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二编 建置区划 47
第一章 建置沿革 47
第一节 境域 47
第二节 沿革 48
第二章 行政区划 49
第一节 区划变化 49
第二节 乡镇概况 51
第三章 县城 95
第一节 旧县城 95
第二节 新县城 95
第一章 地质 地貌 97
第一节 地质 97
第三编 自然环境 97
第二节 地貌 98
第二章 气候 100
第一节 日照 100
第二节 气温 101
第三节 霜期 103
第四节 风向 风力 104
第五节 降水 104
第三章 水文 105
第一节 地表水 106
第二节 地下水 107
第四章 土壤 109
第一节 类型 109
第二节 土壤肥力 111
第五章 生物资源 113
第一节 植物 113
第三节 土壤障碍因素 113
第二节 动物 115
第三节 药材 116
第六章 自然灾害 117
第一节 水灾 117
第二节 旱灾 124
第三节 风灾 126
第四节 虫灾 127
第五节 其它灾害 128
第四编 人口 131
第一章 人口变化 131
第一节 人口增长 131
第二节 人口分布 134
第三节 人口密度 134
第一节 性别 136
第二章 人口结构 136
第二节 年龄 137
第三节 文化 138
第四节 职业 139
第五节 民族 140
第三章 人口控制 140
第一节 职能机构 140
第二节 宣传教育 141
第三节 节育实施 142
第四章 婚姻家庭 142
第一节 婚姻 142
第二节 家庭 143
第五编 政党 群团 145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正阳县党部 145
第一节 党组织的建立及民主革命时期的活动 146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正阳县地方组织 146
附:三民主义青年团 146
第二节 解放后党的组织系统 148
第三节 党代表大会 156
第四节 建国后党的重大活动 157
第五节 组织工作 163
第六节 宣传教育 165
第七节 纪律检查 167
第八节 统战工作 168
第三章 群众团体 169
第一节 工人团体 169
第二节 农民团体 172
第三节 青年团体 172
第四节 妇女团体 173
第五节 其它团体 175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78
第六编 人大 政府 政协 178
第一章 人民代表会议 178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181
附:民国时期民意机关、县参议会 183
第二章 政府 184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县衙、县署、县政府 184
附:日伪政权 日军暴行 187
第二节 人民政府 188
第三章 政协 193
第一节 首届政治协商会议 193
第二节 政协主要工作 193
第七编 政务 195
第一章 民政 195
第一节 支前 拥军 195
第二节 优待 抚恤 196
第三节 烈士褒扬 198
第四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98
第五节 救济 福利 199
第六节 婚姻登记 201
第二章 信访 202
第一节 信访机构 202
第二节 来信来访 202
第三章 劳动 203
第一节 劳动就业 203
第二节 工资 204
第三节 劳保 福利 205
第四章 人事 206
第一节 干部来源 206
第三节 干部离退 207
第二节 教育管理 207
第八编 政法 209
第一章 公安 209
第一节 机构 209
第二节 治安管理 210
第三节 户口管理 212
第四节 消防 213
第五节 拘留所 监狱 214
第二章 检察 215
第一节 机构 215
第二节 刑事检察 215
第三节 经济检察 216
第四节 法纪检察 216
第五节 监所检察 217
第三章 审判 218
第一节 机构 218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218
第二节 刑事审判 219
第三节 民事审判 221
第四节 经济审判 222
第四章 司法行政 223
第一节 机构 223
第二节 法制教育 223
第三节 民事调解 224
第四节 公证 224
第五节 律师 225
第九编 军事 227
第一章 军事建制 227
第一节 清朝军事建制 227
第三节 建国后军事建制 228
第二节 民国军事建制 228
第二章 驻军 229
第一节 清朝时期驻军 229
第二节 民国时期驻军 229
附:县城沦陷期间日、伪军情况 230
第三章 兵役 231
第一节 募兵 231
第二节 抽丁 232
第三节 志愿兵 232
第四节 义务兵 232
第四章 民兵 233
第一节 组织 233
第二节 训练 234
第三节 活动 234
第五章 战事 236
