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范本 1
北京市劳动合同书 3
吉林省劳动合同书 13
湖北省劳动合同书 24
福建省劳动合同书 36
山西省劳动合同书 41
海南省劳动合同书 51
陕西省劳动合同书 55
河南省劳动合同书 61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69
云南省农民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 74
云南省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 80
甘肃省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 87
铁道部劳动合同书 96
广州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102
广州市外地职工劳动合同书 110
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116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123
珠海市企业劳动合同书 130
北京市某公司劳动合同书 135
北京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144
上海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149
上海某厂劳动合同书 155
上海市某钢铁厂劳动合同书 161
铁道部某工程局劳动合同书 167
通化某公司劳动合同书 173
延边某厂劳动合同书 185
大连某厂劳动合同书 191
某公司劳动合同书 196
第二部分集体合同范本 201
北京某机械制造公司集体合同 203
北京某有限公司集体合同 218
福建省某公司集体合同 227
四川省某厂集体合同 235
日本日立公司、日立公司工会劳动协约书 242
德国萨尔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 278
附:企业雇员劳动合同样本 292
柏林五金行业职员总集体合同 296
柏林、布兰登堡五金、电子行业工人休假 315
集体合同 315
新西兰ICI油漆公司集体合同 321
美国某机械制造公司集体合同 351
法律、法规、规章 431
第三部分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 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 4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 451
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51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 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 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 461
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461
三次会议通过 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 461
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 461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 59号 469
1982年4月10日) 469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 475
77号 1986年7月12日) 475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 477
1988年7月21日) 477
1991年4月15日) 480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 480
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 484
(国务院令第87号 1991年7月25日) 484
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国务院令第110号 491
1993年4月12日) 491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 497
1993年4月20日) 497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 500
第146号1994年2月3日) 500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 501
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 501
1995年3月25日) 501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劳政字[1989]5号1989年9月21日) 502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1990年1月18日) 509
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54号1992年10月22日) 511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劳部发[1094]246号 1994年8月11日) 514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1994年11月1 4日) 52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 994]479号1994年12月1日) 522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524
(劳部发[1 994]481号1994年12月3日) 524
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1994] 485号 526
1994年12月5日) 526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533
1994年12月6日) 533
第四部分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政策 537
关于因工负伤致残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判刑后可否享受因工负伤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3] 16号) 538
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 539
(劳办发[1993]68号) 539
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4]65号) 540
的复函(劳办发[1994]115号) 541
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医疗期满后定期复查问题 541
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 542
复函(劳办发[1994]169号) 542
关于职工在续订合同期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 543
问题的函(劳办发[1994]173号) 543
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 544
(劳办发[1994] 214号) 544
对“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原干部身份 545
的合同制职工调离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545
(劳办发[1994]222号) 545
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 546
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 546
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 546
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 547
[1994]304号) 547
对“关于执行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3]68号 547
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劳部发 548
[1994]360号) 548
关于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的意见 552
(劳部发[1994]486号) 552
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 559
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号) 559
[1995] 16号) 560
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 560
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 560
对《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 561
的复函(劳办发[1995]19号) 561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 562
报告”的复函(劳办发[1995]33号) 562
对《关于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564
办法)有关规定的请示》的答复(劳办发 564
[1995]35号) 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