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
概述 1
大事记 6
第一编 政区 26
第一章 建置 26
第二章 境域 27
第三章 治所 29
第四章 区·乡镇·场集 30
第一节 区 30
第二节 乡镇 31
第三节 场集 38
第二编 自然环境 41
第一章 地质 41
第一节 构造 41
第二节 地层 41
第三节 矿藏 42
第四节 地震 43
第二章 地貌 43
第一节 特征 43
第二节 类型 43
第三节 山脉 44
第二节 土壤 45
第三章 土地 45
第一节 资源 45
第三节 植被 47
第四章 水文 47
第一节 地表水 48
第二节 地下水 48
第三节 客水 49
第四节 江河 49
第五章 气候 51
第一节 光能 51
第二节 热量 52
第三节 降水 55
第四节 灾害性天气 56
第六章 动物·植物 58
第一节 动物 58
第二节 植物 59
第三编 人口 60
第一章 总数 60
第一节 演变 60
第二节 分布 61
第二章 构成 63
第一节 民族 63
第三节 迁徙 63
第四节 普查 63
第二节 性别 64
第三节 年龄 64
第四节 婚姻 65
第五节 文化 66
第六节 职业 66
第三章 计划生育 68
第一节 机构设置 69
第二节 宣传教育 69
第三节 技术服务 70
第五节 政策规定 71
第四节 管理制度 71
第四编 经济综合管理 74
第一章 经济总貌 74
第一节 发展概况 74
第二节 所有制结构 77
第三节 产业结构 78
第四节 人民生活 79
第二章 计划管理 80
第一节 机构 80
第二节 生产计划 81
第三节 商品流通计划 82
第四节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83
第五节 社会集团消费计划 84
第六节 人口、劳动力计划 84
第三章 物价管理 85
第一节 机构 85
第二节 价格水平 85
第三节 制价调价 86
第四节 优待·补贴 87
第五节 监督检查 88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88
第一节 机构 88
第二节 市场管理 88
第三节 企业登记 89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 90
第五节 合同·商标·广告 90
第五章 标准化计量管理 91
第一节 机构 91
第二节 计量 92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92
第四节 质量监督 93
第六章 物资管理 93
第一节 机构 93
第二节 分级分类 94
第三节 分配与供应 94
第二节 权属 96
第七章 国土管理 96
第一节 机构 96
第三节 征地用地 97
第八章 统计管理 97
第一节 机构 97
第二节 报表 97
第三节 调查 99
第四节 数据管理 100
第九章 审计监督 101
第一节 机构 101
第二节 审务 101
第一节 综合管理机构 104
第五编 农业 104
第一章 机构建置 104
第二节 行政主管机构 105
第三节 企、事业机构 105
第四节 青神县气象局 107
第二章 生产关系 107
第一节 封建土地占有制 107
第二节 农民个体所有制 108
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 109
第一节 产业结构 111
第三章 生产经营 111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 111
第二节 经营管理 113
第三节 工具改革 116
第四章 农作物种植业 117
第一节 作物结构 117
第二节 耕作制度 121
第三节 种植区划 123
第四节 生产技术 124
第五节 地力培护 127
第一节 林业资源 128
第五章 林业 128
第二节 林权 129
第三节 植树造林 130
第四节 林木保护 131
第五节 采伐经营 132
第六章 畜牧业 133
第一节 畜类及品种 133
第二节 饲料 134
第三节 饲养 135
第四节 疫病防治 137
第七章 蚕桑 138
第一节 生产概述 138
第二节 桑树 141
第三节 养蚕 143
第四节 蚕茧经营 144
第五节 蚕丝 145
第八章 渔业 146
第一节 资源 146
第二节 养殖 147
第三节 捕捞 148
第四节 珍贵名鱼——江团 149
第九章 家庭副业 149
第一节 县级行政管理机构 152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52
第六编 工业 152
第二节 乡镇管理机构 153
第三节 企业内部管理机构 153
第二章 工业体制 154
第一节 经济成分 154
第二节 部门类属 155
第三节 市属以上企业 156
第三章 行业结构 157
第一节 食品工业 158
第二节 饮料生产 161
第四节 纺织、缝纫业 162
