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3
第一篇 人事管理机构沿革 14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人事管理机构 14
一 清代文官管理机构 14
二 民国时期官吏管理机构 14
三 东北沦陷时期官吏管理机构 15
四 解放战争时期人事管理机构 15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事管理机构 16
第一节 省级人事管理机构 16
第三节 人事机关的直属机构 29
第二节 市县级人事管理机构 31
附:吉林省人事机构领导人任职序列表 43
第一节 清代的官吏作用 48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官吏的作用 48
第二篇 任用 48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官吏作用 58
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官吏任用 62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干部任用 66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干部任用 67
第一节 吸收录用 67
第二节 干部调配 83
第三节 干部任免 101
第四节 干部队伍结构 111
第三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22
第一章 毕业生分配 122
第一节 毕业生分配管理 122
第二节 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 125
第三节 其它毕业生分配 141
第二章 职称管理 153
第一节 职称系列 153
第二节 职称评定 165
第三章 政治、生活待遇 176
第一节 选拔优秀人才 176
第二节 待遇 191
第四章 人才开发 195
第一节 人才流动 195
第二节 人才研究 201
第五章 专业技术队伍 202
第四篇 军官转业安置 212
第一章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 212
第一节 管理体制 212
第二节 安置制度 214
第三节 转业干部培训 216
第二章 分配与安置 218
第一节 工作分配 218
第二节 生活安置 227
附:历年转业干部安置情况统计表 231
第五篇 培训教育 236
第一章 培训教育管理 236
第一节 管理体制 236
第二节 培训机构 238
第二章 培训教育内容 245
第一节 政治教育 245
第二节 文化教育 247
第三节 业务培训 249
第一章 考核 258
第六篇 考核奖惩 258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官吏奖赏 263
第二章 奖励 263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干部奖励 265
第三章 惩戒 271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官吏惩戒 271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的干部惩戒 273
第四章 申诉 284
第五章 岗位责任制 287
第一节 岗位责任制的建立 287
第二节 岗位责任制的基本模式 288
第三节 岗位责任制奖励基金的使用 291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工资 296
第一节 清代的俸禄 296
第七篇 工资 296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薪俸 297
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文官俸给制度 300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工资 303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工资 313
第一节 工资制度 313
第二节 工资调整 369
第三节 军官转业后的工资待遇 380
第四节 大学、中专毕毕业生工资待遇 390
第五节 津贴、奖金 400
第八篇 保险福利 412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优恤 412
第一节 清代的优恤 412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抚恤与退休 414
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文官恩给、赐假及疗养 416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保险福利 422
第一节 离休、退休及退职 422
第二节 工龄计算 432
第三节 福利费及各种补贴 439
第四节 生育、患病、牺牲、病故待遇 455
第五节 休假、探亲制度 468
第九篇 机构编制 476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行政机构 476
第一节 清代的行政机构 476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行政机构 480
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行政机构 487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行政机构 490
第一节 省级机关机构编制 496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行政机构 496
第二节 市、地(州)、县机构编制 505
第三节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517
第四节 机构精简、整编、改革 521
第三章 机构编制管理 542
第一节 管理组织 542
第二节 管理规则 544
第十篇 附录 555
一、1938年5月7日伪满洲国政府颁布的《文官令》 555
二、1938年5月7日伪满洲国政府颁布的《文官考试规程》 565
三、1938年9月22日伪满洲国政府颁布的《文官给与令》 571
四、1938年9月22日伪满洲国政府颁布的《恩给法》 585
五、1946年7月2日国民党吉林省政府颁布的《吉林省公务人员考勤暂行办法》 593
六、1946年7月2日国民党吉林省政府颁布的《吉林省公务人员请假暂行规则》 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