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法律行为与私人自治 7
一、什么是私人自治 7
二、法律行为是实现私人自治的工具 9
三、为什么要珍视私人自治 15
四、私人自治的制度化与法律行为的产生 8
五、本章结论 30
第二章 法律行为的正义性评价 32
一、法律制度应具备伦理上的正义性 32
二、法律行为的正义性表现为交换正义 35
三、法律行为的正义性表现为程序正义 40
四、交换的等值性与主观价值理论 44
五、自治是正义性的评价基准 52
六、本章结论一一兼论我国法上的显失公平制度 54
第三章 法律行为与私法形式主义 58
一、法律价值决定法律品格 58
二、私法形式主义的概念厘清 59
三、私人自治与私法体系的自治性 6
四、私人自治与形式平等及抽象人格 69
五、私人自治、康德的可普遍化原则与形式正义 72
六、法律行为是工具理性行为 76
七、本章结论 78
第四章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性质的反思 83
一、我国学界的主流观点 83
二、立法层面的阐释 85
三、司法层面的阐释 90
四、价值哲学层面的阐释 93
五、定性错误的可能缘由 98
六、本章结论 102
第五章 法律行为与强制性规范 106
一、适法要件的现行立法与理论认识 106
二、私法上强制性规范的特色 110
三、适法要件的应然功能 114
四、本章结论 119
第六章 法律行为与公序良俗 121
一、公序良俗的概念厘清与功能分析 121
二、不确定概念的可能危险性 130
三、国家伦理中立与公序良俗 137
四、如何防止裁判者滥用公序良俗 149
五、本章结论 153
结语 一一兼论法律行为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155
参考书目 161
后记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