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难题解答》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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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阿江,王康寒等编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2
  • ISBN:7810113976
  • 页数:323 页
图书介绍:

一、总论 1

1.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何在? 3

2.如何正确处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利的关系? 5

3.怎样正确处理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7

4.怎样正确处理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的关系? 8

二、受案范围 13

5.可诉性行政行为主要有哪几类? 13

6.如何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14

7.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不同? 16

8.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17

9.什么叫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18

11.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非以许可证和执照命名的其他证照的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19

10.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内涵? 19

12.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等行政处罚”? 20

13.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所指的“法定职责”? 20

14.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三)项中的“许可证和执照”是否包括各类许可证? 21

15.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二)项“限制人身自由”指一些什么具体行为? 21

16.非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22

17.什么是最终裁决行为? 22

18.什么是内部行政行为? 23

19.行政诉讼法所称的人身权、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24

20.对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4

23.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行政规章规定行政机关作终局裁决的行政案件? 26

21.行政机关自己设定的终局裁决权是否有效? 26

22.如何确认终局行政行为? 26

24.部门规章或部门的行政解释将某类行政行为规定或解释为“最终裁决”是否有效? 27

25.劳动争议案件是否行政案件? 27

26.如何掌握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 28

27.选民名单案件是不是行政案件? 28

28.当事人对经济合同仲裁机关采取保全措施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9

29.如何掌握诉行政机关不保护合法权益的收案条件? 30

30.人民法院能否受理人身权、财产权之外的权益争议? 30

31.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的权属争议案件,当事人不服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31

32.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相对人人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31

33.对由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侵犯了国家利益,又不构成犯罪的,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32

34.企事业单位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利害关系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33

35.监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处罚决定影响到监察对象以外的人的权益,利害关系人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4

36.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补偿问题作出的处理不服,当事人应通过何种诉讼程序处理? 34

37.非行政主体用罚款等方式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35

38.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35

39.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追赃行为是否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5

40.企事业单位依据行政法律规范对职工处以罚款、警告、拘留等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6

41.企业经营者因政府有关部门免去或变更其厂长(经理)职务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36

42.企业经营者请求兑现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收入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36

44.当事人之间因侵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经行政机关处理后不服而起诉的,是作行政案件还是作民事案件受理? 37

43.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37

45.清房办公室研究决定由房产管理部门对某干部的建房作收购处理或罚款,房产部门根据清房办公室的指示作了收购某干部的房屋的处理,某干部不服,法院是否可以受理? 38

46.企事业单位或有关组织超越职权,行使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实施了应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被处理或被处罚人不服,人民法院可否按越权行政案件受理? 38

47.对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没收财物”的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38

48.被侵害人要求处罚另一行为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39

49.行政机关没有适用应当适用的规定有起诉条款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有关当事人的起诉? 40

三、管辖 43

50.为什么对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3

51.什么是被告所在地,什么是原告所在地? 43

53.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选择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哪一级法院? 44

52.为什么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4

54.如何确定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诉讼管辖? 45

55.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所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包括其所属职能部门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45

56.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如何确定级别管辖? 45

57.某区的行政机关与法院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如何处理管辖问题? 46

58.行政诉讼中的“指定管辖”包括哪些情况? 46

59.在哪些情况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报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46

60.变更被告因而需要改变管辖时应如何处理? 47

61.移送管辖应办理何种手续? 47

62.如何确定劳动教养案件的管辖? 47

63.什么是行政诉讼主体?它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何区别? 51

64.如何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51

四、诉讼当事人 51

65.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应如何理解? 52

66.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中的“其他组织”是指哪些组织? 53

67.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中的“组织”是指哪些组织 53

68.已终止的法人或组织还能否提起诉讼,由谁提起诉讼? 53

99.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起诉后,在诉讼中其“当事人基本情况”如何确认? 53

70.近亲属提起诉讼时是否划分顺序,是否均列为诉讼参加人? 54

71.企业的分支机构受到处罚后,能否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 54

72.社会团体接受委托起诉时,法律文书中应如何反映? 54

74.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中的“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哪些公民? 55

75.在“近亲属”和“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场合近亲属承受权利的组织的诉讼地位如何? 55

73.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是否任何一个近亲属都可以提起诉讼? 55

76.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行政诉讼活动? 56

77.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57

78.个人合伙组织涉讼应如何参加行政诉讼? 57

79.行政机关对建房人没有处罚,而对帮助其建房的人实施了处罚,在审理中应撤销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但如果不撤销,可否作更换原告的处理? 57

80.被加害人所加害的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58

81.个人合伙组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 59

8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作法定代表人? 59

83.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诉讼当事人? 60

84.治安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是指哪些人? 60

85.行政诉讼中的诉讼行为能力应如何确定? 60

88.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61

87.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否必须是法人? 61

86.如何确认被告主体资格? 61

89.临时行政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被告? 62

90.执法队为行政行为,应以谁为被告? 62

91.由各级政府组成临时机构或由政法委员会牵头几家行政机关组成临时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以谁为被告? 62

92.党组织出面或牵头组成的临时性执法机构行使行政职权应由谁当被告? 63

93.内部职能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被告? 64

94.职能部门作出决定所从属的政府予以批准,相对人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谁充当被告? 64

