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苏联法院和检察署组织学的对象和方法 1
第一节 苏联法院和检察署组织学的对象和方法 1
第二节 苏联法院和检察署组织和苏维埃法学的其他部门 12
第三节 法院和检察署为保卫社会主义法制而斗争 14
第四节 苏联法院和检察署组织课程的体系。基本概念 21
第二章 苏维埃法院的任务及其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24
第一节 社会主义审判及其任务 24
第二节 苏维埃法院是真正民主的法院 32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参加各级法院审理案件 34
第四节 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的选举制 37
第五节 诉讼用各该加盟共和国或自治共和国或自治省语言进行 41
第六节 各级法院公开审理案件 42
第七节 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44
第八节 审判员独立,只服从法律 45
第九节 法院根据对全体公民的统一和平等以及苏联立法对各级法院统一的原则行使审判权 47
第十节 审判员的提前免职程序。审判员的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48
第一节 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结果,粉碎了资产阶级—地主的法院和检察机关 53
第三章 关于法院和检察署的苏维埃立法发展概要 53
第二节 沙皇法院和检察机关是对劳动人民实行阶级镇压和压迫的工具 54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第一个和第二个主要阶段中的法院和检察署 72
第四节 在实行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法院(1917年10月—1918年7月) 76
第五节 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的法院(1918—1920年) 92
第六节 在过渡到恢复国民经济的和平工作时期的法院和检察署(1921—1925年) 102
第七节 在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而斗争时期的法院和检察署(1926—1929年) 115
第八节 在为实现农业集体化而斗争时期的法院和检察署(1930—1934年) 120
第九节 在为完成社会主义建设而斗争和实施新宪法时期的法院和检察署(1935—1940年) 126
第十节 在苏联伟大卫国战争时期的法院和检察署(1941—1945年) 128
第十一节 在伟大卫国战争后恢复并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时期的法院和检察署(1945—1954年) 132
第四章 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法院体系 138
第一节 苏维埃法院体系 138
第二节 人民法院是苏维埃法院体系的基本环节 140
第三节 省(边区)法院,州法院,自治共和国最高法院,自治省法院 148
第四节 加盟共和国最高法院 153
第五节 苏联专门法院 156
第六节 苏联最高法院 160
第五章 苏维埃检察署 163
第一节 苏联检察署的任务及其活动形式 163
第二节 苏维埃检察署的组织 176
第三节 侦查机关 182
第六章 苏维埃律师组织 185
第一节 苏维埃律师组织的任务及其活动形式 185
第二节 苏维埃律师界的组织 187
第三节 追究律师纪律责任的程序 190
第七章 司法管理机关、司法执行机关和公证机关 192
第一节 司法管理的概念 192
第二节 苏联司法部 194
第三节 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司法部 199
第四节 省(边区)劳动者代表苏维埃下的加盟共和国司法部管理局 202
第五节 司法执行员 203
第六节 公证组织 204
第一节 各人民民主国家的法院和检察机关的任务和组织原则 206
第八章 各人民民主国家的法院和检察机关的组织 206
第二节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法院和检察署 211
第三节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法院和检察署 214
第四节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法院和检察署 218
第五节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法院和检察署 222
第六节 波兰人民共和国法院和检察署 225
第七节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法院和检察署 231
第八节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法院和检察所 234
第九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检察院 237
第十节 蒙古人民共和国法院和检察署 244
第十一节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法院和检察署 247
第九章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法院和检察机关的组织 250
第一节 资产阶级法院和检察机关——反动和恐怖的工具 250
第二节 美国法院和检察机关 266
第三节 英国的法院组织 279
第四节 法国的法院和检察机关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