第三节 饲料工业 162
第五节 化学、医药工业 165
第六节 塑料工业 166
第七节 造纸及印刷业 166
第八节 建材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7
第九节 机械电子电器及金属制品业 169
第十节 其他工业 170
第四章 生产经营 171
第一节 经营形式 171
第二节 企业管理 172
第三节 经济效益 175
第四节 名优产品 177
第五节 骨干企业 178
第七编 交通 182
第一章 机构 182
第一节 行政机构 182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182
第三节 市驻县机构 183
第二章 线路 184
第一节 古道 184
第二节 公路 184
第三节 桥梁 186
第四节 水路 187
第一节 陆运 188
第三章 运输 188
第二节 水运 189
第四章 管理 190
第一节 公路养护 190
第二节 交通监理 191
第三节 经营方式 191
第八编 邮电 194
第一章 机构 194
第一节 沿革 194
第二节 网点 195
第一节 邮路 196
第二章 邮政 196
第二节 投递 198
第三节 邮务 198
第三章 电信 200
第一节 电话 200
第二节 电报 204
第四章 管理 205
第一节 劳动人事 205
第二节 业务(生产) 206
第三节 技术 209
第四节 财务 210
第一节 县级管理机构 212
第九编 乡镇企业 212
第一章 管理机构 212
第二节 乡镇管理机构 213
第二章 企业概况 213
第一节 经营层次 213
第二节 生产规模 214
第三节 区域布局 217
第三章 产业结构 217
第一节 农业企业 218
第二节 工业企业 219
第四节 建筑企业 221
第三节 交通运输企业 221
第五节 商业服务企业 222
第四章 经营管理 222
第一节 经营方式 222
第二节 企业管理 223
第三节 职工工资 225
第四节 经营效益 226
第十编 青神竹编 227
第一章 产品特色 227
第一节 平面竹编 228
第二节 立体竹编 229
第一节 生产方式 230
第二章 生产经营 230
第三节 套烩竹编 230
第二节 产品销售 232
第三节 经济效益 234
第三章 工艺技术 234
第一节 技术培训 234
第二节 工艺创新 235
第三节 技艺表演 235
第四节 技术传播 236
第十一编 商业 238
第一章 管理机构 238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238
第二节 综合管理机构 239
第二章 商业体制 240
第一节 个体私营 240
第二节 集体商业 241
第三节 国营商业 242
第三章 商品购销 242
第一节 粮食·油料 242
第二节 副食品 245
第三节 日用工业品 247
第四节 生产资料 249
第五节 土特产品 251
第一节 综合市场 253
第六节 出口商品 253
第四章 商业市场 253
第二节 专业市场 254
第三节 物资交流会 255
第五章 饮食服务业 256
第一节 饮食业 256
第二节 茶旅业 256
第三节 其他服务业 257
第四节 名食 257
第六章 商业管理 259
第一节 企业管理 259
第二节 商品储运 260
第三节 安全保卫 261
第十二编 财税 264
第一章 管理机构 264
第一节 财政机构 264
第二节 税务机构 265
第二章 财政 265
第一节 体制 265
第二节 总收入 267
第三节 总支出 270
第四节 业务管理 273
第一节 体制·方法 275
第三章 税务 275
第二节 税种税率 276
第三节 征收管理 277
第四节 其它业务 278
第十三编 金融保险 280
第一章 机构 280
第一节 国家金融机构 280
第二节 民间金融机构 281
第三节 保险公司 282
第二章 货币 282
第一节 种类 282
第二节 流通 283
第三节 金银收兑 284
第三章 存款 284
第一节 单位集体存款 284
第二节 个人储蓄存款 285
第四章 信贷 286
第一节 民间信贷 286
第二节 银行信贷 287
第三节 信贷管理 289
第五章 结算与汇兑 289
第一节 结算 289
第一节 险种与收费 290
第六章 保险 290
第二节 汇兑 290
第二节 责任赔偿 291
第三节 业务工作 291
第七章 代理业务 292
第一节 金库 292
第二节 债券 292
第三节 无息、贴息贷款 293
第一节 水电局 295
第三节 电力公司 295
第二节 乡镇水利水电管理站 295
第一章 管理机构 295
第十四编 水利电力 295
第四节 江河管理处 296
第二章 水利设施 296
第一节 蓄水 296
第二节 引水 299
第三节 提水 299
第四节 浇水 300
第五节 灌溉 300
第三章 经营管理 301
第一节 工程管理 301
第二节 用水 302
第三节 综合经营 303
第一节 建置沿革 304
第二节 更新改造 304
