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册) 763
第十四篇 综合经济管理 763
第一章 计划 763
第一节 机构 763
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763
第二章 统计 770
第一节 机构 770
第二节 专业统计 771
第三节 普查 780
第四节 统计分析 782
第五节 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 782
第六节 统计法制建设 783
第三章 物价 784
第一节 机构 784
第二节 物价管理 784
第三节 商品价格 787
第四节 经营性收费 791
第五节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2
第六节 价格监督检查 793
第七节 价格监测与价格认证 795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80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806
第二节 工商企业登记 806
第三节 个体私营工商业管理 808
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 810
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811
第六节 经济监督检查与依法行政 824
第七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826
第五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828
第一节 机构 828
第二节 标准化管理 828
第三节 计量管理 831
第四节 质量监管 832
第五节 安全监察 835
第六章 审计管理 837
第一节 机构 837
第二节 企业审计 837
第三节 专项审计 840
第四节 行政事业审计 842
第五节 财政金融审计 844
第六节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845
第七节 经济责任审计 846
第八节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 847
第九节 审计调查 849
第十五篇 科学技术 853
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853
第一节 机构 853
第二节 科技队伍 853
第二章 科技工作 855
第一节 科技项目实施 855
第二节 科技创新 860
第三节 科学技术会议 866
第四节 科技宣传 867
第三章 科技成果、经费及技术专利 872
第一节 科技成果 872
第二节 科技经费 876
第三节 技术专利 877
第四章 地震工作 878
第一节 机构 878
第二节 历次地震 879
第三节 测报 882
第四节 预案 885
第五节 防震减灾 885
第十六篇 政党与社团 892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平罗县党部 892
第一节 县党部 892
第二节 基层组织 893
第三节 主要活动 893
第四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平罗县分团部 894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895
第一节 中共平罗县委 895
第二节 中共平罗县党员代表大会 900
第三节 机构 903
第四节 党员 904
第五节 重要决策与中心工作 905
第六节 组织 917
第七节 宣传 936
第八节 统一战线 942
第九节 机要保密 946
第十节 党校干部培训 947
第十一节 老干部管理 950
第十二节 政法、社会管理 952
第十三节 政策研究 955
第十四节 精神文明建设 962
第十五节 信访 964
第十六节 档案 966
第十七节 党史研究 968
第十八节 纪检监察 969
第三章 民主党派工商联 979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平罗县支部委员会 979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平罗县总支委员会 980
第三节 九三学社平罗县支社 981
第四节 中国民主建国会平罗县支部委员会 983
第五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平罗县支部 983
第六节 中国民主促进会平罗县支部委员会 984
第七节 平罗县工商联合会 984
第四章 社会团体 986
第一节 工人组织 986
第二节 农民组织 991
第三节 青少年组织 992
第四节 妇女组织 997
第五节 残疾人联合会 1004
第六节 侨联 1008
第七节 其他群众组织 1008
第十七篇 政权政协 1014
第一章 地方政权机构 1014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014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1016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23
第四节 选举 1026
第五节 人大常委会工作 1028
第六节 人民来信来访 1034
第七节 乡镇人大主席团 1035
第二章 行政机构 1036
第一节 清代平罗县署 1036
