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第一章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制度的中国情境解读 7
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独特历程 7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独特含义 13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独特功能 17
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独特困境 18
(一)司法解释与法律解释 18
(二)司法解释与国家立法 21
第二章 民商事类司法解释(1997—2008)基本状况研究 25
一、民商事类司法解释总体情况统计 25
二、大型民商事类司法解释情况统计 39
三、民商事类司法解释的作用 50
(一)对法律适用的作用 50
(二)对党和国家政策贯彻的作用 52
(三)对立法不足进行弥补的作用 57
(四)对法律制定的作用 62
四、备受关注与争议的民商事类司法解释剖析 64
(一)“齐玉苓案批复”之死 64
(二)“同命不同价”之争 76
五、民商事类司法解释工作总体评价 89
第三章 民商事类司法解释方法研究 93
一、法律解释方法与司法解释方法辨析 93
二、解释方法类型之一:纯粹解释 99
三、解释方法类型之二:漏洞补充 108
四、解释方法类型之三:司法造法 125
(一)形式上符合漏洞补充、实质上属于造法 125
(二)根据党和国家政策或法律原则创设新的裁判规则 133
(三)根据法理或基于社会效果考量,直接修改法律的具体规定 136
(四)为了满足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将以往的司法解释作为依据 137
(五)立法本身对是否存在溯及力问题没有特别规定,为了解决审判需要作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规定 138
五、民商事类司法解释方法的位序问题探讨 140
(一)三种类型解释方法的评析 140
(二)解释方法之排序规律探讨 142
六、刑事类司法解释方法之比较研究 145
第四章 民商事类司法解释适用问题研究 154
一、司法解释作为裁判依据的问题 154
二、民商事类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 160
(一)生效时间 160
(二)溯及力 172
(三)失效时间 190
三、民商事类司法解释适用中的冲突问题 192
(一)司法解释与法律间的冲突 192
(二)行政法规(规章)与司法解释间的冲突 195
(三)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 197
(四)司法文件与司法解释间的冲突 201
四、地方人民法院指导性意见与司法解释的关系问题 206
第五章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制度的完善 208
一、司法解释应有的品格 208
二、地方人民法院指导性意见的改造 212
三、司法解释工作本身的完善 214
(一)设立司法解释专门工作机构 214
(二)解释理由与解释主文同时公布 215
(三)废除“批复”、保留“答复” 218
四、反思与改善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关系 220
结语 222
参考文献 227
后记 232
图2—1 司法解释基本情况统计图 26
图2—2 民商事类司法解释四种形式比例图 27
图2—3 “同命不同价”漫画 77
表2—1 司法解释基本情况统计表 26
表2—2 民商事类司法解释四种形式比例统计表 27
表2—3 “解释”形式的基本情况与解读者情况统计表 28
表2—4 “规定”形式的基本情况与解读者情况统计表 31
表2—5 “批复”形式的基本情况与解读者情况统计表 34
表2—6 对部分大型司法解释制定背景及过程统计表 39
表2—7 对大型司法解释制定周期分类统计表 49
表4—1 解释形式有关生效时间情况的统计表 161
表4—2 规定形式有关生效时间情况的统计表 164
表4—3 批复形式有关生效时间情况的统计表 169
表4—4 解释形式有关溯及力的情况统计表 173
表4—5 对溯及力未作专门规定的“解释”情况统计表 176
表4—6 规定形式有关溯及力情况统计表 177
表4—7 对溯及力未作专门规定的“规定”情况统计表 179
表4—8 批复形式有关溯及力情况统计表 181
表4—9 对溯及力未作专门规定的“批复”情况统计表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