第四章 鸿化堰 304
第三节 工程设施 305
第四节 灌溉效益 306
第五章 洪涝治理 308
第一节 防洪 308
第二节 治涝 309
第三节 排渍 309
第四节 水土保持 310
第二节 输电 311
第六章 电力 311
第一节 发电 311
第三节 供电 312
第四节 经营 313
第十五编 城建环保 315
第一章 管理机构 315
第二章 城乡建设 315
第一节 县城建设 315
第二节 集镇建设 317
第三节 农房·沼气 318
第二节 设计 319
第一节 队伍 319
第三章 建筑 319
第三节 设备 320
第四节 建筑工程 320
第四章 环境保护 320
第一节 污染 320
第二节 治理 321
第十六编 党、群、政协 324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青神地方组织 324
第一节 建国前的组织与活动 324
第二节 中共青神县委员会 327
第三节 历届代表大会 332
第四节 领导、决策与自身建设 333
第五节 纪律检查 336
第六节 组织工作 337
第七节 宣传工作 341
第八节 统一战线工作 342
第九节 党史研究 344
第十节 机要保密 345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团体 346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青神县党部 346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青神分团 346
第五节 民国时期的其他社会团体 347
第四节 中国民主社会党青神县党部 347
第三节 中国青年党青神县党部 347
第三章 中共领导的群众组织 348
第一节 工人组织 348
第二节 农民组织 350
第三节 青年组织 351
第四节 妇女组织 352
第五节 科学技术协会 354
第六节 工商联 354
第四章 人民政协 355
第一节 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 355
第二节 历届政协委员会 356
第三节 政协常务委员会 357
第十七编 政权 359
第一章 清末、民国政权 359
第一节 议会 359
第二节 政府 360
第三节 区乡组织 361
第四节 重要政事 362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365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365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366
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 369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 371
第三章 人民政府 371
第二节 区、乡政权及村、组组织 376
第十八编 政事纪要 378
第一章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378
第一节 征粮剿匪 378
第二节 减租退押 379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379
第四节 抗美援朝 380
第五节 土地改革 380
第六节 “三反、五反”运动 381
第七节 粮食统购统销 382
第八节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383
第九节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84
第十节 机关肃反 384
第二章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385
第一节 整风反右 385
第二节 大跃进和公社化 386
第三节 反右倾和整风整社 387
第四节 撤县复县 388
第五节 调整国民经济 388
第六节 机关“五反” 389
第七节 “四清”运动 390
第一节 红卫兵运动 392
第三章 “文化大革命”时期 392
第三节 “二月镇反” 393
第二节 “三支两军” 393
第四节 “斗、批、改”和“一打三反” 394
第五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395
第六节 批林整风和批林批孔 395
第七节 农业学大寨 396
第四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 397
第一节 揭批“四人帮” 397
第二节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397
