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股份合作制 1
第一节 股份制 1
第二节 合作制 20
第三节 股份合作制 33
第二章 股份合作企业法 59
第一节 企业法 59
第二节 股份合作企业法 69
第三节 股份合作企业立法 77
第三章 股份合作企业的设立 87
第一节 股份合作企业设立概述 87
第二节 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基本原则 95
第三节 股份合作企业的设立条件 99
第四节 股份合作企业的设立方式和设立程序 109
第一节 股份概述 115
第四章 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份 115
第二节 职工个人股 119
第三节 职工集体股 126
第四节 社会股 131
第五节 劳动股 140
第五章 股份合作企业的资本 146
第一节 股份合作企业资本概述 146
第二节 股份合作企业资本运行 156
第一节 股份合作企业组织机构概述 167
第六章 股份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167
第二节 股东会 170
第三节 董事会和经理 183
第四节 监事会 187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19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190
第二节 利润分配 196
第三节 现有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202
第一节 股份合作企业的变更 206
第八章 股份合作企业的变更和终止 206
第二节 股份合作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212
第九章 股份合作企业法中的法律责任 217
第一节 股份合作企业法律责任概述 217
第二节 股份合作企业法中的民事责任 222
第三节 股份合作企业法中的行政责任 229
第四节 股份合作企业法中的刑事责任 237
第一节 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概述 241
第十章 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241
第二节 股份合作制改造程序 245
第三节 资产评估和处分 247
第四节 股权结构设置 256
第十一章 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263
第一节 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意义 263
第二节 股份合作制改造程序 266
第三节 产权界定 272
第四节 股权结构设置 275
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 281
附录:股份合作企业法规 281
农业部《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 290
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 296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 305
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 315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320
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 337
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 346
河北省乡村股份合作企业条例(试行) 358
湖南省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 371
辽宁省城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 380
江西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暂行规定 391
云南省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 401
重庆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条例 409
济南市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规定 418
武汉市国有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办法(试行) 427
吉林省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职工集体股持股会的试行办法 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