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志》凡例 1
金融志 1
概述 1
第一章 金融业 6
第一节 典当 7
第二节 钱庄 13
第三节 银行 21
第四节 保险公司 48
第五节 金融合作社 59
第六节 其它金融机构 67
第二章 货币 73
第一节 铸币 74
第二节 纸币 80
第三节 人民币 100
第三章 存款 106
第一节 财政性存款 107
第二节 企业存款 109
第三节 农村存款 117
第四节 储蓄存款 119
第四章 工商信贷 132
第一节 国营工业贷款 132
第二节 集体工业贷款 143
第三节 国营商业贷款 148
第四节 粮食企业贷款 154
第五节 供销社贷款 158
第六节 私营工商业贷款 162
第七节 技术改造贷款 164
第八节 科技开发贷款 166
第九节 信托贷款 167
第五章 基本建设拨款与贷款 172
第一节 基本建设拨款 173
第二节 基本建设贷款 185
第三节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194
第六章 农村信贷 219
第一节 农村个人贷款 219
第二节 集体农业贷款 228
第三节 国营农业企业贷款 232
第四节 乡镇企业贷款 236
第七节 保险 242
第一节 财产保险 243
第二节 农业保险 253
第三节 人身保险 259
第四节 涉外保险 272
第五节 防灾与理赔 274
第八章 金融管理 280
第一节 会计核算管理 280
第二节 货币管理 288
第三节 金银管理 303
第四节 行政管理 313
第五节 代理国库管理 320
人物 326
大事记 336
表序目录 353
图序目录 358
修志始末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