第四节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398
第三节 平反冤假错案 398
第五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399
第六节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399
第十九编 政法 402
第一章 管理机构 402
第一节 政法委员会 402
第二节 公安局 402
第三节 法院 403
第四节 检察院 405
第二章 公安 407
第一节 刑侦 407
第五节 司法局 407
第二节 预审 408
第三节 看守 408
第四节 社会治安 409
第五节 消防 412
第六节 交通治安 412
第三章 检察 413
第一节 刑事检察 413
第二节 法纪检察 414
第三节 经济检察 414
第四节 监所检察 415
第六节 申诉控告 416
第五节 案件复查 416
第四章 审判 417
第一节 刑事审判 417
第二节 民事审判 418
第三节 经济审判 419
第四节 告诉申诉 419
第五节 执行 420
第六节 法庭辩护 420
第七节 申诉复查 421
第五章 司法行政 423
第一节 法制宣传 423
第三节 公证 424
第二节 律师 424
第四节 调解 425
第二十编 民政 427
第一章 机构 42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27
第二节 事业·企业 428
第二章 优抚安置 428
第一节 烈士褒扬 428
第二节 抚恤 429
第三节 拥军优属 430
第四节 退役军人安置 432
第三章 扶贫救济 433
第一节 自然灾害救济 433
第二节 社会困难救济 434
第三节 扶贫 435
第四章 社会福利 435
第一节 “五保户”安置 435
第二节 残疾人照顾 436
第五章 婚丧管理 436
第一节 婚姻登记 436
第六章 其他民政工作 437
第一节 地名普查 437
第二节 殡葬改革 437
第二节 收容遣返 438
第三节 基层选举 438
第二十一编 军事 439
第一章 管理机构 439
第一节 民国兵役机构 439
第二节 人民武装部 440
第三节 武装委员会 441
第二章 兵役制度 442
第一节 民国兵役 442
第二节 人民兵役 442
第一节 清及民国时期的地方武装 444
第三章 地方武装 444
第二节 建国后的地方武装 445
第四章 民兵 445
第一节 组建 445
第二节 训练 446
第三节 装备 446
第四节 主要活动 446
第五章 驻军 448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驻军 448
第二节 建国以后的驻军 448
第一节 王小波、李顺起义 449
第二节 “李、蓝”义军进驻青神 449
第六章 兵事 449
第三节 嘉定起义 450
第四节 支援保路同志军 450
第五节 川、滇军之战 451
第六节 西山农民武装起义 451
第七节 解放青神 453
第八节 其他 454
第二十二编 人事 455
第一章 管理机构 455
第一节 总数 456
第二节 来源 456
第二章 国家干部 456
第三节 文化专业结构 457
第三章 干部管理 458
第一节 编制 458
第二节 任免 459
第三节 调动 460
第四节 培训 460
第五节 考核 460
第六节 奖惩 461
第四章 经济待遇 462
第二节 工资 462
第四节 福利 463
第三节 奖金 463
第二节 补贴 463
第五章 干部离退 464
第一节 离休 464
第二节 退休 465
第三节 退职·离岗 465
第二十三编 劳动 467
第一章 管理机构 467
第二章 劳动就业 468
第一节 就业 468
第二节 用工制度 468
第一节 招工 470
第三章 劳动管理 470
第二节 培训 471
第三节 流动 471
第四节 退休·退职 472
第四章 劳动工资 472
第一节 收入水平 472
第二节 工资 473
第三节 津贴·补贴 473
第四节 奖金 474
第五章 劳动福利 476
第一节 劳动保险 476
第三节 其它福利 477
第二节 劳保·安全 477
第二十四编 科技 479
第一章 机构 479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479
第二节 科研机构 480
第三节 协会·学会 480
第四节 科技推广组织 481
第二章 人员 481
第一节 专业科技人员 481
第一节 科普宣传 483
第三章 科技活动 483
第二节 民间技术人员 483
第二节 科技培训 484
第三节 科学试验及成果推广应用 484
第四节 科技交流和咨询 486
第四章 科技成果 486
第一节 获奖成果 486
第二节 获奖成果类别 487
第三节 获省(部)级以上奖励项目 487
第二十五编 教育 489
第一章 管理机构 489
第一节 私塾·义学·书院 490
第二章 普通教育 490
第二节 幼儿教育 491