第二节 民国平罗县政府 1038
第三节 平罗县人民政府 1039
第三章 议政机构 1045
第一节 参议会 1045
第二节 人民政协会议 1045
第三节 政协常务委员会及政协机构设置 1049
第四节 政协平罗县委员会工作 1052
第十八篇 公安司法 1057
第一章 公安 1057
第一节 机构 1057
第二节 政保 1058
第三节 社会治安 1065
第四节 “110”指挥中心 1074
第五节 户政管理 1074
第六节 刑事侦查 1078
第七节 经济侦查 1081
第八节 交通管理 1082
第九节 消防 1084
第十节 监所管理 1088
第十一节 法制工作 1089
第二章 检察 1093
第一节 机构 1093
第二节 刑事检察 1094
第三节 侦查监督 1096
第四节 反贪污贿赂检察 1097
第五节 反渎职侵权检察 1098
第六节 监所、监狱、看守所检察 1099
第七节 民事行政检察 1100
第八节 控告申诉检察 1102
第三章 审判 1104
第一节 机构 1104
第二节 刑事审判 1105
第三节 民(商)事审判 1106
第四节 行政审判 1108
第五节 审判监督 1109
第六节 立案及告诉、申诉工作 1110
第七节 执行工作 1112
第四章 司法行政 1114
第一节 机构 1114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1114
第三节 公证工作 1119
第四节 律师事务 1120
第五节 基层工作 1121
第六节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1125
第十九篇 军事 1128
第一章 军事组织 1128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军事组织 1128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军事组织 1130
第二章 军事活动 1134
第一节 秦汉至隋唐时期 1134
第二节 宋、西夏时期 1135
第三节 明清时期 1135
第四节 民国兵事 1138
第五节 新中国成立后军事活动 1139
第三章 兵役 1142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兵役 1142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兵役 1144
第四章 民众武装 1150
第一节 秦至清代民众武装 1150
第二节 民国时期民众武装 1151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民众武装 1152
第四节 学生军训 1157
第五章 军民共建 1158
第一节 生产建设 1158
第二节 抢险救灾 1159
第三节 维护社会治安 1160
第四节 “双拥”工作 1161
第六章 军事工程 1163
第一节 古城堡 1163
第二节 长城 1165
第三节 主要关隘 1166
第四节 烽燧 1168
第五节 其他工程 1169
第七章 国防动员与国防教育 1171
第一节 国防动员 1171
第二节 国防教育 1172
第八章 人民防空 1174
第一节 机构及管理 1174
第二节 防空设施建设 1174
第三节 防空演练 1175
第二十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177
第一章 人事管理 117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177
第二节 编制 1177
第三节 干部队伍 1184
第四节 工资制度 1200
第五节 职称评聘 1202
第二章 劳动管理 1206
第一节 劳动就业 1206
第二节 企业职工队伍 1207
第三节 劳动就业服务 1209
第四节 劳动执法 1214
第五节 职工待遇与保护 1217
第三章 社会保障 1219
第一节 医疗保险 1219
第二节 养老保险 1222
第三节 职工失业保险 1224
第二十一篇 民政 1227
第一章 基层政权建设 1227
第一节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1227
第二节 社区建设 1230
第二章 “双拥”优抚 1233
第一节 “双拥” 1233
第二节 优抚 1235
第三章 安置、遣送 1246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246
第二节 外流人员收容遣送 1247
第四章 社会福利救助 1249
第一节 五保供养 1249
第二节 社会救助 1251
第三节 社会助残 1257
第四节 儿童收养救助 1258
第五节 福利彩票发行 1259
第五章 老龄工作 1260
第一节 老龄机构 1260
第二节 尊老敬老活动 1260
第六章 救灾 1263
第一节 社会救灾 1263
第二节 生产自救 1265
第三节 社会捐赠 1266
第七章 社会事务管理 1269
第一节 婚姻管理 1269
第二节 殡葬管理 1271
第三节 地名管理 1273
第四节 社团管理 1274
第五节 区域勘界 1275
第二十二篇 教育体育 1279
第一章 教育 1279
第一节 旧式教育 1279
第二节 学校教育 1280
第三节 成人教育 1298
第四节 学校基础设施 1300
第五节 信息技术教育 1301
第六节 教师 1302
第七节 教育教学研究 1306
第八节 招生考试 1308
第九节 教育行政管理 1311
第十节 教育经费 1313
第十一节 学校卫生和安全 1315
第二章 体育 1319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319
第二节 群众体育 1319
