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1
自序 1
一、“九一八”事变前后日本对东北(伪满洲国)的毒化政策 1
二、日本在华北的贩毒活动(1910—1945) 49
三、日本在华中的贩毒活动(1937—1945) 99
四、日本在华南的贩毒活动(1937—1945) 145
五、日军在华北的“三光作战”暴行 178
六、日军对晋东北、冀西、冀中的“三光作战” 201
七、日军对晋东南、冀南、鲁西的“三光作战” 230
八、日军在山东的“扫荡”战与“三光作战” 265
九、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日本战犯的审判 308
附录一 日本应为战时暴行反省、道歉、赔偿 328
附录二 1938年1月17日日外相广田弘毅致驻美大使馆电报 332
附录三 公函(为美国纪念二次世界大战在亚洲结束50周年展览的公开信) 334
附录四 战时(1931—1937—1945)日本在华暴行日志 339
附录五 征引及参阅书目 510
附录六 本书著者简历、著作目录 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