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法律与实践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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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王伟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0
  • ISBN:9787511801098
  • 页数:338 页
图书介绍:本书从不同的国家的司法实践出发,对“无单放货”这一具体而细小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剖解,并以各国具体实例加以阐明,向读者展示了海商法中有关提单的各种法律与实际问题。

序&董世忠 1

自序 1

引言 1

第一章 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 7

第一节 违约 8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 8

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的合同权利 10

三、租约提单的特殊性 11

四、无单放货违反何种约定 14

五、关于无单放货违约性质的典型案例 17

六、无单放货违约之诉的弱点 19

第二节 侵权 20

一、国际海运公约中的凭单放货义务 21

二、各国(地区)关于凭单放货的法律 23

三、权威学者关于凭单放货义务的学说和观点 28

四、无单放货侵权的主观状态 29

五、无单放货侵权的种类 30

六、无单放货侵权之诉的弱点 36

第三节 违约与侵权的竞合 38

一、请求权竞合 38

二、请求权竞合的诉讼表现——选择诉因 41

三、无单放货请求权竞合说的法律意义 42

四、外国法关于请求权竞合的规定 47

五、对预备性合并的评价和借鉴 49

第四节 中国海事审判实践中的几种做法与法院的识别权 52

一、无单放货违约说 52

二、一分为二说 54

三、违约和侵权竞合说 55

四、识别的基础 56

五、识别权的滥用 58

六、原告的选择权 59

第五节 对最高人民法院一起重要案例的分析和批评 62

一、菲达案的核心问题 62

二、一级识别——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 64

三、二级识别——准据法的适用范围问题 68

四、评价 80

五、菲达案的影响 84

第六节 英美法的托管关系 87

一、托管的概念 87

二、无单放货违反托管义务 88

第二章 无单放货责任主体研究 91

第一节 无单提货人 93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 93

二、外贸进口代理合同中的被代理人 94

第二节 货运代理公司 96

一、作为代理人 96

二、作为独立经营人 99

第三节 承运人 104

一、承运人的概念 104

二、承运人的识别 105

三、承运人的责任 107

第四节 承运人的代理人 108

一、承运人的代理人无单放货的法律后果 108

二、承运人的代理人承担无单放货责任的案例 110

第五节 实际承运人 115

一、实际承运人的概念 115

二、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内部关系 116

三、承运人、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外部关系 118

四、实际承运人的行为能否构成无单放货 120

五、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与解答 130

第六节 港口经营人 131

一、港口经营人的概念和经营范围 131

二、港口经营人与无单放货 133

第三章 无单放货权利主体研究 138

第一节 托运人 138

一、托运人的概念 138

二、温阳案 141

三、Lite-on案 143

四、温阳案与Lite-on案的比较分析 145

五、中国法院的审判趋势 146

第二节 收货人 149

一、收货人的概念 149

二、我国《海商法》中有关收货人的概念 150

第三节 提单持有人 151

一、提单持有人的概念 151

二、提单持有人概念的特殊意义 153

第四节 银行 155

一、银行享有的提单质押权的种类 155

二、银行起诉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诉因 159

三、银行行使质押权的条件 162

第五节 保险人 164

一、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 165

二、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时间 170

三、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范围 170

四、普通法关于保险人诉讼的特殊规定 171

第四章 无单放货保函的相对有效性 172

第一节 无单放货保函的概念 172

一、保函的形式 172

二、保函的内容 173

三、保函的性质 175

第二节 无单放货保函担保的债的关系 176

一、无单放货行为产生的两种债 176

二、第二种债的性质——不当得利 177

第三节 无单放货保函的相对有效性 179

一、《担保法》第5条的缺陷 180

二、保函对承运人的效力 181

三、保函对无单提货人的效力 183

四、保函效力的相对性 183

五、无单提货人自己出具的保函的效力 185

第四节 无单放货保函无效情况分析 187

一、对外无效 187

二、对外无效之后的责任 190

第五节 保函独立性的扩张趋势及其对无单放货的影响 191

一、保函独立性的扩张趋势 191

二、保函独立性对无单放货的影响 192

第五章 无单放货中的禁止反言原则 194

第一节 禁止反言的概念 194

一、禁止反言的基本概念 194

二、禁止反言原则在无单放货案件中的作用 195

三、禁止反言原则的适用条件 195

第二节 中国法院错误适用禁止反言原则的典型案例 196

一、科达·玛珠案 196

二、兴隆轮案 197

三、晓星公司案 197

四、对三起案件的批判分析 198

第三节 其他国家和地区适用禁止反言原则的判例 201

一、美国适用禁止反言原则的判例 201

二、英国适用禁止反言原则的判例 201

三、香港适用禁止反言原则的判例 202

四、比较分析 202

五、提单物权效力的回归——2009年《无单放货司法解释》第13条 203

第六章 无单放货的举证责任、时效与免责条款 205

第一节 举证责任 205

一、举证责任的核心——放货 205

二、提单持有人的提货义务 207

第二节 时效 209

一、1年时效 209

二、时效的起算点 214

三、承运人的追偿时效 219

第三节 免责条款 224

一、概括性免责条款——责任终结条款 225

二、无单放货条款 231

三、错误交付条款 234

第七章 卸货港法律或习惯 236

第一节 卸货港法律或习惯影响无单放货责任的案例 237

一、美国案例 237

二、英国案例 240

三、中国案例 241

第二节 卸货港法律的标准 242

一、中南美洲国家特殊的放货法律 242

二、卸货港政府当局的行为 244

三、卸货港法律与无单放货保函的效力 246

四、卸货港法律与案件适用法律的关系 246

五、卸货港法律的举证责任问题 248

第三节 卸货港习惯的标准 250

一、习惯的认定 250

二、卸货港习惯抗辩与禁止反言抗辩的关系 251

第四节 我国有关习惯的法律 252

一、《合同法》中的习惯 252

二、《海商法》中的习惯 254

三、司法解释中的习惯 254

四、评价 255

第八章 记名提单与货物交付 256

第一节 记名提单必须凭单放货的国家和地区 256

一、大陆法系 256

二、英国 257

三、新加坡 260

四、香港——从凭身份放货到凭提单放货 262

五、澳大利亚 266

第二节 记名提单无须凭单放货的国家 267

一、美国 267

二、意大利 268

第三节 中国对于记名提单是否凭单放货的法律与实践 269

一、中国的做法 269

二、与记名提单交付问题有关的司法解释 272

三、记名提单交付问题的若干对策 274

四、《鹿特丹规则》的规定和影响 275

第四节 记名提单的质押权问题 277

一、记名提单可质押性的法律依据 277

二、记名提单质押权的法律效力 279

三、记名提单的可质押性是否违反《海商法》第79条 280

四、记名提单质押权与无单放货之诉 282

五、建议与思考 283

第九章 无单放货的损害赔偿 285

第一节 赔偿责任限额 285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额 285

二、无单放货是海事赔偿责任限额的例外 286

第二节 赔偿责任范围 287

一、CIF价 287

二、利息 291

三、出口退税款 292

四、费用 294

第十章 无单放货的积极对策 295

第一节 推广海运单 296

一、海运单的概念与特征 296

二、海运单的优点和缺点 297

第二节 推广电子提单 298

一、电子提单与货物的交付 298

二、Bolero提单与货物交付 300

三、Bolero提单的缺陷 302

第三节 建立提单登记系统 305

一、提单登记系统的种类 305

二、提单登记系统的特点与货物交付 306

结论 308

主要参考文献 311

索引 329

后记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