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篇 民国时期湖南检察 25
第一章 机构 人员 25
第一节 机构设置 25
第二节 人员配备 44
第三节 人事管理 60
第二章 业务工作 76
第一节 侦查起诉 76
第二节 担当自诉、协助自诉 99
第三节 审判监督 104
第四节 监所监督 117
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湖南检察 127
第一章 机构 人员 127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29
第二节 队伍概况 159
第三节 队伍培训 175
第四节 干部管理 188
第二章 刑事检察 211
第一节 审查批捕 214
第二节 审查起诉 233
第三节 出席法庭 246
第四节 侦查活动监督 265
第五节 对错误判决的抗诉 270
第三章 经济检察 276
第一节 概况 276
第二节 查处贪污 284
第三节 查处贿赂 298
第四节 查处偷税抗税 308
第五节 查处盗伐滥伐森林 314
第四章 法纪检察 322
第一节 概况 322
第二节 查处非法拘禁 327
第三节 查处其他侵权案件 333
第四节 查处玩忽职守 338
第五节 查处重大责任事故 344
第五章 监所检察 352
第一节 对监所、劳教机关执法的检察 354
第二节 对刑事判决、裁定和劳动教养决定执行的监督 365
第三节 对劳改、劳教人员犯罪的检察 374
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382
第一节 概况 382
第二节 控告检察 393
第三节 申诉检察 402
第七章 其他工作 413
第一节 法制宣传 413
第二节 检察建议 424
第三节 刑事技术 431
第四节 一般监督 439
第五节 社改检察 445
附录 湖南检察规章制度 453
一、中华民国时期 453
1.《湖南省宪法》有关检察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的若干规定 453
2.《湖南省法院编制法》有关检察机构、人员及检察职权的规定(节录) 454
3.《湖南省法院编制暂行条例》关于检察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的规定(节录) 464
4.《湖南省刑事诉讼暂行条例》有关检察职权行使程序的规定(节录) 468
5.《湖南高等法院检察处暂行处务规则》 501
6.《湖南第一、第二高等分厅暨附设地方庭组织暂行条例》 507
7.《湖南安化地方法院检察处处务细则》 5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514
8.中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党组会、院务会及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的试行规定 514
9.中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全省检察干部管理的意见 519
10.湖南省检察机关税务检察室暂行规定 521
11.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参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意见(节录) 526
12.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条例(草稿)(节录) 529
13.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几个问题 537
1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决定逮捕人犯和提起公诉的工作交由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规定 546
15.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二处关于检察人员出席二审法庭的活动规则和要求(试行) 549
16.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检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节录) 552
17.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法纪案件程序的规定 558
18.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法纪案件质量标准的规定 560
19.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劳改、劳教检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标准(试行) 562
20.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监外罪犯执行检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标准(试行) 565
21.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分级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意见 567
22.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工作的若干规定 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