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法律权利》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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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徐宪江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0
  • ISBN:9787509317327
  • 页数:271 页
图书介绍:本书全面总结了中国百姓所拥有的法律权利,比如宪法性权力,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力,物权,债权,职场权利,消费权利,社会权利,民事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权利,知识产权,环境权,特殊权利的权利等。

第一章 宪法性权利——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1

公民权利的“尚方宝剑”——人权 1

“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平等权 2

老百姓参与政治的主要方式——选举权 4

你也能当主人翁——被选举权 5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的权利——言论、出版自由权 7

表达自己意愿的特殊途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 8

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信仰——宗教信仰自由权 10

千金不换的是“自由”——人身自由权 11

我的QQ你别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13

发现“当官的”犯了错怎么办?——批评、建议权 14

敢把“皇帝”拉下马——控告、检举权 15

第二章 人身权利——高于一切的生命与尊严 17

生命的安全不受侵犯——生命权 17

公民的健康受法律保护——健康权 18

人体器官可以自愿无偿捐赠——身体权 19

一辈子都要清清白白——名誉权 21

“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权利吗?——隐私权 22

中国人可不可以名叫“赵C”?——姓名权 24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肖像权 25

“一元官司”只为做人的尊严——人格尊严权 27

第三章 婚姻家庭权利——为家撑起“保护伞” 29

我的婚姻我做主——婚姻自由权 29

到底谁是一家之主?——男女婚姻家庭平等权 30

相互尊重理解的权利——夫妻人身权 32

生不生孩子不能由一个人说了算——生育权 33

夫妻间的性权利——配偶间的同居请求权 34

夫妻间谁挣的钱就是谁的吗?——夫妻财产权 35

私生子女的“护身符”——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权 37

特殊家人的“保护伞”——监护权 38

“父父子子”间的和谐亲情——亲属权 40

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财产权利——继承权 41

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收养权 42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收养解除权 44

赡养父母是每个人的义务——受赡养权 45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受扶养权 46

生活教育两不误——受抚养教育权 47

离婚的父母都有关爱孩子的权利——探望权 48

第四章 物权——我的财产我做主 50

是自己的就要坚决维护——所有权 50

房子是一个人的,楼顶却是大家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51

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相邻权 53

共同财产的处置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财产共有权 54

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不得随便剥夺——土地承包经营权 56

买来的土地也要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建设用地使用权 57

一户一宅,安居乐业——宅基地使用权 59

花钱看海景,请别阻挡我的视线——地役权 60

债权的保护利器——抵押权 62

拿在手里才安心——质权 63

不履行合同就不还被留置的物品——留置权 64

第五章 债权——无债才能一身轻 67

“白纸黑字”的分量——合同债权 67

做生意也要讲究先来后到——先履行抗辩权 68

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权 70

不得不“消灭”的权利——终止权 71

最有力的债权保全措施——撤销权 72

充分的自由权利——选择权 74

不是自己的东西就别拿——不当得利债权 75

多做好事不吃亏——无因管理债权 76

第六章 职场权利——保护自己才能实现自我 78

就业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就业权 78

付出劳动就应当拿到合理的报酬——取得劳动报酬权 79

“安全第一”不只是口号——劳动安全卫生权 80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正当权利——休息休假权 82

外地人就可以不上保险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83

企业培训何时真正“着陆”?——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84

给劳动者一个说理的地方——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86

第七章 消费权利——用好手中权杖,不花“受气钱”和“冤枉钱” 88

买就买的放心,用就用的安全——安全权 88

明明白白才是真——知情权 89

我选择,我喜欢——自主选择权 91

一分钱,一分货——公平交易权 92

损害赔偿,天经地义——获偿权 93

誓死捍卫你的尊严——人格尊严和民族习惯受尊重权 95

第八章 社会权利——谙熟与政府打交道的基本规则 97

政府与百姓应是鱼水情——获得行政服务权和行政协助权 97

法无明文禁止即许可——请求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抵制违法行政权 98

被处罚的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陈述权及申辩权 100

公民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其上级“告状”——要求行政复议权 101

特定情况下违法可以不受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豁免权 103

给当事人一个辩解的机会——听证权 105

心平气和更容易解决问题——申请行政调解权 106

行政机关做错了也要赔——请求行政赔偿权 108

合法行政造成损失也要补偿——要求行政补偿权 110

老百姓也有权了解“红头文件”——行政了解权(知情权) 111

第九章 民事诉讼权利——原告被告都是平等的 114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民事诉讼权利平等权 114

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民事辩论权 115

你的权利你做主——民事处分权 117

当事人可以约定到哪个法院打官司——民事协议管辖权 118

你可以对受理案件的法院说不——民事管辖异议权 120

对方与法官熟识怎么办?——民事回避申请权 121

对于法院作出的具体裁定也可以说不——民事申请复议权 123

打官司还必须具有资格——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享有权 124

当事人有权查阅、复制诉讼中的材料——民事诉讼材料查阅、复制权 125

诉讼中的以和为贵——民事和解权 127

人数众多的,推举代表参加诉讼——民事诉讼代表人推选权 129

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第三者”——民事诉讼参加权 130

没有行为能力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定代理权 132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民事诉讼委托代理权 133

