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府领导人、行政管理及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1
1.1 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1
1.2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5
1.3 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6
1.4 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6
1.5 道路交通警察的责任追究 7
1.6 职业病防治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8
1.7 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9
1.8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10
1.9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10
1.10 工伤保险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11
1.11 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11
1.12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追究 12
1.13 内河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12
1.14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14
1.15 共产党员的纪律处分 14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主管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19
2.1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19
2.2 矿山安全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23
2.3 消防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25
2.4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28
2.5 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33
2.6 劳动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37
2.7 安全生产许可证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39
2.8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40
2.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45
2.10 工伤保险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51
2.1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52
2.12 煤矿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56
2.13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59
2.14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59
2.1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追究 63
2.16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69
2.17 共产党员违纪处分 78
2.18 企业职工违章处分 80
2.19 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83
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案例 85
3.1 重庆氯气泄漏事故 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85
3.2 吉林“2.15”火灾事故 市长引咎辞职 86
3.3 平顶山“11.11”特大瓦斯事故 88
3.4 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 89
3.5 内蒙古“9.23”特大学生伤亡事故 89
3.6 河南省特大火灾事故 省长辞职副省长受处分 91
3.7 上海吊装特大事故 1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101
3.8 南京建筑坍塌事故 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105
3.9 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 128人受审查处理 110
3.10 陕西庙会人员拥挤、踩踏特大伤亡事故 114
3.11 广西“7.7”特大交通事故 79人死亡14人受处分 117
3.12 北京迎春灯会特大伤亡事故 123
3.13 瞒报特大火灾死亡人数 书记市长受处分 124
3.14 山西一副专员因连续特大事故丢掉乌纱 126
3.15 河北邯郸煤矿特大事故瞒报 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126
3.16 百兴煤矿“2.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127
3.17 原阳翻船事故案 2名责任人各被判刑6年 129
3.18 贵州某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30
3.19 江西重大烟花爆竹药料爆炸事故 135
3.20 陕西特大翻车事故 141
3.21 停电成为事故 责任必须追究 143
3.22 钢水外泄爆炸事故 147
3.23 某轮搁浅沉没事故 153
附录 161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61
附录2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78
附录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83
附录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2
附录5 《工伤保险条例》 220
附录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233
附录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59
附录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64
附录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83
附录1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99
附录11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314
附录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22
附录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1
附录1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48
参考资料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