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志·宗教志》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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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 版 社:长沙市:湖南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9
  • ISBN:7543821265
  • 页数:573 页
图书介绍:

概述 1

第一章 宗派源流 31

第一节 天台宗 31

第二节 三论宗 37

第三节 唯识宗 39

第四节 律宗 41

第五节 净土宗 45

第六节 禅宗 49

一、南岳系 52

二、青原系 69

三、菏泽系 75

四、其他系统不明者 76

第七节 密宗 76

第八节 其他佛学研究者 78

第二章 寺院和宗教活动 87

第一节 当代重点寺院 87

一、麓山寺 87

二、开福寺 91

三、南台寺 94

四、福严寺 96

五、上封寺 98

六、祝圣寺 99

七、密印寺 101

八、石霜寺 104

第二节 历代著名寺院 107

附录 一般寺院名录 117

第三节 寺院经济 120

一、田租收入 120

二、香火收入 121

三、经忏收入 122

四、布施收入 122

五、高利贷和商业收入 123

六、城市房租收入 123

第四节 宗教活动 123

第三章 社团和事业机构 126

第一节 社团 126

一、民国时期 12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134

第二节 事业机构 147

一、教育和出版事业机构 147

二、社会福利事业机构 154

第四章 社会活动和涉外交往 156

第一节 文艺活动 156

一、诗歌 157

二、绘画 162

三、书法 163

四、音乐、雕刻 164

五、文化活动 165

第二节 爱国进步活动 166

第三节 生产服务活动 173

一、长沙 173

二、南岳 176

三、其他县市 179

第四节 国际往来 185

一、古代 185

二、近代 186

三、当代 187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湖南道教 202

第一节 源流和名道 202

第二节 宫观经济 218

第三节 宗教生活 219

第四节 文学艺术 222

第五节 同政治的关系 231

第六节 社团组织 232

一、中国道教会湘支部 232

二、中国道教会长沙支部 233

三、长沙市、县道教研究会 233

四、湘潭道教社团组织 233

五、南岳佛道救难协会 234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湖南道教 236

第一节 经济来源 237

第二节 主要宫观 238

一、当代重点宫观 239

二、历代著名宫观 246

第三节 道教音乐与宗教活动 257

第四节 各级道教协会 258

一、省道教协会 258

二、各地道教协会 265

第五节 涉外接待 269

第六节 人文建设 271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湖南伊斯兰教 281

第一节 伊斯兰教进入湖南 281

一、回、维族将领率部驻邵阳、常德落籍 281

二、维吾尔族穆斯林落籍桃源 284

三、穆斯林来湖南经商定居 284

第二节 伊斯兰教教坊 285

一、清真寺 285

二、清真寺管理 304

三、清真寺经济 306

第三节 清末以来自培阿訇 308

第四节 教派纷争 308

一、“新老教派”之争 308

二、教权之争 310

三、出教和“半边教” 312

第五节 坟山案件 315

一、护墓斗争 315

二、回坟纠纷 320

第六节 文教福利事业及团体 321

一、文教事业 321

二、福利事业 327

三、团体组织 329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湖南伊斯兰教 330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前的湖南伊斯兰教 331

