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
大事记 3
第一编 建置区划第一章 境域面积 53
第一节 境域 53
第二节 面积 53
第二章 建置沿革 53
第一节 汉唐时期 53
第二节 五代十国 宋元明时期 54
第三节 清朝时期 54
第四节 民国时期 55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55
第三章 行政区划 55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行政区划 55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行政区划 58
第四章 镇乡概况 63
第一节 洛浦镇 63
第二节 玉龙喀什镇 64
第三节 吉亚乡 65
第四节 布亚乡 66
第五节 纳瓦乡 66
第六节 山普鲁乡 67
第七节 恰尔巴格乡 68
第八节 杭桂乡 69
第九节 多鲁乡 70
第十节 拜什托格拉克乡 71
第十一节 阿其克管理区 71
第二编 自然环境第一章 地质 75
第一节 北部荒漠区地质 75
第二节 南部山区地质 75
第二章 地貌 76
第一节 山区地貌 76
第二节 平原地貌 76
第三章 气候 77
第一节 四季 77
第二节 日照 78
第三节 气温 79
第四节 蒸发 80
第五节 降水 80
第六节 风 81
第四章 水文 82
第一节 地表水 83
第二节 地下水 86
第三节 水质 86
第五章 土壤植被 87
第一节 土壤 87
第二节 植被 88
第六章 资源 90
第一节 动物 90
第二节 植物 91
第三节 矿藏 91
第四节 水资源 91
第五节 土地资源 92
第六节 光热资源 92
第七章 自然灾害 92
第一节 霜冻 92
第二节 冻害 93
第三节 水灾 93
第四节 风灾 93
第五节 干旱 94
第六节 其他灾害 94
第三编 人口 97
第一章 人口发展 97
第一节 人口概况 97
第二节 人口变动 97
第三节 人口分布与密度 99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01
第一节 民族 101
第二节 年龄 102
第三节 性别 106
第四节 文化程度 107
第五节 职业 107
第六节 婚姻状况 108
第三章 计划生育 109
第一节 宣传教育 109
第二节 奖惩 109
[附]洛浦县百岁老人多 110
第四编 农业 117
第一章 农业机构 117
第二章 生产关系变革 121
第一节 封建剥削制度 121
第二节 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 122
第三节 互助合作 124
第四节 人民公社 125
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126
第三章 农业分区 127
第一节 自然资源 127
第二节 种植业分区 128
第四章 粮食作物 129
第一节 生产状况 129
第二节 作物品种 131
第三节 结构调整 137
第五章 经济作物 138
第一节 作物品种 138
第二节 面积产量 139
第六章 农业效益 141
第一节 农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141
第二节 农业生产发展的趋势 141
第三节 农民收入 142
第四节 农村经济结构 144
第五节 经营管理与经济效益 145
第六节 集体经济 148
第七章 品种改良 149
第一节 良种引进推广 149
第二节 良种生产基地 149
第三节 良种更新换代 150
第四节 良种经营管理 150
第五节 设备与机械 151
第八章 作物栽培 151
第一节 小麦 152
第二节 玉米 152
第三节 棉花 153
第九章 灾害及防治 154
第一节 农作物病虫害 154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 155
第十章 农技农艺 157
第一节 耕作制度和周期 157
第二节 土壤改良 158
第三节 施肥 159
第十一章 农业机具 161
第一节 机械化程度 161
第二节 农机具管理 162
第十二章 园艺蔬菜 164
第一节 果类 166
第二节 规划管理 170
第三节 品种改良 171
第四节 蔬菜 172
第十三章 农业综合开发 172
第一节 机构 172
第二节 项目 173
第三节 成果 174
第五编 林业 177
第一章 机构 177
第二章 林业资源及分布 180
第一节 资源分布 180
第二节 主要树种 180
第三节 主要林种 180
第四节 林区分布 184
第三章 植树造林 186
第四章 林业工程项目 187
第一节 “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 187
第二节 治沙工程 188
第三节 薪炭林试点造林工程 189
第四节 “3·15”国道护路林工程 189
第五章 经济林基地 189
第六章 林业管理 190
第一节 天然林管理 190
第二节 人工林管理 190
第三节 林政管理 190
第四节 落实林业政策 191
第五节 森林防火 191
第六节 采伐管理 192
第七节 樵柴管理 192
第八节 森林病虫害防治 193
第七章 林业多种经营 193
第一节 县林场和苗圃 193
第二节 胡杨林管理站 193