95.公安机关的业务部门能否对外行使裁决权? 66

96.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能否成为行政诉讼被告? 66

99.公安派出所能否作为治安行政诉讼的被告? 67

100.受托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为行政行为,应以谁为被告? 67

98.派出机构超越权限为具体行政行为,是以派出机构为被告,还是以派出该机构的机关为被告? 67

97.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为行政行为,应由谁当被告? 67

101.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中“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68

102.上级机关作出决定,指令下级机关执行,下级机关执行时,相对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两级机关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68

103.地区行政公署直接作出影响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向法院起诉应以哪个机关为被告? 68

104.行政机关设立的协调组织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69

105.行政机关所设立的临时机构越权行使处罚权,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而设立该临时机构的行政机关不承认授予其处罚权,应由谁应诉? 69

106.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五十一条中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仅指变更吗? 69

107.对异地起诉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能否委托异地公安机关出庭应诉? 70

108.无权或者超越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与有权机关共同实施行政行为是否当被告? 70

111.复议机关没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但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或法律、法规依据,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是以原裁决机关为被告?还是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71

110.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不予复议或复议机关超过复议期限未作出复议决定的,相对人向法院起诉时,被告是谁? 71

109.在规章直接授权的组织为行政行为的情况下谁为被告? 71

112.复议机关部分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时,应确定原裁决机关为被告,还是复议机关做被告? 73

113.城管部门依照工商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由谁做被告 74

114.有的乡镇人民政府,为了不当被告,不出面作具体行政行为,而以乡镇党委的名义或联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不服的,人民法院可否受理?如受理被告是谁? 74

115.劳动教养行政案件,是以公安机关作为被告还是以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74

116.如何确定劳动教养案件的复议机构? 75

117.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裁决行为,复议机关能否指定原裁决机关出庭应诉? 75

118.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三款中的“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同一种类的具体行政行为? 76

119.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 76

122.人民法院应在什么情况下变更或追加被告 77

121.人民法院能否追加或变更被告? 77

120.审批机关能否作为共同被告? 77

123.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在诉讼中的称谓如何确定? 78

124.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被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诉讼中能否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78

125.行政机关能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78

126.原告基于另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私人行为(包括法人行为)被被告确认违法而引起的诉讼,是否将另一行政机关列为第三人? 79

127.如何确定治安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79

128.行政机关委托某一组织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向法院起诉,当被委托的组织不能当被告时可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79

129.同一案件部分当事人起诉,法院是否通知未起诉的人参加诉讼? 80

130.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允许非起诉人参加诉讼应采取何种程序? 80

131.乡政府越权批土地给公民建房,被国土局撤销后,公民不服,提起诉讼,乡政府在诉讼中是被告还是第三人? 80

134.委托行政诉讼代理人应否履行法定手续? 81

133.诉讼代表人因故需要更换,应如何处理? 81

132.行政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和法定代理人范围应如何确定? 81

五、证据 85

135.被告应以何种方式举证? 85

136.被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85

137.被告应如何提供证据材料及有关材料? 86

138.针对不作为行为的起诉,被告如何举证? 86

139.如何正确理解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86

140.在行政诉公中,被告经法院许可是否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87

141.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作出之后,但在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收集证据,此证据在诉讼中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87

144.被告在哪些情况下提出的证据不宜作为定案根据? 88

143.人民法院通过调查获取的证据能否作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88

142.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调取证据”应如何理解? 88

145.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承办人,能否作为证人? 89

146.行政诉讼中的鉴定结论是由单位还是由个人作出? 89

147.法定鉴定部门应如何提供鉴定结论? 90

148.人民法院自己调取的证据,是否要经过法庭审查? 90

149.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否承担举证责任? 90

150.律师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能否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搜集证据? 91

六、起诉与受理 95

151.起诉条件与受理条件是否同一? 95

152.提起行政诉讼到底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95

154.怎样把握受理行政案件的时间界限? 96

15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能否提起诉讼? 96

155.行政诉讼法生效前的某些法律仅规定相对人只能对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生效之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也成为可诉性行政行为,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起诉时,诉讼期间如何计算? 97

156.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延续到行政诉讼法生效之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97

157.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时,应如何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98

158.当事人能否同时选择两种救济途径? 98

159.相对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是否必须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后,对复议仍不服时,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99

160.单行实体法、法规未作复议规定可否申请复议? 99

161.有的相对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明确表示不予复议,告知相对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能否受理? 100

16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的起诉时,发现复议机关对所复议的事项没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100

163.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的起诉时,发现当事人申请复议时已超过法定申请复议期限,复议决定是否有效?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101

164.在复议程序中,复议机关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101

167.相对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能否再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102

165.在复议程序中,如果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当事人追加处罚,当事人不服是否必须向更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后再向法院起诉? 102

166.在复议程序中,如果复议机关追加被处罚人,被追加的被处罚人是否必须向更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102

168.相对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后,又撤回复议申请,后又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103

169.在行政诉讼法中,对相对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期限未作出规定,相对人在不服处罚后应在何时申请复议才有效? 103

170.当事人选择申请行政机关作终局性复议的救济途径之后,还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103

171.复议机关在复议中追加了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104

172.数个当事人对复议和诉讼选择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105

173.法律、法规只规定复议而没有规定起诉应如何处理? 106

174.复议机关撤销原处罚决定后,被侵害人能否起诉? 106

175.当事人应先申请复议未申请复议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107

176.下级行政机关拒不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