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流转税 3
一、综合规定 3
转发关于加强“三来一补”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3
二、增值税 8
关于转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验证办法》的通知 8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18
转发关于供应临床用血浆征税问题的通知 27
关于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稽核分析表、统计表的通知 28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8
转发关于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等问题的补充通知 30
关于我市水电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印章问题的通知 32
关于建立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33
转发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36
转发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37
关于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验证情况统计表》及总结的通知 44
三、消费税 46
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46
关于加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征收管理的通知 47
第二部分 所得税 53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厦、国泰、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53
第三部分 出口退税 57
转发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及其补充规定的通知 57
第四部分 涉外税收 63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外税收稽查工作的通知 63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后进口环节多缴税款操作问题的通知 66
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66
第五部分 财务会计 71
关于编报《税收减免、抵扣情况季报表》的通知 71
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73
转发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77
关于填报重点企业税源情况的通知 80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86
第六部分 征收管理 149
关于印发《深圳市专业市场税收征管试行办法》的通知 149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查报制度》的通知 152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洋石油税收征管范围协调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160
第七部分 发票管理 167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167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 170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171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177
转发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干问题的通知 178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定地区并入保定市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180
关于启用电力增值税(机外)专用发票的通知 181
关于对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企业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82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184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储运输安全保管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87
转发中国税务报社关于刊登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190
转发对乌鲁木齐市文货贸易公司和云南省曲靖市物质公司沾益煤焦公司虚开的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和办理出口退税的通知 192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