第三节 体育场馆及设施建设 1325
第四节 体育人才培养 1326
第五节 体育竞赛 1326
第二十三篇 文化旅游 1330
第一章 文化机构 1330
第一节 文化行政机构 1330
第二节 平罗县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1331
第三节 平罗县广播电视台 1332
第二章 群众文化 1333
第一节 文化馆(站) 1333
第二节 文艺活动 1335
第三章 文学艺术 1343
第一节 文学艺术创作 1343
第二节 民间文学 1357
第三节 戏曲 1365
第四章 图书 1369
第一节 图书发行 1369
第二节 馆藏图书 1370
第三节 图书阅览 1372
第五章 媒体传播 1376
第一节 电影 1376
第二节 电视 1378
第三节 广播 1380
第四节 文化市场管理 1381
第六章 旅游 1385
第一节 旅游机构 1385
第二节 旅游景区(点) 1385
第三节 旅游发展 1391
第七章 史志编纂 1393
第一节 志书 1393
第二节 史料 1395
第八章 文物古迹 1397
第一节 文物管理机构 1397
第二节 文物古迹 1397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 1408
第二十四篇 卫生医药 1412
第一章 卫生医药管理 1412
第一节 卫生、医药管理机构 1412
第二节 卫生医疗队伍 1413
第三节 卫生医疗体制改革 1414
第二章 医疗单位 1419
第一节 县级医疗单位 1419
第二节 基层医疗单位 1421
第三节 民营医院、诊所 1426
第三章 疾病预防控制 1428
第一节 预防接种与计划免疫 1428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1431
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1435
第四节 鼠疫防治 1437
第四章 卫生监督 1439
第一节 食品卫生监督 1439
第二节 饮水卫生监督 1441
第三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442
第四节 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 1444
第五节 劳动卫生监督 1444
第六节 学校卫生监督 1446
第五章 卫生保健 1448
第一节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1448
第二节 妇幼保健 1450
第三节 儿童保健 1452
第四节 婚前医学检查 1454
第六章 爱国卫生运动 1456
第一节 除“四害” 1456
第二节 改水改厕 1457
第三节 环境卫生治理 1458
第七章 医疗 1460
第一节 民间医疗 1460
第二节 医疗工作 1460
第八章 医药 1464
第一节 药品生产与销售 1464
第二节 药品监督管理 1465
第二十五篇 社会生活 1470
第一章 民族 1470
第一节 民族渊源与分布 1471
第二节 民族工作 1471
第三节 回族 1474
第四节 汉族 1479
第五节 其他少数民族 1479
第二章 宗教 1481
第一节 伊斯兰教 1481
第二节 佛教 1487
第三节 道教 1489
第四节 基督教 1490
第五节 天主教 1491
第三章 人民生活 1492
第一节 农村居民生活 1492
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1496
第四章 风俗 1500
第一节 民族特征 1500
第二节 生产商贸习俗 1501
第三节 生活习俗 1502
第四节 人生礼仪 1506
第五节 岁时节日 1512
第五章 方言 1515
第一节 常用词语 1515
第二节 回族使用的借词及选择性用语 1531
第三节 语法特点举例 1535
第二十六篇 人物 1539
第一章 人物传记 1539
第一节 前志立传人物名表 1539
第二节 人物传略 1540
第二章 人物简介 1567
第三章 革命烈士名录 1594
第四章 英模名录 1598
第五章 名人表 1622
附录 1624
请裁新宝二县疏 1624
埂外开垦夺宜疏 1626
中央批转乌兰夫、习仲勋、汪锋三同志关于处理内蒙、宁夏两自治区划界纠纷问题的报告 1628
国务院关于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撤销惠农县的决定 1639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石嘴山市行政区域的批复 1640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划调整问题的批复 1641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1643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地级中卫市等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1644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石嘴山市行政区划的通知 1645
关于石嘴山市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1647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石嘴山市陶乐县的通知 1649
修志始末 1651
索引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