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县级行政组织法制化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1
一、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 1
二、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的不足之处 5
三、县级行政组织法制化的的现实需要 7
第二章 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的模式选择 17
一、国外地方行政组织立法的模式 17
二、我国现行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的模式 20
三、确定县级行政组织立法模式应坚持的原则 24
四、县级行政组织法的立法模式选择 25
五、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的基本内容 29
第三章 县级行政组织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6
一、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的指导思想 36
二、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的基本原则 41
第四章 县级行政组织的机构分类及其设置 63
一、县级行政组织的机构分类 63
二、县级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依据 69
三、县级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原则 79
四、县级行政组织的具体机构设置 84
第五章 县级行政组织的职能及其职责 95
一、县级行政组织职能、职责的含义及其特征 95
二、我国县级行政组织的主要职能分类 98
三、县级行政组织的职责履行标准及设定依据 104
四、目前县级行政组织职责存在的主要问题 107
五、完善县级行政组织职责的对策 109
一、公共信息概述 115
第六章 县级行政组织公开公共信息的义务 115
二、行政机关公开公共信息的理论基础 119
三、行政机关公开公共信息的模式 132
四、行政机关公开公共信息的内容、主体与方式 143
五、行政机关公开公共信息的限制 153
六、健全与完善行政机关公开公共信息制度的几点思考 160
七、立法建议 166
一、县级行政组织领导制度 167
第七章 县级行政组织的领导体制及其人员构成 167
二、县级行政组织领导人员的组成 177
三、县级行政组织领导体制及领导人员构成存在的问题 180
四、完善县级行政组织的领导体制及领导人员构成的措施 183
第八章 县级行政组织的规模与编制 192
一、县级行政组织的规模、编制和机构改革的发展历程 192
二、县级行政组织的规模与编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201
三、确定县级行政组织规模的指导原则及具体标准 208
四、完善县级行政组织编制及编制调整程序的对策 211
第九章 县级行政组织间的权限冲突及其协调解决 213
一、县级行政组织间权限冲突的主要表现及其根源 213
二、目前县级行政组织解决权限冲突的方式及其评述 223
三、对县级行政组织权限冲突协调的法律思考 229
四、县级行政组织间的协作配合关系 233
第十章 县级行政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 237
一、县级行政组织监督制约机制的含义和必要性 237
二、县级行政组织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40
三、县级行政组织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248
四、进一步完善县级行政组织监督制约机制的措施 253
第十一章 有关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的几点建议 257
一、明确县级行政组织对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功能及其对本行政区的服务职能,实现对县级行政组织功能的合理定位 257
二、把适当分权与强化司法的监督相结合,明确县级行政组织与上级国家行政机关、本级权力机关、群众性自治组织之间的权限分工,同时强化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和统一性,强化司法对行政权监督制约 259
三、县级行政组织职能的确定要和基层群众自治及社区体制改革联系起来 260
四、引入民间性的委员会以辅助决策和加强监督,同时疏缓源于政府内部的要求增加专门机构来辅助决策和加强监督的压力,从而把精简机构与强化民间性的咨询机构结合起来 263
五、把行政组织的职能转变及机构精简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联系起来,尽量实现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社会化甚至货币化,从而确保在机构精简及人员精简的同时,又不削弱行政组织向社会提供公共行政服务的能力 264
六、把行政体制的改革与事业单位及人员的改革联系起来,彻底排除现行事业单位体制对行政体制改革的页面影响,确保行政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 265
七、压缩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压缩事前审批职能,实现行政职能的合理转变 266
八、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细化和强化预算,加强权力机关对政府的财政监督 267
九、引入主动辞职制度,强化政府首长对同级权力机关的政治责任 269
附录一:关于北京市昌平县行政组织的调查报告 271
附录二:关于湖南省澧县行政组织的调查报告 279
附录三: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 292
主要参考文献 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