第六编 畜牧业第一章 机构 201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201
第二节 技术服务机构 202
第二章 草场 204
第一节 草场分析 204
第二节 草场类型 204
第三节 草场建设 206
第四节 草场保护 207
第三章 农区畜牧业 207
第一节 发展概况 207
第二节 科技推广 208
第四章 品种与改良 209
第一节 牛 209
第二节 马属动物 211
第三节 羊 212
第四节 骆驼 219
第五节 家禽 221
第六节 其他家养动物 223
第五章 饲养管理 223
第一节 饲料 223
第二节 管理 224
第六章 疫病与疫病防治 226
第一节 疫病种类 226
第二节 预防治疗 226
第七编 蚕桑 231
第一章 历史概况 231
第二章 蚕茧生产 232
第一节 产量 232
第二节 措施 234
第三章 栽桑 236
第一节 植桑形式 236
第二节 植桑数量 236
第三节 桑叶产量 238
第四章 蚕种生产供应 238
第五章 蚕茧加工 238
第六章 蚕桑品种 240
第一节 蚕品种 240
第二节 桑品种 240
第七章 栽桑养蚕技术 242
第一节 栽桑技术 242
第二节 养蚕技术 244
第三节 蚕病的防治技术 245
第四节 养蚕设备 246
第八编 水利 249
第一章 机构 249
第一节 机构变化 249
第二节 现行机构 250
第三节 职工队伍 251
第二章 水利工程 251
第一节 引水工程 251
第二节 蓄水工程 258
第三节 防洪工程 259
第四节 排水工程 260
第五节 地下水开发工程 261
第三章 农业灌溉 262
第一节 工程管理 262
第二节 灌溉管理 262
第四章 水产养殖 265
第九编 工业 270
第一章 国有工业 270
第一节 电力工业 270
第二节 粮油工业 275
第三节 棉花加工 279
第四节 蚕茧加工 279
第五节 农机具修造 280
第六节 建材工业 280
第二章 二轻工业 281
第一节 发展概况 281
第二节 各基层社的发展概况 282
第三节 “艾得莱斯”绸 284
第三章 乡镇企业 286
第一节 机构 286
第二节 乡镇企业基本情况 287
第三节 经营管理 288
第四节 效益 289
第四章 地毯 289
第一节 发展概况 289
第二节 生产销售 290
第五章 主要企业简介 292
第一节 洛浦县水泥厂 292
第二节 洛浦县丝绸厂 293
第三节 洛浦县农机修造厂 294
第四节 洛浦县供销总公司榨油厂 294
第五节 洛浦县新型石膏建材厂 295
第十编 交通邮电第一章 交通运输 299
第一节 机构 299
第二节 道路 300
第三节 桥涵 302
第四节 运输 303
第五节 路政 304
第二章 邮政电信 305
第一节 机构 305
第二节 邮政 305
第三节 电信 308
第十一编 财税第一章 财政 321
第一节 机构 321
第二节 体制 322
第三节 财政收入 324
第四节 财政支出 325
第五节 建设公债和国库券 327
第二章 税务 328
第一节 机构 328
第二节 工商各税 330
第三节 农业税 333
第十二编 金融第一章 机构 339
第一节 钱庄和当铺 339
第二节 银行 340
第二章 货币 343
第三章 存款 344
第一节 公存 344
第二节 储蓄 345
第四章 信贷 346
第一节 工商信贷 346
第二节 农业信贷 346
第三节 基建拨款与贷款 346
第五章 保险 348
第一节 险种 348
第二节 理赔 349
第十三编 商业第一章 机构 353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机构 353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机构 354
第二章 商业机制 361
第一节 私营商业 361
第二节 国营商业 362
第三节 供销商业 362
第四节 公私合营商业 363
第五节 集市贸易 363
第三章 生产资料购销 364
第一节 金属、机电、化工、建材购销 364
第二节 石油购销 365
第三节 农机具购销 366
第四节 化肥农药购销 367
第四章 农牧产品购销 368
第一节 棉花购销 368
第二节 畜产品购销 370
第三节 瓜果购销 371
第五章 日用工业品购销 372
第六章 副食品购销 375
第七章 饮食服务 376
第八章 医药购销 377
第九章 对外贸易 378
第十四编 粮食第一章 机构 383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机构 383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机构 383
第二章 粮油征购 384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田赋征收 384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粮油征购 385
第三节 购销价格 389
第三章 粮油供销 395
第一节 城镇供销 395
第二节 农村供销 397
第四章 粮油调运 398
第五章 粮油仓储 400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粮食储存 400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粮油仓储 401
