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1
1.1 选题的目的、意义 1
1.2 香港与内地建筑师执业资格互认状况概述 2
1.3 相关概念界定与诠释 5
2 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相关要素举要 23
2.1 建筑师身份特征与职业定位 23
2.2 注册建筑师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30
2.3 注册建筑师执业服务的内容、范围与程序 54
2.4 注册建筑师执业经营模式中的个人作用 59
2.5 注册建筑师执业的行业管理模式探索: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 63
3 香港与内地建筑学教育及评估制度比较研究 68
3.1 香港建筑学学位教育 68
3.2 内地建筑学专业教育 73
3.3 香港与内地建筑学专业教育体系的差异性 76
4 香港与内地建筑师许可及注册制度比较研究 78
4.1 香港建筑师的许可及注册制度 78
4.2 内地注册建筑师的许可及注册制度 81
4.3 香港建筑师与内地注册建筑师的许可及注册制度比较 82
5 香港与内地建筑师执业制度比较研究 85
5.1 执业范围比较研究 85
5.2 执业方式比较研究 88
5.3 认可人士管理制度的差异 90
5.4 建筑师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93
6 香港与内地的市场准入比较研究 97
6.1 中国内地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概述 97
6.2 香港与内地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比较 100
6.3 香港与内地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制度优势比较 103
7 政策建议 105
7.1 总体建议 105
7.2 关于建筑法规体系 106
7.3 关于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与考试方式 108
7.4 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 111
7.5 关于设计保险 112
7.6 关于工程造价管理 113
7.7 关于市场准入 114
7.8 小结 116
8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与香港建筑师学会建筑师资格互认协议政策建议对比稿 118
附录 127
附录一: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与香港建筑师学会建筑师资格互认协议 127
附录二:我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与香港建筑师学会资格互认培训教材范围 132
附录三:香港建筑师学会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2008年资格互认培训、测试与面试申请人遴选办法 134
附录四: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136
附录五:《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 143
附录六:人事部、建设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145
附录七:CEPA中关于建筑业的承诺 149
附录八:2012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50
附录九:关于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与相关国际组织签署《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实质性对等协议》的公告 151
附录十: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154
附录十一:英国建筑教育的专业实践训练与建筑师注册考试 156
附录十二: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程序与方法 162
附录十三:关于积极推进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174
参考文献 176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176
2.期刊文章 177
3.外文文献 180
4.相关网站、媒体文件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