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债之总说 1
第一节 债之意义 2
一、序言 2
二、债之定义说明 3
抽象意义 3
制度分析 4
三、债之定义之检讨 5
第二节 债之效力 7
一、平面状态 7
二、垂直状态 7
三、自然债务 9
四、无责任债务 11
第三节 债权之特性 13
一、债权特性之说明 13
债权为财产权 13
债权为请求权 13
债权为对人权 14
二、债权与物权 15
债权与物权之分化 15
债权与物权之混合 16
第四节 债法之构造 17
一、现行债编之构造形式 17
二、现行债编构造之逻辑分析 18
债编构造之逻辑构成 18
债总内容之说明 20
三、债总与债各之结合关系 23
债权与契约之债 24
债总与单独行为之债 24
债总与非法律行为之债 24
第二章 债之发生 25
第一节 总说 26
一、债之发生之原因 27
二、债之发生之规范意义 27
债之发生非所有债之发生之规定 28
债之发生非尽为债之发生原因之规定 28
债之发生非为债之通则之规定 28
债之发生非尽为债之成立要件之规定 28
第二节 契约 30
一、契约之概念 31
契约用语之说明 31
契约之定义说明 31
契约概念之检讨 32
二、契约之分类 33
有名契约与无名契约 33
双务契约与单务契约 35
有偿契约与无偿契约 36
要式契约与不要式契约 37
要物契约与不要物契约 38
要因契约与不要因契约 39
本约与预约 39
主契约与从契约 40
自主契约与附合契约 40
一时性契约与继续性契约 41
三、契约之成立 42
契约之成立要件 42
客观合致之范围 43
契约成立之方法 45
契约成立之特殊方式 47
四、要约与承诺 48
要约 48
承诺 53
五、悬赏广告 55
悬赏广告之意义 55
悬赏广告之契约上性质 56
悬赏广告之效力 57
悬赏广告之消灭 59
六、优等悬赏广告 59
优等悬赏广告之意义 59
优等悬赏广告之效力 61
优等悬赏广告之消灭 62
七、契约法之指导原理 62
民法之指导原理与契约 62
契约自由原则及其流弊 62
契约社会化及其使命 64
第三节 代理权之授与 69
一、意定代理之授权 69
授权行为之意义 69
授权行为与基本法律关系 71
二、共同代理 72
共同代理原则 72
共同代理之例外 73
三、无权代理 74
无权代理之意义及类型 74
表见代理 74
狭义无权代理 78
第四节 无因管理 83
一、总说 83
无因管理规定之逻辑性质 83
无因管理之规定内容 84
二、无因管理之意义及成立 85
无因管理之意义 85
无因管理之成立要件 87
三、无因管理之效力 89
无因管理之类型问题 89
无因管理效力之内容 92
四、无因管理之消灭 101
五、准无因管理 102
第五节 不当得利 105
一、总说 105
不当得利规定之逻辑性质 105
不当得利之基本内容 105
二、不当得利之成立要件 106
须受利益 106
须致他人受损害 108
须无法律上原因 112
三、不当得利之类型构成 115
要件规定与类型构成 115
效力规定与类型构成 19
回顾与寄语 124
四、不当得利之效力 125
非给付不当得利 125
给付不当得利 132
转得人责任 144
第六节 侵权行为 149
一、总说 149
侵权行为规定之逻辑性质 149
侵权行为之基本内容 149
本节叙述范围 151
二、一般侵权行为 154
权利侵害类型 154
利益侵害类型 176
违反法律保护类型 180
类型化法律政策之探讨 187
三、特殊侵权行为 191
总说 191
便宜规定之特殊侵权行为 192
民法上古典型之固有特殊侵权行为 203
民法上现代型之固有特殊侵权行为 223
特别法上之特殊侵权行为 252
四、侵权行为之效力 264
损害赔偿之当事人 264
损害赔偿之方法 266
财产损害之赔偿范围 266
非财产损害之赔偿范围 279
侵权赔偿债权之特性 295
第三章 债之标的 307
第一节 总说 308
一、债之标的之意义 308
二、给付之形态 309
积极给付与消极给付 309
可分给付、连带给付与不可分给付 310
一时性给付与继续性给付 311
特定给付与不特定给付 312
单一给付与合成给付 312
第二节 种类之债 313
一、种类之债之意义 313
二、种类之债之确定 313
三、种类之债之特定 314
特定之意义 314
特定之效力 317
第三节 货币之债 320
一、货币之债之意义 320
二、货币之债之种类 322
本国货币之债 322
外国货币之债 323
第四节 利息之债 326
一、利息之债之意义 326
利息之债之定义说明 326
利息之债之形态 327
二、利息之债之社会化 330
现行法之内容 330
附带说明 333
第五节 选择之债 336
一、选择之债之意义及成立 336
选择之债之意义 336
选择之债之成立 337
二、选择之债之特定 337
选择 337
给付不能 341
特定之效力 343
三、选择之债之相类概念 343
选择之债与种类之债 343
选择之债与任意之债 344
选择之债与请求权竞合 345
第六节 损害赔偿之债 348
一、总说 348
损害赔偿之债之意义 348
损害赔偿之偿之类型 348
损害赔偿之债之体系 349
二、损害赔偿之债之成立 352
损害之原因 353
责任原因 353
损害原因事实与损害间须有相当因果关系 354
三、损害赔偿之方法 354
传统解释论之面貌 354
晚近之发展 357
四、损害赔偿之范围 362
约定赔偿范围 362
法定损害赔偿范围 363
赔偿金额之减免 365
五、非财产损害赔偿之扩大 370
旧事重提说明 370
侵权行为与非财产损害赔偿 373
债务不履行与非财产损害赔偿 373
惩罚性赔偿金 380
回顾与展望 382
六、损害赔偿额之计算标准 383
物之价格 384
计算之时点 384
计算之处所 384
七、讓与请求权 385
讓与请求权之意义 385
让与请求权之构成上争议 386
让与请求权之成立要件 388
让与请求权之周边制度 391
八、损害赔偿之社会化 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