第六章 粮油市场 404
第一节 国营市场 404
第二节 非国营市场 405
第十五编 综合管理第一章 计划管理 409
第一节 机构 409
第二节 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410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415
第一节 市场管理 415
第二节 企业登记 416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417
第四节 仲裁调解 418
第三章 统计管理 419
第一节 机构与人员 419
第二节 统计业务 419
第三节 计量单位与计价方法 419
第四章 审计管理 420
第五章 技术监督与计量管理 420
第一节 机构 421
第二节 人员培训 421
第三节 计量监督和检定工作 421
第四节 技术监督和“打假”工作 422
第五节 代码标识管理工作 422
第六章 物价管理 422
第一节 机构 422
第二节 物价监督检查 423
第三节 物价变化 425
第十六编 城乡建设 土地管理第一章 城乡建设 429
第一节 机构 429
第二节 县城建设和管理 431
第三节 村镇建设 435
第四节 环境保护 436
第五节 建设队伍 437
第二章 土地管理 438
第一节 进行土地详查 建立地籍档案 439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 440
第三节 农田保护与土地监察 441
第十七编 政党社团第一章 共产党员在洛浦县的早期活动 445
第二章 中共洛浦县地方组织 446
第一节 中共洛浦县委 446
第二节 基层组织 449
第三节 历次党代会 450
第四节 纪律检查 452
第五节 统战工作 453
第六节 宣传工作 455
第三章 中国国民党洛浦县地方组织 456
第四章 群团组织 457
第一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 457
第二节 职工联合会 460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461
第四节 其他组织 463
第十八编 重大政事第一章 抗日救亡运动 467
第二章 建立人民政权 468
第三章 减租反霸 469
第四章 镇压反革命 470
第五章 “三反”“五反” 472
第六章 “肃反”和“审干” 472
第七章 “整风”与“反右” 473
第八章 人民公社化 474
第九章 “四清”运动 475
第十章 “文化大革命” 476
第十一章 揭批查 478
第十二章 落实政策 479
第十九编 政权 政协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483
第一节 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483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483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486
第四节 选举 488
第二章 政府 489
第一节 清代政权 489
第二节 民国政权 489
第三节 人民政府 491
第四节 基层政权 493
第三章 县人民政协 494
第一节 机构 494
第二节 政协会议 495
第三节 历届提案情况 497
第四节 主要活动 497
第二十编 民政第一章 机构 501
第二章 拥军优属 502
第一节 拥军 502
第二节 优抚 503
第三节 复转军人安置 504
第三章 救济和救灾 506
第一节 农村社会救济 506
第二节 灾害救济 507
第三节 城市社会救济 508
第四节 农村扶贫 509
第四章 社会福利企业 510
第一节 社会福利企业 510
第二节 敬老院、五保户 510
第五章 助残事业 512
第一节 残联组织机构 512
第二节 三项康复 513
第六章 婚姻登记 514
第二十一编 劳动人事第一章 机构 517
第二章 干部 518
第一节 干部状况 518
第二节 干部管理 518
第三节 人才交流 520
第四节 技术职称评聘 521
第三章 工人 521
第一节 工人状况 521
第二节 工人管理 521
第三节 职业培训 522
第四章 工资 523
第一节 工资制度 523
第二节 奖金 525
第五章 劳动就业 525
第一节 支边青年安置 525
第二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526
第三节 待业青年安置 526
第六章 劳保福利 527
第一节 劳动保护 527
第二节 离退休待遇 528
第三节 职工福利 528
第四节 社会保险 529
第七章 编制管理 530
第二十二编 政法第一章 公安 533
第一节 机构 533
第二节 户政管理 536
第三节 治安管理 537
第四节 消防管理 543
第五节 交通管理 544
第六节 刑事侦察 545
第二章 检察 547
第一节 机构 547
第二节 刑事检察 549
第三节 经济检察 550
第四节 法纪检察 550
第五节 监所检察 551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552
第三章 法院 553
第一节 机构 553
第二节 审判制度 554