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246
第一章 农业经济体制 246
第十编 农业 246
第二节 农民个体所有制 247
第三节 农民集体所有制 249
第二章 种植业 251
第一节 耕地面积 251
第二节 农业区划 251
第三节 耕作制度 252
第四节 农作物 254
第五节 农业技术 260
第三章 农业机具 268
第一节 机具演变 268
第二节 经营管理 272
第四章 林业 273
第一节 林木种类 274
第二节 育苗 275
第三节 植树造林 276
第四节 护林 278
第五章 渔业 279
第一节 资源 279
第二节 养殖 280
第三节 捕捞 281
第六章 饲养业 281
第一节 畜禽 282
第二节 饲草 饲料 284
第三节 疫病防治 286
第七章 土特产 287
第八章 气象 289
第一节 机构 289
第二节 测报 预报 289
第四节 科研成果 290
第三节 农业气象 290
第一章 防洪除涝 291
第一节 河道治理 291
第十一编 水利 291
第二节 沟洫开挖 294
第三节 桥涵建设 298
第二章 灌溉 301
第一节 水库 301
第二节 机电灌站 304
第三节 塘堰坝 306
第四节 井泉灌溉 310
第五节 自流灌溉 310
第一节 施工机具 312
第二节 打井机具 312
第三章 工具改革 312
第三节 灌溉机具 313
第四章 管理 314
第一节 机构 314
第二节 工程管理 315
第三节 施工管理 316
第十二编 工业 320
第一章 工业门类 320
第一节 电力 320
第二节 机械 323
第三节 建材 325
第四节 化学 326
第五节 纺织服装 326
第六节 印刷 328
第七节 食品 329
第九节 其它工业 333
第八节 皮革 333
第二章 工业管理 335
第一节 机构 335
第二节 管理 336
第十三编 交通 邮电 339
第一章 道路 339
第一节 古道 339
第二节 公路 340
第三节 养护 342
第四节 桥梁 343
第二章 运输 344
第一节 陆运 345
第二节 水运 347
第三章 交通管理 348
第一节 运输管理 348
第一节 局所网点 349
第四章 邮政 349
第二节 安全管理 349
第三节 路政管理 349
第二节 邮递 350
第三节 邮政业务 353
第五章 电信 354
第一节 电报 354
第二节 电话 354
第十四编 城建环保 357
第一章 县城建设 357
第一节 城垣 357
第二节 街道 358
第三节 供水 排水 359
第四节 环境卫生 360
第五节 绿化 360
第一节 街道 361
第二章 乡镇建设 361
第二节 供水 排水 362
第三节 农村住房 362
第三章 房地产管理 363
第一节 房产管理 363
第二节 土地管理 364
第四章 建筑施工 364
第一节 工程队 364
第二节 建筑设计 366
第三节 施工设备 366
第四节 建筑工程 367
附:袁氏庄园 368
第五章 环境保护 369
第一节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369
第二节 治理 370
第十五编 贸易 374
第一章 市场 374
第一节 集镇 374
第二节 网点 375
第三节 商品购销 375
第二章 经营体制 376
第一节 个体商业 376
第二节 集体商业 377
第三节 国营商业 378
第三章 行业 379
第一节 粮油 379
第二节 食品 386
第三节 百货 387
第四节 纺织 388
第五节 五金交电 388
第六节 金属材料 389
第七节 石油 390
第八节 煤炭 392
第九节 医药 393
第十节 农业生产资料 394
第十一节 日用杂品 395
第十二节 饮食服务 396
第十三节 废旧物资收购 398
第四章 出口商品 398
第一节 经营商品种类 399
第二节 主要出口商品 399
第十六编 财政 税务 403
第一章 财政 403
第一节 收入 403
第二节 支出 405
第三节 管理 407
第二章 税务 409
第一节 税种 409
第二节 征收 411
第三节 管理 412
附:民国时期苛捐杂税 414
第十七编 金融 415
第一章 机构 415
第一节 当铺 钱庄 415
第二节 银行 416
第二章 货币 417
第一节 币制 417
第二节 管理 420
第三节 流通 421
第三章 存款 422
第一节 工业贷款 423
第四章 贷款 423
第二节 农业贷款 424
第三节 商业贷款 425
第四节 基建贷款与拨款 425
第五节 乡镇企业贷款 425
第六节 信用社贷款 426
第五章 保险 427
第一节 险种 427
第二节 理赔 427
第六章 代理业务 427
第一节 公债 427
第二节 国库券 428
附:高利贷 428
第一章 计划管理 431
第一节 机构 431
第十八编 经济管理 431
第二节 计划编制 432
第二章 工商管理 433
第一节 机构 433
第二节 市场管理 434
第三节 个体经济管理 435
第四节 企业登记管理 436
