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3
概述 3
大事记 13
大事记 13
第一编 建置 43
第一章 位置·境域 43
第二章 建置沿革 44
第一节 设治前沿革 44
第二节 设治后沿革 44
第三章 行政区划 46
第一节 民国时期 46
第二节 东北沦陷时期 47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 47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49
附:县内重复地名更改表 60
第四章 县城·乡镇 61
第一节 县城 61
第二节 乡镇 62
第二编 自然环境 67
第一章 地质·地貌 67
第一节 地层·岩石 67
第二节 地质构造 70
第三节 地貌特征·地貌单元 70
第四节 典型地貌及其基本特征 71
第二章 山脉·水系 73
第一节 山脉 73
第二节 水系 74
第三章 气候·物候 77
第一节 气候 77
第二节 物候 82
第四章 土壤 85
第一节 土壤分类 85
第二节 土壤分布 85
第三节 土壤养分 93
第五章 自然资源 94
第一节 土地资源 94
第二节 森林资源 94
第三节 水资源 95
第四节 矿藏资源 95
第五节 土副特产资源 95
第六节 野生动物资源 96
第六章 自然灾害 97
第一节 低温霜害 97
第二节 水灾 97
第三节 旱灾 99
第四节 雹灾·雪害 99
第五节 虫害 100
第三编 农业 105
第一章 综述 105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体制变革 105
第二节 农业经济构成 106
第二章 农业 108
第一节 概况 108
第二节 农作物种植 109
第三节 商品菜生产与销售 112
第四节 农业技术 115
第五节 农业机具 122
第六节 农田基本建设 127
第七节 经营管理 127
第八节 农业局、农机局及其所属单位 130
第三章 畜牧业 131
第一节 概况 131
第二节 饲养繁殖 133
第三节 饲料 133
第四节 品种改良 133
第五节 防疫 135
第六节 畜牧局及其所属单位 136
第四章 副业 137
第一节 概况 137
第二节 副业种类 138
第三节 基地建设 138
第四节 多种经营局及其所属单位 140
第五章 水利建设 141
第一节 概况 141
第二节 水利工程 141
第三节 治水工程 146
第四节 水电工程 146
第五节 淡水养殖 147
第六节 水利局及其所属单位 147
附:农业学大寨 147
第四编 林业 151
第一章 概况 151
第二章 山林权属 152
第三章 林木生产 155
第一节 育苗 155
第二节 造林 156
第三节 抚育·改造·采伐 159
第四节 木材综合利用 161
第四章 森林保护 162
第一节 护林防火 162
第二节 山林管理 162
第三节 防治病虫害 163
第四节 节柴改灶 164
第五章 经营管理 165
第六章 林业机械 166
第七章 林业基本建设 167
第八章 林业局及其所属单位 168
附:省、矿、铁路属林场 169
第五编 工业 173
第一章 综述 173
第一节 解放前的工业 173
第二节 解放后的工业 177
第二章 全民所有制工业 185
第一节 概况 185
第二节 挖潜·革新·改造 186
第三节 企业管理 186
第四节 固定资产·主要设备 187
第五节 工业局及其所属企业 188
附:中央、省、市属企业 190
第三章 集体·个体工业 191
第一节 对私营工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1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192
第三节 个体手工业 194
第四节 轻工业局及其所属企业 194
第四章 乡镇工业 197
第一节 概况 197
第二节 主要行业及设备 197
第三节 主要产品·产量 198
第四节 乡镇企业管理局及其所属企业 198
附: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 198
第六编 交通邮电·电力 203
第一章 交通运输 203
第一节 铁路运输 203
第二节 公路建设 206
第三节 公路运输 212
第四节 机动车辆 214
第五节 交通监理 215
第六节 交通局及其所属单位 215
第二章 邮政电信 217
第一节 邮政 217
第二节 电信 219
第三节 邮电局及其所属单位 221
第三章 电力 222
第一节 供电 222
第二节 农电局及其所属单位 224
附:抚顺电业局清原供电局 224
第七编 城乡建设 227
第一章 基本建设投资 227
第二章 城镇建设 229
第一节 市政建设 229
第二节 房屋建设 231
第三章 农村建设 232
第一节 村落房屋 232
第二节 公共设施 232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233
第一节 房产管理 233
第二节 土地管理 234
第三节 城乡建设局及其所属单位 234
第五章 环境保护 236
第一节 环境污染状况 236
第二节 污染源治理 238
第三节 环保监测与收费 241
第四节 自然资源保护 242
第五节 环境保护局及其所属单位 242
第八编 商业 245
第一章 综述 245
第一节 解放前的商业 245
第二节 解放后的商业 249
第二章 国营商业 257
第一节 概况 257
第二节 商品购销 257
第三节 企业管理 259
第四节 商业局及其所属单位 260
第三章 计划物资供应管理 262
第一节 采购·供应 262
第二节 物资管理 263
第三节 物资局及其所属单位 263
第四章 供销合作社 264
第一节 概况 264
第二节 收购与销售 266
第三节 经营管理 269
第四节 县供销联社及其所属单位 269
第五章 集体·个体商业 271
