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多灾多难的黄淮流域 1
第一节 黄河流域古文明的衰落 1
一、黄河流域概况 1
二、悠久的黄河流域文明 7
三、生态环境破坏导致流域文明的衰落 8
第二节 灾难深重的淮河流域 12
一、淮河流域概况 12
二、流域内天灾人祸频仍 16
第二章 黄淮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流域生态系统管理 22
第一节 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自然原因 22
一、流域的概念及特征 22
二、流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25
第二节 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历史选择 27
一、古流域文明的衰落及启示 27
二、流域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流域生态系统管理 30
第三节 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32
一、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 32
二、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特征 36
第三章 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理论基础 37
第一节 生态学理论: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科学基础 37
一、流域生态学 38
二、生态水文学 40
第二节 哲学理论: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43
一、生态整体主义的伦理观 43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 47
三、系统论 49
第三节 经济学理论: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经济根源 51
一、公共物品理论 51
二、外部性理论 53
三、生态经济理论 55
第四节 法学理论: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制度动因 57
一、公平正义理论 57
二、公共利益保护理论 60
第四章 国外流域管理法评析 64
第一节 多种模式、殊途同归:美国流域管理法 64
一、统一立法的田纳西河流域 65
二、分散立法的密西西比河流域 67
第二节 从理念更新到全民参与:澳大利亚流域管理法 70
一、立法背景 70
二、立法理念 71
三、主要内容 72
第三节 健全的体系、完善的机制:日本流域管理法 73
一、法律体系 74
二、组织体系 75
三、规划体系 76
第四节 以流域为单元的资源统一管理:新西兰流域管理法 77
一、立法背景 77
二、立法目的 78
三、主要内容 78
第五节 国外流域管理法的启示 80
第五章 流域管理法——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制度保障 83
第一节 流域管理法的理性选择 83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流域管理的相关规定 85
二、现行流域管理法律构建的制度缺陷 95
三、流域管理法的理性选择 98
第二节 软法——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重要选择 111
一、软法的界定 111
二、软法在国际流域管理中的应用 115
三、软法在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中的应用 118
第六章 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立法本位与基本原则 120
第一节 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立法本位 120
一、立法本位:义务本位 120
二、选择义务本位的优势条件 125
第二节 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基本原则 129
一、流域生态保护优先原则 130
二、在流域生态阈值内谨慎开发利用流域环境资源的原则 132
三、流域整体统一管理原则 135
四、协调合作原则 137
五、利益公平补偿原则 140
第七章 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应遵循的“元制度” 143
第一节 流域管理法中的“元制度” 144
一、流域生态阈值管制制度 144
二、流域环境资源产权制度 152
三、流域产业发展制度 153
四、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153
五、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基金与投资制度 154
六、流域环境教育及培训制度 155
七、流域管理执法与实施保障制度 157
八、法律责任制度 158
第二节 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中的若干重要元制度 158
一、流域规划制度 158
二、流域产业发展制度 170
三、流域生态恢复与重建制度 181
第八章 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管理重点制度设计 196
第一节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 196
一、水土流失 196
二、水资源短缺 198
三、水污染严重 199
第二节 现行黄河流域管理的制度缺陷 200
一、流域管理立法理念滞后 200
二、流域管理体制错位 202
三、水权保护等制度的缺失 203
第三节 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重点制度构建 205
一、理顺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体制 205
二、供水量分配制度 207
三、水权制度 210
四、资本治水制度 212
五、水土保持制度 213
六、湿地保护制度 216
第九章 淮河流域生态系统管理重点制度设计 220
第一节 久治不愈的淮河水污染 220
一、污染—治理—再污染 220
二、淮河流域水污染久治不愈的原因分析 222
第二节 淮河流域水环境管理法律政策评估 225
一、淮河流域现行水环境管理法律及政策 225
二、淮河流域现行水环境管理制度评析 231
第三节 淮河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重点制度安排 237
一、淮河流域产业发展制度 237
二、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 239
三、持续农业发展制度 240
四、流域环境教育及培训制度 241
第十章 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与地方自主治理 243
第一节 保障黄淮流域生态阈值内的地方自主治理 244
一、不同体制下地方自主治理模式理论的梳理 245
二、地方自主治理的价值 253
三、地方自主治理的成本 254
四、地方自主治理的条件 257
第二节 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与地方自主治理契合的保障机制 258
一、流域与地方立法关系的法治化 260
二、流域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通过财政资助地方自主治理 266
三、流域对地方的监督 268
第三节 寻求多中心的治理模式 269
一、政府在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中的局限性 269
二、黄淮流域生态系统管理的多中心治理 270
参考资料 275
后记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