第三节 刑事审判 555
第四节 民事审判 556
第五节 经济审判 556
第六节 行政审判 556
第七节 执行 557
第八节 申诉复查 558
第四章 司法行政 559
第一节 机构 559
第二节 法律宣传 559
第三节 人民调解 560
第四节 律师和公证 560
第二十三编 军事第一章 军事机构 565
第一节 县人民武装部 565
第二节 乡镇武装部 566
第三节 县武装委员会 567
第二章 驻军 567
第一节 清朝时期驻军 567
第二节 民国时期驻军 567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驻军 568
第三章 兵役 569
第一节 征兵退伍 569
第二节 预备役登记 570
第四章 民兵 570
第一节 民兵组织 570
第二节 民兵训练 572
第三节 民兵工作 572
第五章 兵事 573
第一节 穆罕默德·伊敏暴乱 573
第二节 马虎山驱逐穆罕默德·伊敏 573
第三节 盛世才驱逐马虎山 574
第二十四编 科技第一章 机构 577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机构 577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机构 577
第二章 科技发展 578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科技情况 578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文革”前科技发展情况 579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后科技事业的大发展 580
第三章 科学研究 581
第一节 科技队伍 581
第二节 科研经费 581
第三节 科技管理 582
第四节 科技成果 585
第五节 科技情报管理 595
第六节 科技交流 595
第七节 科技兴县工程 595
第八节 科技推广 597
第四章 科学普及 599
第一节 科普组织 599
第二节 科普宣传 600
第三节 农村科普 601
第二十五编 教育第一章 机构 605
第二章 旧式教育 606
第一节 私塾和蒙养学堂 606
第二节 维文会学校 607
第三章 普通教育 608
第一节 学前教育 608
第二节 小学教育 608
第三节 中学教育 610
第四章 专业教育 615
第一节 职业学校 615
第二节 师范进修学校 616
第五章 成人教育 616
第一节 扫盲教育 616
第二节 职工教育 617
第三节 电视教育 617
第六章 经费设施 617
第一节 经费 617
第二节 设施 618
第三节 勤工俭学 619
第二十六编 文化第一章 机构 623
第一节 县文化局 623
第二节 文化促进会 624
第三节 县文化馆 624
第四节 县图书馆 624
第五节 县文工团 624
第六节 业余文工队 625
第七节 乡镇文化站 625
第八节 档案科(馆) 625
第九节 广播电视局 626
第二章 文艺创作 627
第一节 群众文艺 627
第二节 创作 627
第三章 民谚、民歌、民间故事 628
第一节 民谚 628
第二节 民歌 633
第三节 民间故事 640
第四章 图书 641
第一节 馆藏 641
第二节 图书发行 641
第五章 档案 642
第一节 旧政权档案 642
第二节 档案工作 642
第三节 档案干部培训 643
第四节 专业档案 643
第五节 其他档案 644
第六节 档案利用 645
第六章 广播电视 646
第一节 广播 646
第二节 电视 655
第七章 电影 657
第八章 名胜古迹 658
第一节 古城 659
第二节 古墓 660
第三节 寺院 661
第四节 古遗址 663
第五节 古树 663
第二十七编 卫生第一章 机构 667
第一节 卫生局 667
第二节 洛浦县人民医院 668
第三节 洛浦疗养院 669
第四节 维吾尔医医院 669
第五节 卫生防疫站 670
第六节 妇幼保健站 670
第七节 乡镇卫生院 671
第二章 医疗 671
第一节 医疗制度 671
第二节 医疗技术 673
第三节 医疗队伍 674
第四节 麻疯病防治 675
第四章 妇幼保健 676
第一节 妇女保健 676
第二节 儿童保健 676
第五章 药物 677
第一节 药政管理 677
第二节 制药 677
第六章 防疫 678
第一节 地方病防治 678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678
第二十八编 体育第一章 机构 683
第二章 设施 683
第三章 群众体育 684
第一节 学校体育 684
第二节 职工体育 684
第三节 少数民族体育 685
第四章 体育竞赛 685
第一节 体育训练 685
第二节 运动会 686
第三节 县外参赛 686
第二十九编 民族宗教第一章 机构 693
第一节 民族宗教事务局 693
第二节 伊斯兰教协会 693
第二章 民族 694
第一节 维吾尔族 694
第二节 汉族 713
第三节 回族 715
第三章 宗教 716
第一节 伊斯兰教 716
第二节 佛教 717
第三节 其他宗教 718
第三十编 人物第一章 人物传 721
第二章 人物表 727
附录一 741
附录二 750
附录三 752
《洛浦县志》编修始末 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