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劳动组合标准章程——集体农场生活的基本法 1
第一节 总论 1
第二节 农业劳动组合的目的和任务 3
第三节 土地问题 4
第四节 生产手段 6
第五节 劳动组合及其管理委员会的活动 7
第六节 场员 9
第七节 劳动组合的资金 11
第八节 组织、报酬、与劳动纪律 13
第九节 劳动组合事务的管理 26
第二章 集体农场财产的保护 29
第三章 集体农场土地使用权巩固的保障 41
第一节 导言 41
第二节 在转让蒭草地的掩蔽下竊用集体农场的公共土地 48
第三节 在出卖地上青草的掩蔽下竊用集体农场、公共土地 51
第四节 集体农场非法供给个别组织土地以作建筑之用 53
第五节 集体农场向非集体场员要求使用牧地报酬的诉讼 55
第四章 法院对机器拖拉机站与集体农场财产纠纷的审理 59
第一节 导言 59
第二节 标准合同所规定的机器拖拉机站与集体农场的权利义务与违反合同应负的责任 63
第三节 机器拖拉机向集体农场追偿实物报酬的诉讼 68
第四节 集体农场向机器拖拉机站与机器拖拉机站向集体农场声请赔偿损失的诉讼 71
第五节 集体场员拖拉机驾驶员关於请求按工作日支付报酬的诉讼 76
第五章 由於集体农场与国家的与合作的组织所订合同而生的集体农场民事案件的审理 83
第一节 导言 83
第二节 超越章程所定的集体农场法律能力的合同归於无效 89
第三节 违反劳动组合民主管理原则所订的合同归於无效 93
第四节 认定合同无效所生的後果 97
第六章 由於集体农场与集体场员纠纷所生的集体农场民事案件的审理 101
第一节 导言 101
第二节 集体农场与集体场员财产纠纷应归法院管辖的问题 103
第三节 集体场员向集体农场请求工作日支付的诉讼 105
第四节 根据合同在草炭企业和煤炭业工作的集体场员提出的诉讼 114
第七章 非集体场员由於劳动合同而生的诉讼的审理 117
第八章 关於赔偿集体农场所受损害的案件审理 125
第一节 导言 125
第二节 引起集体农场财产损害应负的合同和非合同的责任 127
第三节 对引起损害所发生民事责任的条件 130
第四节 赔偿损害的方法 134
第五节 赔偿损害的数额 135
第六节 未成年人所负的物质责任 144
第七节 踏毁作物所负的责任 148
第八节 集体农场负责人员的责任 152
第九节 集体场员向集体农场要求赔偿因在集体农场工作所受残废的损害的诉讼审理 155
第一节 导言 159
第九章 集体农场因未履行对国家的农产品缴纳、未缴税款、及强迫财产保险金额所负的责任 159
第二节 向集体农场追索由缴纳义务所生的滞纳物款的案件审理程序 164
第三节 追缴滞纳税款与财产保险金额的案件审理 170
第十章 由於定购合同而生的纠纷的审理 175
第一节 集体农场对於未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几种农产品定购合同所负的责任 175
第二节 不照小牛定购合同履行义务所负的责任 179
第十一章 由於集体农场和集体场员的筑路义务所生纠纷的审理 185
第十二章 集体农户家庭财产的分居析产 193
第一节 导言 193
第二节 应归分割的财产种类 194
第三节 集体农户的组成 196
第四节 析产的程序 197
附录 201
(一) 关於集体农场民事案件的判例 201
(二) 集体农场追偿债务案件的审理 210
译者附言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