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编 财政收入 19
第一章 农业税 19
第一节 清代地丁钱粮 19
第二节 民国时期田赋 22
第三节 根据地、解放区统一累进税 25
第四节 新中国建立后农业税 27
第二章 工商各税 38
第一节 盐税 41
第二节 关税 46
第三节 厘金 55
第四节 牙税 58
第五节 当税 59
第六节 营业税 60
第七节 营业牌照税 64
第八节 烟酒税 66
第九节 矿产税 70
第十节 统税 71
第十一节 货物税 74
第十二节 所得税 86
第十三节 遗产税 91
第十四节 工商业税 92
第十五节 棉纱统销税 109
第十六节 商品流通税 109
第十七节 工商统一税 112
第十八节 工商税 122
第十九节 产品税 133
第二十节 增值税 143
第二十一节 工商所得税 146
第二十二节 国营企业所得税 151
第二十三节 国营企业调节税 153
第二十四节 个人所得税 153
第二十五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155
第二十六节 外国企业所得税 156
第二十七节 奖金税 157
第二十八节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 159
第二十九节 资源税 160
第三十节 建筑税 161
第三十一节 烧油特别税 162
第三十二节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162
第三章 地方各税 165
第一节 契税 166
第二节 屠宰税 169
第三节 渔税 174
第四节 城市房地产税 175
第五节 交易税 178
第六节 印花税 182
第七节 利息所得税 188
第八节 车船使用牌照税 188
第九节 文化娱乐税 192
第十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194
第十一节 杂捐杂税 195
第四章 企业收入 198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官业收入 198
第二节 根据地、解放区公营事业收入 199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企业收入 199
第五章 公债与借款 205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公债与借款 205
第二节 根据地救国公债 209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公债与国库券 210
第六章 其他收入 213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其他收入 213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其他收入 213
第二编 财政支出 219
第一章 上解支出 219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上解支出 219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上解支出 220
第二章 经济建设费 222
第一节 清末实业费和交通费 222
第二节 民国时期经济建设费 223
第三节 根据地、解放区经济建设费 225
第四节 新中国建立后经济建设费 225
第二节 民国时期教育文化费及卫生费 248
第三章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 248
第一节 清末教育经费 248
第三节 根据地、解放区文化教育费 250
第四节 新中国建立后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 251
第四章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 268
第一节 民国时期救恤费 268
第二节 根据地、解放区优抚和社会救济费 269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 271
第五章 行政管理费 284
第一节 清末行政管理费 284
第二节 民国时期行政管理费 287
第三节 根据地、解放区行政管理费 291
第四节 新中国建立后行政管理费 294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其他支出 311
第六章 其他支出 311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其他支出 313
第三编 财政管理 323
第一章 机构设置 323
第一节 财政机构 323
第二节 税务机构 338
第二章 财政体制 346
第一节 省财政 346
第二节 地、市、县财政 352
第三节 乡(镇)财政 359
第三章 预算管理 361
第一节 预算 361
第二节 决算 366
第三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 373
第四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380
第四章 会计 385
第一节 预算会计 385
第二节 企业会计 393
第三节 税务征解会计 401
第五章 财务管理 408
第一节 企业财务管理 408
第二节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428
第三节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433
第六章 金库 441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金库 441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金库 442
第七章 财政监察 448
第一节 财政监察 448
第二节 税务监察 452
第三节 利润监交 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