一、伊斯兰教受到保护 331

二、穆斯林热爱新中国 331

三、支援抗美援朝 332

四、积极投入保卫世界和平斗争 333

第二节 “文革”十年受冲击 333

第三节 拨乱反正,恢复正常宗教活动 334

一、平反冤假错案,恢复清真寺正常活动 334

二、成立湖南省伊斯兰教协会 335

三、协助销毁有损民族团结的书刊 336

四、选考经学生深造及参加朗诵活动 337

五、解决穆斯林清真三食问题 338

六、涉外事务 338

七、援助灾区 339

八、组织参观学习 339

附录 340

一、湖南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340

二、湖南省清真寺民主管理条例(试行) 342

三、马邻翼传略 344

四、李仁山传略 346

第一章 组织及活动 354

第一节 沿革 354

一、教区和传教士 354

二、教堂和教徒 357

第二节 外国修会 359

一、在湖南传教并占有教区的外国修会 359

二、在湖南协助传教的外国女修会和修女 360

第三节 修道院 360

一、男修道院 360

二、女修道院 362

第四节 公教进行会 363

第五节 传教员培训班 364

第六节 建立圣统制及黎培里的活动 365

第二章 教案 367

第一节 湘(潭)、清(泉)、衡(州)教案 367

第二节 衡州教案 370

第三节 周汉反洋教 371

第三章 教办社会事业 375

第一节 教育事业 375

第二节 卫生事业 377

第三节 慈幼事业 382

第四节 难民收容所 384

一、长沙教区难民所 384

二、沅陵教区难民所 385

三、衡阳教区难民所 385

第四章 经济状况 387

第一节 鸦片战争前 387

第二节 1840年至1901年 388

第三节 1901年至1945年 388

第四节 抗战胜利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 390

第五章 “三自”爱国运动 391

第一节 外国传教士破坏人民解放斗争 391

一、策划应变 391

二、散发反动传单,向国外输送情报 392

三、支持土匪武装叛乱 393

四、培植亲信,打击爱国力量 393

五、利用“圣母军”对抗人民政权 394

第二节 “三自”革新运动 396

一、湖南各地“三自”革新会筹委会的成立 396

二、“三自”同反“三自”的斗争 398

三、长沙市天主教革新会正式成立 399

第三节 湖南“三自”革新运动新阶段 400

一、全省神职人员爱国主义学习班 400

二、第三次全省爱国神职人员会议 400

三、出版革新丛书和创办《新声》半月刊 401

四、成立“湖南省各教区教友爱国会联络委员会” 401

五、湖南天主教代表赴京参加中国天主教首届代表会议 402

六、独立自主、自选自圣主教 403

七、建立自养经济 404

八、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407

第六章 拨乱反正,恢复正常*宗教活动 409

第一节 全面落实宗教政策 409

第二节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410

一、健全爱国组织、恢复宗教活动 410

二、祝圣主教神父、培养接班人 414

三、为社会主义社会作贡献 415

四、涉外事务 416

附录 418

一、湖南天主教教区沿革表 418

二、解放前湖南天主教教徒基本情况表 419

三、解放后湖南天主教基本情况表 420

四、湖南省天主教爱国会章程 421

五、湖南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章程 423

第一章 教派沿革及其在湖南的活动 434

第一节 伦敦会 434

第二节 长老会 435

第三节 复初会 436

一、湘北区会 436

二、湘西区会 437

第四节 遵道会 438

第五节 中华基督教会湖南大会 439

第六节 中华内地会 441

第七节 循道公会 443

第八节 中华信义会 445

一、湘中信义会 446

二、湘西信义会 447

三、湘北信义会 448

四、道友会 448

第九节 中华圣公会 449

一、鄂湘教区 449

二、桂湘教区 450

第十节 中华宣道会 451

第十一节 浸信会 452

第十二节 圣洁会 453

第十三节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453

第十四节 真耶稣教会 454

一、真耶稣教会 454

二、中华真耶稣教会 457

三、基督教长子会 457

第十五节 基督徒聚会处 458

第十六节 长沙自立福音会 458

第十七节 中华基督教自立会 459

第十八节 中国耶稣教自立会靖县分会 459

第十九节 基督化家庭实验所 460

第二十节 门诺会 461

第二十一节 景则会 461

第二十二节 耶稣家庭 462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湖南基督教 463

第一节 传教活动 463

一、城乡逐家布道队 463

二、名目繁多的布道活动 464

三、各种形式的定期聚会 465

第二节 神学教育 466

一、湖南圣经学院 467

二、益阳信义圣经学校 469

第三节 社会事业 469

一、教育事业 469

二、卫生事业 482

三、救济慈善事业 487

四、长沙基督教青年会 490

第四节 教案 495

一、临武教案 495

二、衡州教案 496

三、辰州教案 496

四、长沙教案 497

五、宁乡教案 498

六、岳阳教案 498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湖南基督教 499

第一节 解放前后教会的应变活动 499

一、教派差会召开应变会议 499

二、教会应变的具体行动 502

三、长沙基督教团体联合会成立 504

第二节 三自爱国运动的兴起和发展 505

一、宣传发动 505

二、建立筹委 506

三、三自与反三自斗争 507

四、学习运动 508

五、实现大联合 509

第三节 组织生产、兴办事业 510

一、长沙市 510

二、沅陵县 511

三、衡阳市 511

四、澧县 512

第四节 拨乱反正后的三自爱国运动 512

一、全面落实宗教政策 512

二、为社会作贡献 515

三、对外友好往来 516

附录 520

一、1949年湖南省基督教基本情况统计表 520

二、1996年湖南省基督教堂点基本情况统计表 521

三、湖南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 523

四、湖南省基督教协会章程 525

五、湖南省基督教关于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的规定 527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宗教事务管理 533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宗教事务管理 535

第一节 机构沿革 535

第二节 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538

第三节 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547

第四节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51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宗教事务处、省建委等单位《关 于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等问题的意见》 554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宗教事务局《关于我省 六座全国重点寺庙交接管理工作的意见》 556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发 布的两个宗教法规的通知 559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全省重点寺观教 堂的通知 562

五、湖南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 564

后记 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