第一节 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71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商业 271
第三节 个体商业 272
第四节 集市贸易 272
第六章 粮食购销 275
第一节 解放前的粮食购销 275
第二节 解放后的粮食购销 275
第三节 粮食储运 279
第四节 粮食加工 281
第五节 票证使用与管理 282
第六节 粮食局及其所属单位 282
第七章 对外贸易 284
第一节 外贸购销 284
第二节 外贸商品基地 285
第三节 外贸机构 286
第九编 财税·金融 289
第一章 财政 289
第一节 解放前的财政 289
第二节 解放后的财政 290
第三节 财政局 293
第二章 税收 294
第一节 解放前的税收 297
第二节 解放后的税收 299
第三节 税务局及其所属单位 303
第三章 金融 304
第一节 解放前的金融业 304
第二节 解放后的金融业 305
第三节 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单位 311
第十编 经济管理 315
第一章 工商行政 315
第一节 行政管理 315
第二节 市场管理 318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 319
第二章 标准·计量 320
第一节 质量标准监督管理 320
第二节 计量管理 320
第三节 计量器具 321
第四节 标准计量局及其所属单位 321
第三章 物价 322
第一节 解放前的物价 322
第二节 解放后的物价 324
第三节 物价管理 327
第四节 物价局 327
第四章 审计 328
第一节 审计监督 328
第二节 审计局 328
第十一编 政党 331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331
第一节 县党员代表大会 331
第二节 中共清原县委员会 335
第三节 党委 340
第四节 基层党组织与党员 349
第五节 建党初期党的活动 351
第六节 解放战争时期党的工作 353
第七节 建国后党的主要工作 358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 362
第十二编 政权 365
第一章 解放前的政权 365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政权 365
第二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日伪政权 367
第三节 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政权 371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374
第一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374
第二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380
第三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380
第三章 人民政府 382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 382
第二节 乡镇人民政府 391
第三节 村级行政组织 396
第十三编 政协 401
第一章 县政协组织 401
第二章 历届县政协会议 402
第三章 县政协主要活动 404
第十四编 团体 409
第一章 工会 409
第一节 县总工会 409
第二节 历届县总工会代表大会 409
第三节 基层工会与会员 410
第四节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410
第五节 工会主要活动 410
第二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412
第一节 共青团清原县委员会 412
第二节 历届共青团县代表大会 412
第三节 基层团组织与团员 413
第四节 少年先锋队 414
第五节 团的主要活动 415
第三章 妇女联合会 417
第一节 县妇女联合会 417
第二节 历届县妇女代表大会 417
第三节 主要活动 418
第四章 科学技术协会 419
第一节 科协组织 419
第二节 主要活动 419
第五章 其他团体 421
第一节 各界民主建国联合会 421
第二节 贫下中农协会 421
第三节 工商业联合会 422
第四节 中苏友好协会 422
第六章 解放前的社会团体 423
第一节 伪协和会 423
第二节 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 423
第三节 其他社团 423
第十五编 军事 427
第一章 兵役 427
第一节 解放前的兵役 427
第二节 解放后的兵役 427
第二章 驻军 429
第一节 清朝时期驻军 429
第二节 民国时期驻军 429
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驻军 429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驻军 432
第三章 地方武装 433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警甲·乡团 433
第二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警队·自卫团 433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地方武装 433
第四节 民兵 435
第五节 县、区人民武装机构 435
第四章 战事 437
第一节 抗日战争 437
第二节 解放战争 440
第十六编 治安司法 449
第一章 治安 449
第一节 解放前的警察机构 449
第二节 人民公安 450
第三节 公安局所属单位 453
