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背景:与中国有关的地标性案例 1
一、国内外现状 2
(一)东方不亮、西方亮 3
(二)“当务之急”的争议性法律问题 3
(三)学术方面的起步 4
二、论文的实用价值 5
(一)知己知彼与国际接轨 6
(二)增加灵活性,降低商业成本与风险 6
(三)国企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 7
(四)为立法者提供围堵经验 8
(五)法律人的另一新专业 9
三、论文的理论意义 9
(一)法理学的时代性创新 10
(二)填补空白 11
四、论文准备 12
五、思路与方法 13
第一编 信托资料处理的基础理论分析 19
第一章 实体法:信托制度的概念分析 19
第一节 信托制度的概念分析 19
一、本质:责任与利益分离的设计 20
二、背景:合法地规避法律性设计 21
三、功能: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的设计 23
(一)设立方式的灵活 24
(二)法律关系的长期规划 24
(三)财产的性质有弹性 27
(四)对受益人的保障 27
四、趋势:财产管理功能的强调 28
第二节 大陆法系承认离岸信托的困难 29
一、困难的角度 30
(一)权利说 30
(二)法律关系 31
(三)法律行为 31
(四)财产权机能 32
二、原因 32
第三节 信托概念的法理分析——确定性 34
一、“意愿”的确定 35
(一)意愿的“确实” 35
(二)意愿的“确认” 36
(三)意愿的“正确” 37
(一)无法具体定义的 38
二、“信托主体”的确定 38
(二)无法确定数量的 39
(三)无法明确指认的 40
(四)无法确定性质的 41
(五)将来的财物 42
(六)与成立信托意愿无关的财物 43
三、“信托客体”的确定 43
(一)固定式的信托(fixedtrusts) 45
(二)裁决性的信托(discretionarytrusts) 45
第二章 程序法:信托的国际认可一海牙信托公约 47
第一节 背景与发展 47
第二节 公约的基本立场与原则 49
一、基本立场 49
(一)尊重每一个成员国的国内法 50
(三)应避免因名国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引起的争议 51
(二)尊重国际私法既有的原则 51
(四)应避免处理他国国内法律事务的复杂性与不便 52
二、信托的基本性质 53
第三节 海牙信托公约的结构 54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54
二、认可的裁量权 55
三、认可的方式 56
四、认可的程度 57
五、认可的时间追溯力 57
六、认可的地域限制 58
第四节 海牙公约的内容信托的生效条件 58
(一)信托行为的方式 60
(二)信托资产是否有效地转移 61
一、适用法律的选择是否有效 65
第五节 有关“法律适用”的法律分析 65
二、准据法的调整范围 67
三、准据法的产生 69
(一)自由主观选定准据法 69
(二)客观推定准据法 70
(三)分割及选择准据法的权利 72
(四)随时更换准据法的权利 73
(五)实务要点 74
四、选择准据法的限制 74
(一)信托履行地法(lawofadministration) 75
(二)管辖法院地法(Lawoftheforum) 76
(三)公序良俗 77
一、我的问题 78
第六节 我的问题及我见 78
(一)拥有多于一个的经常居住地或住所时 79
(二)在不同时期拥有不同住所的情况 80
(三)4个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确定 82
二、我的建议 83
第二编信托契据的法律分析与建构 89
第一章 信托契据的法律分析 89
第一节 信托契据的本质 89
一、信托契据是法律环境的提供者 89
二、信托契据是“契约”还是“宣言” 91
第二节 信托契据的形式 93
一、信托契据是否信托成立的必要条件 93
二、信托契据的形式条件:公示或登记 94
第二章 信托契据的基本结构 96
第一节 离岸信托的当事人 97
一、信托创立人 97
二、受托人 98
(一)适格 98
(二)受托人与信托创立人的关系 99
三、受益人 101
(一)适格 101
(二)信托创立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103
四、信托的监管人(protector) 104
(一)适格 104
(二)监管人的设立之必要性 104
(三)监管人的地位 106
第二节 信托资产 112
