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基础问题 1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念解析 1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含义 1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称谓及理解 2
第二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意义 7
一、确立了行政案件的不同救济途径 7
二、确立了法院的行政审判权限范围 10
三、确立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权范围 10
四、确立了行政主体的司法审查豁免权范围 10
第三节 影响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若干变量和因素 11
一、影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若干变量 12
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 19
第四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 23
一、列举式确定方式 23
二、概括式确定方式 24
三、结合式确定方式 25
第二章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演变及趋向 27
第一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演变 27
一、旧中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简介 27
二、新中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发展 30
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趋向 43
一、受案范围调整应当符合行政诉讼立法目的 44
二、对受案范围确定方式的反思 45
三、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反思 46
四、对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的反思 47
五、对终局行政裁决行为不可诉的反思 47
六、将行政合同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8
七、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48
第三章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50
第一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相关规定总览 50
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原则 52
一、尽可能扩大和逐步拓展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52
二、妥善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 53
三、人民法院在政权体制中的作用 55
四、既借鉴外国经验,又考虑本国实际 55
第三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标准 57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标准概述 57
二、对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立标准的反思 59
第四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 64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概述 64
二、对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定方式的反思 70
三、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基本情况总结 73
第四章 可诉性行政行为 74
第一节 可诉性行政行为概述 74
一、可诉性行政行为的定义 74
二、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点 75
三、可诉性行政行为的范围 78
第二节 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79
一、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 79
二、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 84
三、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97
四、拒绝或者不予答复要求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申请的案件 102
五、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案件 113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118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121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126
第三节 涉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政案件 129
第五章 不可诉行为 134
第一节 不可诉行为概述 134
一、不可诉行为的定义 134
二、不可诉行为的特征 135
三、不可诉行为的范围 136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不可诉行为 136
一、国家行为 136
二、抽象行政行为 144
三、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157
四、终局行政裁决行为 167
第三节 《若干解释》增设的不可诉行为 175
一、刑事司法行为 175
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187
三、行政指导 203
四、重复处理行为 213
五、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222
第六章 部分不可诉行为的可诉性研究 231
第一节 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研究 231
一、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的理由分析 232
二、对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理由的反思 234
三、将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39
第二节 高校纪律处分行为的可诉性研究 243
一、问题的提出 244
二、司法救济高校学生受教育权所面临的困惑 246
三、司法救济高校学生受教育权必须解决的两个问题 248
主要参考文献 255
一、著作类 255
二、论文类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