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警察机构 1
第一节 清末巡警机构 1
第二节 民国警察机构 2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人民公安机构 4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构 7
第二章 肃清残余反革命势力 17
第一节 反动党团和还乡人员登记 17
第二节 清剿匪特 18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22
第四节 取缔打击反动会道门 32
附:一、平息、破获反动会道门暴乱、复辟案 36
二、华北人民政府布告、河北省人民政府布告 40
三、侦破三案 41
第三章 打击刑事犯罪 44
第一节 打击盗窃犯罪 44
第二节 打击流氓、强奸犯罪 46
第三节 打击杀人犯罪 49
第四节 打击抢劫犯罪 50
第五节 打击爆炸犯罪 52
第六节 打击拐卖人口犯罪 54
第七节 打击破坏电力通信设备犯罪 56
第八节 打击放火犯罪 57
第九节 打击投毒犯罪 59
第十节 打击诈骗犯罪 60
第十一节 打击投机倒把犯罪 61
第十二节 打击走私犯罪 62
第十三节 打击伪造货币犯罪 65
第十四节 打击流窜犯罪专项斗争 67
附:1983--1986年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 70
第四章 刑侦技术 72
第一节 法医检验 72
第二节 理化检验 73
第三节 痕迹检验 74
第四节 文件检验 74
第五节 刑事照像 75
第六节 警犬追踪与鉴别 76
第七节 刑事犯罪资料档案 77
第五章 预审 78
第一节 刑事强制措施 78
第二节 讯问被告人 84
第三节 调查取证 86
第四节 预审终结 89
第六章 羁押 92
第一节 羁押场所 92
第二节 监押看管 94
第三节 教育改造 96
第四节 生活卫生 100
第五节 看守所修建 103
第一节 公共场所管理 105
第七章 社会治安管理 105
第二节 旅店、旧货、印铸刻字、修理等行业管理 108
第三节 危险物品管理 112
第四节 禁毒 121
第五节 禁赌 126
第六节 查禁卖淫嫖娼 128
第七节 收容审查 130
第八节 行政处罚 132
第九节 管制与监督改造 140
第十节 首都周围安全保卫 143
第十一节 群众治安组织 145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51
第八章 户政 151
第二节 户口管理 152
第三节 人口统计 163
第九章 经济文化保卫 168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68
第二节 追查防范破坏事故 176
第三节 要害保卫 181
第四节 重点工程保卫 185
第十章 道路交通管理 189
第一节 交通管理队伍 189
第二节 车辆管理 192
第三节 路面交通管理 197
第四节 驾驶员管理 199
第五节 安全设施 203
第六节 交通事故 205
第十一章 消防 212
第一节 消防组织 212
第二节 消防装备器材 216
第三节 执勤灭火 218
第四节 火灾预防 224
第五节 消防器材生产管理 235
附:一、重大火灾案例 238
二、1950--1988年河北省火灾统计表 240
第十二章 边防管理 242
第一节 体制与机构 242
第二节 海港边防检查 245
第三节 海防管理 249
第四节 民航机场安全检查 255
附:秦皇岛港船舶、旅客入出境边防检查情况简表 258
第十三章 出入境管理 259
第一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259
第二节 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 268
第三节 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出境管理 273
第十四章 武装警察部队 276
第一节 体制沿革 276
第二节 勤务 286
附录 1989--1992年大事纪略 293
后记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