第五节 商标管理 438
第六节 经济合同管理 439
第三章 物价管理 439
第一节 物价政策 439
第二节 主要商品价格 440
第三节 物价监督 441
第四章 计量 442
第一节 计量器具 442
第二节 计量管理 443
第五章 统计 444
第六章 审计 444
第十九编 教育 448
第一章 科举制教育 448
第一节 私塾 448
第二节 义学 448
第三节 书院 448
第二章 幼儿教育 449
第一节 幼儿园 449
第二节 学前班 450
第三章 小学教育 450
第一节 公立小学 450
第二节 民办小学 451
第三节 私立小学 451
第四节 教会小学 452
第四章 中学教育 454
第一节 私立中学 454
第二节 公立中学 455
第三节 民办中学 459
第五章 师范教育 460
第六章 职业教育 461
第一节 职业学校 461
第二节 卫生学校 461
第三节 农业中学 462
第七章 成人教育 462
第一节 扫盲 462
第二节 文化补习 463
第三节 函授教育 463
第一节 教师队伍 464
第八章 教师 464
第五节 劳动大学 464
第四节 广播电视教育 464
第二节 培训 466
第三节 待遇 466
第九章 教育设施 467
第一节 校舍 校具 467
第二节 图书仪器 468
第十章 教育经费 469
第一节 国家投资 469
第二节 社会集资 470
第三节 勤工俭学 470
第二十编 科技 471
第一章 组织机构 471
第一节 科研机构 471
第二节 科技团体 472
第三节 科技队伍 473
第二章 科技工作 474
第一节 科普活动 474
第二节 科技服务 474
第三节 科技管理 475
第三章 科技成果 476
第一节 农业 476
第二节 工业 477
第三节 医疗卫生 477
第二十一编 文化 481
第一章 群众文艺 481
第一节 地方戏剧 481
第二节 地方曲艺 482
第三节 民歌 民乐 舞蹈 484
第四节 其它 485
第一节 戏剧班团 487
第二章 文艺团体 487
第三节 学会 协会 488
第二节 曲艺团、队 488
第三章 文艺创作 489
第一节 创作队伍 489
第二节 辅导 489
第三节 书法 绘画 摄影 490
第四章 电影 491
第一节 影片放映 491
第二节 电影管理 492
第五章 报刊 广播 电视 493
第一节 报刊 493
第二节 广播 494
第六章 图书发行与借阅 496
第一节 书店 496
第三节 电视 录像 496
第二节 图书馆、室 497
第七章 档案 498
第一节 档案收集 498
第二节 档案利用 499
第八章 史志编纂 500
第一节 县志编纂 500
第二节 党史征编 501
第三节 地名志编纂 502
第十章 文物胜迹 503
第一节 古遗址 503
第二节 古建筑 505
第三节 古墓葬 506
第四节 纪念地 纪念物 507
第五节 馆藏文物 507
第六节 文物管理 509
第一章 卫生防疫 512
第一节 公共卫生 512
第二十二编 卫生 体育 512
第二节 防疫 515
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520
第二章 医疗 521
第一节 医疗单位 521
第二节 医疗技术 526
第三节 重大医事活动 527
第四节 经费与设备 529
第五节 名医 530
第三章 药政管理 53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531
第二节 药品检验 532
第一节 接生 533
第四章 妇幼保健 533
第二节 妇女病防治 534
第三节 儿童保健 534
第五章 体育 535
第一节 学校体育 535
第二节 群众体育 536
第三节 体育比赛 537
第二十三编 方言 习俗 宗教 543
第一章 方言 543
第一节 语音 543
第二节 词语 545
第二章 习俗 550
第一节 传统节日 550
第二节 婚嫁 552
第三节 寿诞 553
第四节 丧葬 554
第五节 其他习俗 555
第三章 宗教 555
第一节 佛教 555
第二节 天主教 556
第三节 基督教 556
第四节 伊斯兰教 557
第二十四编 人民生活 559
第一章 城镇居民生活 559
第一节 收入 559
第二节 消费 560
第二章 农民生活 562
第一节 建国前农民生活 562
第二节 建国后农民生活 562
第一章 人物传 567
第二十五编 人物 567
第二章 人物表 591
一、革命烈士 591
二、中共地、师级党政军干部 607
三、红军战士 608
四、高级知识分子 608
五、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609
六、国民党专、师级军政人员 613
附录 615
一、重要文件 615
二、文告 619
三、歌谣 622
四、考证资料 627
五、杂录 637
1986年至1994年大事记 645
编后记 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