包装检验 81
第四章 进口商品检验 88
第一节 进口金属材料检验 88
第二节 进口机动车辆检验 90
第三节 进口仪器设备检验 92
第四节 进口家用电器检验 99
第五节 进口其它类商品检验 101
第六节 输入农产品检疫 106
第五章 监督管理 128
第一节 出口商品监督管理 130
第二节 进口商品监督管理 147
第六章 公证鉴定 154
第一节 重(数)量鉴定 154
第二节 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 156
第三节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鉴定 159
第四节 委托检验 161
第七章 收费 164
附录: 174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长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74
二、吉林省进出口商品监管检验管理办法 177
三、吉林商检局进口商品申报检验办法 182
四、吉林商检局出口商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184
五、吉林商检局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 185
六、吉林商检局进出口商品检验认可管理办法(试行) 188
七、吉林商检局出口服装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189
八、吉林商检局进口家用电器、电子散件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192
九、吉林商检局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