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篇 清末、民国时期广西检察 10
第一章 机构 10
第一节 清末机构 10
第二节 民国时期机构 11
第二章 职官 15
第一节 职官编制 15
第二节 任用资格 20
第三节 官阶官俸 21
第四节 检察官职权 24
第三章 检察活动 25
第一节 刑事侦查 25
第二节 公诉、出庭 28
第三节 通辑案犯 30
第四节 抗告、上告 31
第五节 监督审判和判决执行 32
第六节 监所视察 34
第二篇 人民检察机关 42
第一章 机构 42
第一节 自治区(省)级 42
第二节 城市县级 47
第三节 派出机构 55
第四节 专门检察院 55
第二章 体制 58
第一节 领导体制 58
第二节 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 59
第三节 检察人员任免 61
第三章 干部管理 62
第一节 理论、业务学习 62
第二节 培训 63
第三节 奖惩 66
第三篇 刑事检察 74
第一章 批捕、起诉、出庭 74
第一节 审查批捕 74
第二节 审查起诉 87
第三节 出庭公诉 100
第二章 侦查、审判监督 107
第一节 侦查监督 107
第二节 审判监督 111
第四篇 经济检察 120
第一章 侦查贪污贿赂案 120
第一节 查处贪污案 120
第二节 查处贿赂案 128
第一节 查处偷税抗税案 134
第二章 侦查其他经济案 134
第二节 查处盗伐滥伐森林案 138
第三节 查处挪用公款案 140
第四节 查处假冒商标案 141
第五节 查处走私投私等案 143
第五篇 法纪检察 148
第一章 一般监督 148
第一节 监督范围 148
第二节 检察纠正 148
第二章 查处案件 151
第一节 查处范围 151
第二节 查处严重违法乱纪案 152
第三节 查处渎职犯罪案 156
第四节 查处侵权犯罪案 161
第一章 监管场所检察 170
第一节 打击重新犯罪 170
第六篇 监所检察 170
第二节 政策、法律监督 171
第三节 执行特赦 175
第四节 检察纠正干警违法 176
第二章 社会改造检察 178
第一节 对四类分子改造检察 178
第二节 对监外执行罪犯改造检察 179
第七篇 其他检察 185
第一章 控告、申诉检察 185
第一节 信访工作 186
第二节 举报工作 187
第三节 复查历史免诉案件 189
第四节 复查申诉案件 189
第一节 受理申诉案件 195
第二章 民事行政检察 195
第二节 办理抗诉案件 196
第三章 铁路运输检察 198
第一节 批捕 198
第二节 起诉 199
第三节 出庭 199
第四节 侦查监督 200
第五节 审判监督 200
第六节 经济检察 201
第七节 法纪检察 202
第八节 其他 203
第八篇 调查、宣传和技术、装备 208
第一章 调查研究 208
第一节 综合、专题调研 208
第二节 检察理论研究 211
第一节 法制宣传 212
第二章 检察宣传 212
第二节 检察刊物 216
第三章 综合治理 218
第四章 刑事技术 221
第一节 技术队伍 221
第二节 技术设备 221
第三节 技术业务 223
第五章 交通、通信装备 226
大事纪略 229
附录 259
重要历史资料选辑 259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6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61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6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6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 269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69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7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73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7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77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8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1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8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7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9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93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9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9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首次颁发全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和奖章的决定》 303
后记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