第二章 检察 454
第一节 解放前的检察机关 454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 454
第三节 案件检察 454
第三章 审判 456
第一节 解放前的审判机关 456
第二节 人民法院 456
第三节 案件审判 456
第四章 司法行政 459
第一节 法制宣传 459
第二节 人民调解 459
第三节 律师事务和公证事务 459
第四节 司法局 460
附:镇压反革命、肃清反革命 460
附:打击经济、刑事犯罪 460
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61
第十七编 民政·人事劳动 465
第一章 民政 465
第一节 优抚 465
第二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465
第三节 救济·救灾 466
第四节 社会福利事业 467
第五节 下放人员·移民安置 468
第六节 殡葬改革 469
第七节 人民来信来访 469
第八节 民政局及其所属单位 469
第二章 人事 471
第一节 干部培训 471
第二节 干部考核与管理 471
第三节 人员编制与干部构成 472
第四节 人事局 472
第三章 劳动 476
第一节 职工队伍 476
第二节 工资 478
第三节 职工福利 479
第四节 干部职工离退休制度 480
第五节 生活补助·补贴 480
第六节 劳动局及其所属单位 481
第十八编 教育 485
第一章 综述 485
第二章 普通教育 487
第一节 幼儿教育 487
第二节 小学教育 488
第三节 中学教育 493
第四节 聋哑人教育 500
第三章 专业教育 502
第一节 师范·教师进修学校 502
第二节 职业高中 502
第三节 卫生学校 502
第四节 农业·林业·农机学校 503
第五节 商业·供销·粮食职工学校 503
第四章 成人教育 504
第一节 职工业余教育 504
第二节 农民业余教育 504
第五章 教师 506
第一节 教师队伍 506
第二节 教师培训 506
第六章 经费·校舍·设备 508
第一节 教育经费 508
第二节 校舍 510
第三节 教学设备 510
第七章 教育局及其所属单位 512
第十九编 科学文化 515
第一章 科学技术 515
第一节 科技队伍 515
第二节 科技普及 516
第三节 科研成果 516
第四节 气象·地震测报 520
第五节 科学技术委员会·气象站·地震台 521
第二章 文化 522
第一节 社会宣传 522
第二节 文艺活动 522
第三节 文学艺术 524
第四节 书刊阅览 530
第五节 图书发行 530
第六节 电影发行放映 530
第七节 文化局及其所属单位 532
第三章 文物·古迹 533
第一节 文物 533
第二节 古迹 534
第三节 轶文 536
第四章 广播电视 538
第一节 有线广播 538
第二节 电视 538
第三节 县报 538
第四节 广播电视站及其所属单位 539
第二十编 卫生·体育 543
第一章 卫生 543
第一节 解放前的医疗卫生 543
第二节 卫生防疫 543
第三节 医疗 546
第四节 妇幼保健 551
第五节 结核病防治 552
第六节 地方病防治 553
第七节 药品制造与检验 554
第八节 公费医疗 554
第九节 县爱卫会·卫生局及其所属单位 556
附:省、市属企业医疗单位 556
第二章 体育 557
第一节 中小学体育 557
第二节 群众体育 558
第三节 比赛成绩 559
第四节 等级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 564
第五节 体育场地·设备 565
第六节 体育运动委员会 565
第二十一编 人物 569
第一章 人物传记 569
孙铭武 569
孙铭宸 571
苏子余 572
王仁斋 573
周建华 576
李敏焕 578
孙克惠 582
金山好 583
柳万熙 584
关其昌 585
吴希孟 587
牛鸿溪 588
吕景春 589
段荣久 590
赵连山 591
杜荣民 593
董凤楼 594
刘宝艳 594
金万石 596
张观 597
陈久荣 598
贾殿国 599
第二章 人物简介 601
额亦都 601
苏赫 601
冯景祯 601
赵厚达 602
徐振清 602
刘焕群 602
张谅 602
唐士铭 603
颜景惠 603
孙铁生 604
徐振业 604
张景春 604
于成思 605
戴士义 605
王丕理 605
郑绍满 606
张振鹭 606
缪澂流 606
李雨邻 607
李贤 607
第三章 人物名录 608
第一节 革命烈士英名录 608
附:革命烈士陵园及墓碑 628
第二节 劳动模范名录 628
第三节 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名单 636
附:省以上授予的先进集体名单 636
第二十二编 社会 645
第一章 人口·民族 645
第一节 人口 645
第二节 计划生育 649
第三节 民族 651
第二章 宗教 657
第一节 佛教 657
第二节 道教 657
第三节 基督教 657
第四节 天主教 657
第五节 伊斯兰教 658
第六节 在理教 658
第三章 习俗风尚 660
第一节 婚嫁丧葬 660
第二节 习俗节日 661
第三节 纪念节日 663
第四节 衣·食·住 663
第五节 方言 664
第六节 满族游戏 666
第四章 传说·谣谚 668
第一节 传说 668
第二节 歌谣 670
第三节 谚语 671
第五章 陋习·流弊 675
第六章 社会新风 676
附录 681
《清原县志》编纂始末 681
《清原县志》批准单位 684
《清原县志》编审人员 684
清原县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名单 685
清原县志办公室及编辑部人员 686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县志资料征集整理人员 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