当事人对证据也可以有所作为——民事诉讼证据收集、提供权 135

对于你的证据,我可以提出质疑——民事诉讼当事人质证权 137

民事诉讼中的“自我表白”——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权 138

证据存在损毁灭失的危险怎么办?——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申请权 140

民事诉讼的期间还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期间顺延申请权 141

民事调解自由的体现——民事调解申请权和民事调解协议反悔权 143

给诉讼中的财产“买个”保险——财产保全申请权 144

没有判决,也可以执行——先予执行申请权 146

民事诉讼费用不一定非交不可——民事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权 147

五毛钱也可以打官司——民事起诉权 149

被告有辩解的权利——民事答辩权 150

打官司遇到不能说出来的秘密怎么办?——案件不公开审理申请权 152

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告原告——民事反诉权 153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提出撤诉——民事撤诉权 155

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怎么办?——民事上诉权 156

生效的判决还可以申请再审吗?——民事申诉权 157

索要债务不一定非得打官司——支付令申请权 159

支票丢了怎么办?——公示催告申请权 161

对于执行你可以说不——民事执行异议权 162

不执行可以,拿担保来——民事执行担保申请权 163

执行也可以延期——民事延期执行申请权 165

对付“老赖”的法宝——民事执行申请权 166

得饶人处且饶人——民事申请执行撤销权 168

资不抵债怎么办?——破产申请权 169

破产不等于企业的死亡——破产和解权 171

第十章 刑事诉讼权利——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174

刑事诉讼被告不懂汉语怎么办——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 174

罪犯也有权利为自己说话——刑事辩护权 175

发现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怎么办?——申请回避权 177

表达不满的权利——申请复议权 179

判刑、赔偿两不误——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权 180

特定情况下,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直接起诉权 181

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得回答——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权 183

被告人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刑事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和上诉权 184

被害人认为量刑过轻可以申请抗诉——要求抗诉申请权 185

死刑犯的最后一道“救命符”——死刑案件申请复核权 187

有损害不一定有处罚——意外事件者不受刑事追诉权 188

对精神病人的特殊照顾——精神病人不受刑事追诉权 190

特定情况下给他人造成伤害而不必负责的权利——正当防卫权 191

你有权两害相权取其轻——紧急避险权 193

适时终止就会得到法律的减免处罚——中止犯、从犯、胁从犯从宽处理权 194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自首、立功者的从宽处罚权 195

罪犯的法定权利——申请减刑、假释和取保候审权 197

追诉时效的威力——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嫌疑人不受刑事追诉权 200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权利——“民告官”,有理走遍天下 202

民告官,不新鲜——行政诉讼的起诉权 202

有理就要说出来——行政诉讼中的辩论权 203

原告也能对行政机关的执行说“不”——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权 204

在哪儿起诉谁说了算?——选择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权 206

弱势群体的有力武器——法律援助权 207

复议还是起诉,当事人自己做主——选择先行复议权 209

原告不想告了怎么办?——行政诉讼中的申请撤诉权 211

谁都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请求追究违法人员责任权 212

法院对行政案件不能久审不判——要求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案件权 213

我的权利我作主——行政赔偿诉讼中的请求调解权 215

行政诉讼中,举证是被告的义务,原告的权利——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证据权 216

没判决也能先拿钱——行政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权 218

当事人有权申请暂缓拘留并提供担保——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权和要求他人提供担保权 219

国家有错也得赔——请求国家赔偿权 220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脑力劳动应该得到尊重 223

一举成名天下知——作品的发表权 223

张“冠”能否李“戴”——署名权 224

我的作品你别动——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226

剽窃也是种“错”——复制权 227

整理材料或他人作品形成新作品——整理权 229

当心网络这把双刃剑——信息网络传播权 231

著作权人有权改编自己已有的作品——改编权 232

用另一种语言表达作品——翻译权 234

“书”多力量大——汇编权 235

一稿不可多投——出版者权 237

权利行使也要有度——作品合理使用权 238

创造性决定价值——发明专利权 240

专利被侵权如何维护——请求保护权 242

小发明也能赚大钱——专利转让权 243

实施别人的专利需要经过同意——许可实施权 245

第十三章 环境权——每一个人都应该生活在阳光下 247

白天不懂夜的黑——采光权 247

享受美好日照,享受美好生活——日照权 248

站得高,望得远——眺望权 249

还我一片美丽的风景——景观权 251

第十四章 特殊群体的权利——让弱者轻松地走在前列 253

给未成年犯一份宽容——少年犯的从宽处理权 253

死刑也要人性化——未成年人和孕妇犯罪不适用死刑权 254

维护未成年犯尊严——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理权 255

要保证退休人员老有所养——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 256

要因材施教,不能一开了之——受教育权 258

给海外游子一个温暖的家——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保护权 259

营造孩子们心灵的蓝天白云工程——未成年人精神纯正权 260

附录 26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