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6
第一章 《苏联仲裁制度》教程的对象和体系 6
第一节 仲裁机关的任务 6
第二节 《苏联仲裁制度》教程的对象 15
第三节 调整苏联仲裁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24
第二章 仲裁机关的法律性质 34
第一节 仲裁机关的职能 34
第二节 仲裁机关的法律性质和它在苏维埃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 44
第三章 国家仲裁机关的组织 59
第四章 经济争议的管辖 66
第一节 国家仲裁机关管辖的经济争议 66
第二节 国家仲裁机关之间经济争议管辖权的划分 71
第三节 国家仲裁机关解决争议的属地管辖 74
第五章 仲裁诉讼的原则 80
第一节 仲裁诉讼原则的概念及其体系 80
第二节 仲裁诉讼原则的内容 83
第一节 仲裁费用的概念和种类 105
第六章 仲裁费用 105
第二节 国家规费 106
第三节 为进行鉴定支付的金额 110
第四节 仲裁费用的分担 111
第五节 国家规费的退还 113
第七章 仲裁的诉讼期限 115
第一节 仲裁的诉讼期限的概念及其意义。期限的种类 115
第二节 期限的计算。中止的程序,恢复和延长迟误期限的程序 118
第八章 在国家仲裁机关立案 120
第一节 提起诉讼 121
第二节 拒绝受理起诉状 127
第三节 退回起诉状 136
第四节 反诉 143
第五节 国家仲裁机关主动立案 144
第九章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准备工作 148
第一节 案件的准备工作的任务及其意义 148
第二节 案件准备工作的内容 149
第一节 实体审理案件及其意义 162
第十章 仲裁机关审理案件 162
第二节 审理案件的程序 165
第三节 案件的延期审理。中止诉讼和终止诉讼。诉讼不予审理 174
第十一章 仲裁机关的裁决和裁定 181
第一节 仲裁机关的决定的种类及其意义 181
第二节 裁决的通过和制作的程序 186
第三节 对仲裁机关裁决的要求 191
第四节 裁决的法律效力 193
第五节 仲裁机关对它所作出的裁决中的缺点的消除 197
第十二章 依监督程序对国家仲裁机关裁决的复审 202
第一节 依监督程序复审国家仲裁机关裁决的概念 202
第二节 有权提出复审国家仲裁机关的裁决问题的人员 203
第三节 有权复审裁决的人员 205
第四节 复审的客体 206
第五节 提出复审国家仲裁机关裁决的申请和请求的程序 208
第六节 复审仲裁机关裁决的程序 210
第七节 正副主任仲裁员复审国家仲裁机关裁决时的权限 211
第八节 主任仲裁员复审裁决的决定 218
第十三章 国家仲裁机关裁决的执行 221
第一节 作为执行文书的国家仲裁机关的命令 221
第二节 执行程序的当事人,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224
第三节 强制执行仲裁机关裁决的机关 225
第四节 执行期限 226
第五节 被撤销的裁决的执行回转。终止依国家仲裁机关命令强制执行 229
第十四章 国家仲裁机关关于各组织活动中的缺点的通知 231
第十五章 部、国家委员会的主管机关的仲裁组织 237
第一节 部、国家委员会和主管部门的仲裁组织的职权和结构 237
第二节 部门仲裁机关对案件的审理 240
第三节 依监督程序对部门仲裁机关裁决的复审、裁决的执行 242
第四节 部门仲裁机关对于经济活动中的违反法制和国家纪律现象的预防 243
第十六章 解决经济争议的公断庭 245
第一节 公断庭的成立程序 245
第二节 公断庭的立案和审理 246
第三节 公断庭的裁决,裁决的执行和复核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