二、信托性质 113
一、信托目的 113
第三节 信托的目的与性质 113
第三章 信托契据的条款分析 116
第一节 信托契据的基本条款 116
一、适用法律条款 116
二、生效时间条款 116
第二节 信托契据的特别条款 121
一、反威胁条款(anti-duressclause) 121
二、飞行条款(flightclause) 124
三、盲人条款(blindtrustprovision) 127
四、免责条款 128
(一)免责条款的内容 128
(二)免责条款的形式 129
一、性质:非正式的文件 132
第三节 信托契据的附件:意愿书 132
二、意愿书的重点内容 133
(一)监管人的权限 133
(二)保密要求 134
第四节 结论:信托契据的写作经验谈 135
一、词汇定义清楚 135
二、执行方法明确 136
三、形式要求 136
四、见证人 137
五、避免不必要的内容 137
第三编 离岸信托资料处理的法律分析与建构 141
第一章 信托资料处理的法律分析 141
第一节 信托资料处理的法律趋势 141
第二节 衡平义务说 144
第二章 资料收集的法律责任 147
第一节 采集资料的责任归属 148
第二节 采集资料的内容要求 151
一、信托资料的分类与来源 151
(一)信托当事人资料 152
(二)信托关系资料 152
二、信托资料是否足够 153
(一)处分条款 153
(二)管理条款 156
第三节 被通知的义务 157
一、外部法律焦点问题的产生 157
二、外部法律焦点问题的内容 158
(一)对中介人的依赖(Reliance) 158
(二)受托人授权的其他管理人士 161
(三)其他新任受托人 166
第四节 背景资料的风险管理 170
一、法律构定性信托的产生 170
二、洗钱等罪行的参与 172
三、违反信托法抑或刑法 174
四、应如何避免对第三者承担责任的危险 175
(一)信托创立人是否是信托资产的所有人,而没有第三者的业权? 175
(二)信托创立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176
(三)信托创立人是否有破产的迹象?他是否企图逃避货务? 177
(四)信托创立人成立信托的原因及目的都合法吗? 177
第三章 资料使用的法律界限 179
第一节 也是另一个信托的受托人时 180
第二节 其他信托当事人可能滥用信任 182
一、为信托责任而保密 183
第一节 机密性的法律根据 183
第四章 资料的机密性的法律分析 183
二、保密法规 187
第二节 法律机制 187
一、保密协定 187
二、法院的许可状 189
第三节 保护秘密的法律责任 190
第四节 结论 191
第五章 资料的披露——受益人“知”的权利 193
第一节 受益人“知”或“被知会”的法律地位 193
一、受托人有知会的义务说 193
二、可延迟知会的理由 196
三、知会的程度 197
一、一般途径:受托人为两个主人服务的原则 199
第二节 受益人“知”的法律途径 199
二、法律途径:发现程序 201
第三节 受益人“知权”的内容 201
一、受益人知权的发展 202
(一)传统的说法:有限制说 202
(二)近年的发展:无限制说 203
(三)我的意见 204
二、受益人被限制知权之分类 206
(一)受托人应“可”拒绝受益人的文件 206
(二)受托人绝对不应对受益人公开的资料 207
(三)受托人可随时向受益人披露的文件 208
三、受益人的知权应否被限制的判断原则 208
(一)无关联 209
(二)保密 209
第四节 常有争议的焦点文件 210
(三)损害 210
(四)受托人无权公布的资料 210
一、法律意见书 211
(一)理论:受益人的权利说 211
(二)实务:有限制的权利说 213
(三)争议的原因:受托人的私隐权 214
二、公司资料 218
第五节 受益人“知”权的内部障碍 219
一、裁决性受益人 220
(一)是否完全符合受益人的资格要求? 220
(二)我的问题 222
二、有恶意的受益人 223
三、明确的条款(ExpressProvisions) 225
四、法律的障碍 227
(CompulsionbyLaw) 228
第六节 资料披露的外部压力:法律强制力 228
一、国内法的直接强制力 229
二、国外法的直接强制力 230
(一)受托人的为难 231
(二)可能的解决方法 231
三、外国法的间接强制力 233
四、受托人的最怕:洗钱嫌疑 235
(MoneyLaundcring) 235
第六章 结论 237
一、受托人与信托资料处理 237
二、我的发现与建议 238
Bibliography 241
后记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