第三节 小学教育 491
第四节 中学教育 494
第三章 专业教育 496
第一节 乙种农业学校 496
第二节 师范学校 496
第三节 农业中学 497
第四节 农民技术学校 497
第五节 职业中学 498
第六节 教师进修学校 498
第二节 农民业余教育 499
第四章 成人教育 499
第一节 民众学校 499
第三节 职工教育 501
第四节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501
第五节 广播电视大学 502
第六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502
第五章 教育·教学 502
第一节 思想政治教育 502
第二节 教学 504
第三节 考试招生 506
第六章 教师 507
第一节 任用 507
第四节 勤工俭学 507
第二节 培训 508
第三节 待遇 509
第七章 经费·设备 510
第一节 经费 510
第二节 设备 511
第二十六编 文化 513
第一章 管理机构 513
第一节 文化局 513
第三节 档案局 514
第二节 广播电视局 514
第四节 县志办公室 515
第二章 文学艺术 515
第一节 文学创作 515
第二节 戏剧 516
第三节 歌舞 518
第四节 民间艺术 518
第五节 电影 520
第六节 书画·摄影 521
第三章 图书 522
第一节 发行 522
第二节 阅览 523
第一节 广播 524
第四章 新闻 524
第二节 电视 525
第三节 新闻报导 526
第五章 文物 526
第一节 地面文物 526
第二节 出土文物 528
第三节 馆藏文物 529
第四节 古遗址 530
第五节 革命遗址 535
第六章 档案 536
第一节 管理 536
第二节 收藏 537
第三节 利用 538
第七章 县志编修 538
第一节 旧县志编修 538
第二节 新县志编修 539
第二十七编 旅游 540
第一章 景区 540
第一节 重点景区 541
第二节 其他景点 541
第二章 管理 543
第一节 机构设置 543
第二节 开发经营 543
第一节 山川 544
第三节 服务设施 544
第三章 中岩 544
第二节 建置 545
第三节 佛寺 546
第四节 摩岩石刻 548
第五节 景观名胜 551
第六节 诗文志要 554
第二十八编 体育 561
第一章 管理机构 561
第三章 学校体育 562
第一节 体育教学 562
第二章 设施 562
第二节 体育锻炼 563
第四章 群众体育 564
第一节 农民体育 564
第二节 职工体育 564
第三节 老年体育 565
第五章 业余体校 566
第一节 技术训练 566
第二节 人才输送 567
第六章 重大赛事获奖纪录 567
第二节 防保机构 571
第一节 行政机构 571
第二十九编 医药卫生 571
第一章 机构设置 571
第三节 事业机构 572
第四节 医疗机构 572
第二章 医疗 574
第一节 中医 574
第二节 西医 575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576
第四节 公费医疗 576
第一节 公共卫生 577
第二节 劳动卫生 577
第三章 卫生防疫 577
第三节 食品卫生 578
第四节 传染病防治 578
第五节 地方病防治 579
第四章 妇幼保健 580
第一节 妇女保健 580
第二节 儿童保健 581
第五章 医药 582
第一节 生产 582
第二节 经营 583
第三节 药政管理 583
第一节 姓氏 585
第三十编 社会风情 585
第一章 家庭·宗族 585
第二节 家庭 586
第三节 宗祠 586
第四节 称谓 588
第二章 会馆·行帮 589
第一节 会馆 589
第二节 行会 589
第三节 帮会 590
第四节 封建会道门 591
第一节 佛教 592
第三章 宗教 592
第二节 道教 593
第三节 天主教 593
第四节 基督教 594
第四章 民俗 594
第一节 生活 594
第二节 民间节庆 596
第三节 礼仪习俗 598
第四节 禁忌 601
第五节 迷信陋习 601
第六节 文明新风 604
第二节 语音 605
第五章 方言 605
第一节 区位 605
第三节 词汇 606
第四节 歌谣 607
第五节 谚语 612
第六节 歇后语 613
第三十一编 人物 614
人物传 614
人物简介 632
(一)辛亥革命烈士 635
(二)西山农民武装起义烈士 635
英名录 635
(三)抗日战争阵亡将士 636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烈士 636
(五)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 638
附录 642
建置考述 642
革命文献 644
重大史况考证 647
古诗选录 653
修志存查 655
编后 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