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第一章 朱熹生平与法律实践 3
一、博学律文 4
1.朱子世家 4
2.法学启蒙 5
二、初治律法 8
1.同安治律 8
2.差监潭州 10
三、再掌法锤 14
1.知南康军 14
2.浙东江西任上 18
四、三掌法槌 22
1.漳州入仕 22
2.潭州新政 26
第二章 朱熹义理法律观 29
一、孔子伦理法律观 29
1.孔子伦理法 29
2.传统法律儒家化 32
3.二程新儒家法律观 35
二、朱熹义理法律观 38
1.义理多义殊异 38
2.义理法律诉讼 39
三、朱孔法律观思想比较 44
1.法律思想的传承性 45
2.法律思想的经世致用性 47
3.法律思想的社会性 49
4.法律思想的理性化 50
第三章 朱熹德刑法治观 51
一、先秦儒家德治思想 51
1.三代之德 51
2.儒家之德 53
二、朱熹“德”之内涵 55
1.原始意义之德 56
2.哲学之德 56
3.“道德”之“德” 57
4.政治之德 57
三、朱熹德治思想内涵 59
1.德之教化 60
2.正人 61
3.民之邦本 67
四、儒家传统德礼政刑观 70
1.德主刑辅 70
2.以德去刑 71
3.重教轻罚 72
4.先教后刑 73
五、朱熹德礼政刑关系论 74
1.同一性 75
2.层次性 76
3.针对性 77
4.主从性 78
第四章 朱熹立法原则观 80
一、无讼立法原则 80
1.无讼流源与内涵 81
2.无讼与不留狱 87
二、慎刑司法原则 89
1.慎思 90
2.限制自专 92
3.赦小过 93
4.罪责自担 93
三、小变其法原则 94
1.经世制宜 94
2.公私两便 95
四、公平公正原则 96
1.公为心之理 96
2.司法与公正 97
五、法顺人情原则 100
1.人情内涵 100
2.情法观 103
第五章 朱熹法律价值观 106
一、孔孟荀法律价值观 106
1.孔子法律价值观 106
2.孟子法律价值观 108
3.荀子法律价值观 109
4.法家法律价值观 111
二、朱熹内圣之人格价值——“存天理,灭人欲” 112
1.存天理,灭人欲 112
2.知圣与成圣 114
三、法律价值追求终极目标——平天下 118
1.明明德于天下 119
2.天下为公 120
3.天下大一统 124
四、“平天下”实现的途径 126
1.亲贤 126
2.乐利 130
3.各得其所 131
第六章 朱熹法律起源论 132
一、“天道性气”法律渊源流变 132
1.先秦法律渊源流变 132
2.秦汉以来法律渊源流变 139
二、朱熹法律起源理论基础 147
1.性论 148
2.气化论 149
3.理气论 150
4.气质之性、天命之性与天地之性 152
5.一理二气五行 154
三、朱熹法律起源论 155
第七章 朱熹道统法统论 160
一、朱熹道统法统思想源流 161
1.先秦道统法统思想源流 161
2.汉唐道统法统思想源流 165
3.两宋新儒家道统法统思想源流 167
二、朱熹道统法统思想形成 172
1.乾道年间道统法统思想勾画 172
2.淳熙年间道统法统思想成熟 174
3.绍熙年间道统法统思想确立 176
三、朱熹道统谱系论 177
1.朱熹道统谱系 177
2.朱熹道统谱系承续性 179
四、朱熹道统与法统关系论 183
1.圣人之道传授与心传 184
2.道统与《尚书》“十六字” 185
3.人心道心思想与危殆精微 186
4.“十六字心传”与“孔门传授心法” 186
第八章 朱熹论犯罪原因与预防 188
一、天理人欲论 188
二、犯罪具体原因 191
1.气禀薄 191
2.德礼废坏 192
3.贫富与不均 194
4.世道衰微 195
5.法不善 196
6.家教不良 197
三、朱熹犯罪预防的理论基础——性善论 198
四、朱熹犯罪预防措施 200
1.教之 200
2.正心诚意 202
3.以严为本、以宽济之 206
4.富民 209
5.保甲与厚俗 212
6.宗社与家教 214
第九章 朱熹《舜典象刑说》与刑法观 216
一、刑法法理学理论基础——心性情阴阳学说 216
1.心论 216
2.心与性情 217
3.刑与阴阳 219
二、朱熹恤刑观 220
1.圣人畏刑之心 220
2.恤刑非宽恤之义 222
三、朱熹刑名观 223
1.五刑 223
2.流刑 225
3.金作赎刑 226
4.象刑、明刑 230
四、刑罚运用 232
1.一般运用 232
2.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234
3.罪疑从轻 235
4.血亲复仇 236
5.弑君弑父 236
第十章 朱熹土地所有权论 238
一、维护封建土地所有权 238
1.公田 238
2.民田 240
二、经界制与屯田制 242
1.经界制 242
2.屯田制 250
三、土地的取得与占有 252
1.土地的取得 252
2.限制兼并 254
四、土地使用处分权 255
1.自由耕作收益 255
2.允许租佃 256
3.限制质典 258
4.反对荒废田地 259
第十一章 朱熹盐法论 260
一、反食盐专卖,行多种模式 260
1.官府鬻盐最为非法 260
2.数法并行 263
3.自食私盐 265
二、随其所向,不与民争利 266
1.与民共之 266
2.宽其赋敛,无征诛之扰 268
3.任其所之,随其所向 269
三、择不可行之处,小变其法 270
1.因事制宜,以趋一时之便 270
2.盐法管理改革 273
第十二章 朱熹证据排伪法则观 276
一、“以义理之所当否而知之”法则 277
二、“致知格物”法则 279
1.格物穷理 279
2.推致、类推 280
三、“以其左验之异同而质之”矛盾法则 281
1.左验异同 281
2.比较矛盾法 282
四、“核其事实”笃行实践法则 283
1.调查法 283
2.实验法 284
五、全面排伪法则 284
1.穷尽其意 284
2.穷尽其理 285
第十三章 朱熹法律思想历史地位 287
一、朱熹之学对后世的影响 287
1.朱熹法律思想对统治阶层的影响 287
2.朱熹法律思想对民间社会的影响 291
3.朱熹之学对后世法律思想的影响 292
二、朱子之学发挥圣贤蕴奥 293
1.发挥圣贤仁礼之言,集理学之大成 294
2.发挥圣贤民本之言,立为民国之本 297
3.发挥圣贤无讼之言,画平天下之图 297
4.发挥圣贤道统之言,树新儒之正统 298
三、朱子之学折衷融合 299
1.折衷融合儒释道法 299
2.折衷融合宋儒之学 303
3.折衷融合两宋理学 304
四、朱子之学有补治道 305
1.科学理性思想有补治道 305
2.与时俱进创新有补治道 306
3.简易世俗致用有补治道 308
附录篇 310
附录一 荀子礼法思想探析 310
一、礼法形成论 310
二、荀子“礼”的内涵 314
1.荀子对孔子礼学的继承 315
2.荀子对孔子礼学的发扬 317
三、荀子礼法关系论 319
附录二 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南宋房地产典卖制度 324
一、典卖、抵当和买卖 324
二、典卖的成立、撤销和无效 327
1.典卖的成立 327
2.典卖的撤销 330
3.典卖的无效情形 332
三、典卖房地产的回赎 334
1.回赎的条件 334
2.回赎期限 335
3.典价与折算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