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状况 1
二、历史与文化 1
第一章 漳州概述 1
三、漳州与台湾的渊源关系 2
四、漳州籍侨民分布情况 4
五、对外开放的情况 5
六、市花——水仙花 7
七、辖区内各县(市、区)简介 8
八、主要行政机构的地址及电话 26
第二章 旅游观光 31
一、旅游管理机构及旅行社 31
二、主要景区景点 32
三、主要文物古迹 44
第三章 交通运输 61
一、汽车客、货运 61
三、交通事故处理须知 63
二、出租汽车 63
四、公路交通事故报警点 64
五、铁路运输 66
六、购买飞机票须知 67
七、水路运输 68
第四章 邮政电信 70
一、福建省各地市、漳州市各县(市、区)邮政编码和长途电话区号 70
二、市区邮电网点 71
三、急用电话号码 71
四、申请安装电话 72
五、漳州市电话语音信息服务台 72
第五章 文体娱乐 76
一、图书馆 76
二、博物馆 76
五、工人文化宫 77
四、灯谜艺术馆 77
三、文化馆 77
六、青少年宫 78
七、公园、动物园 78
八、体育运动场所 79
九、新华书店 81
十、主要文化单位 82
十一、影剧院 84
十二、歌舞厅、卡拉OK厅 85
第六章 购物指南 87
一、专业市场 87
二、综合集贸市场 88
三、财贸商场 89
四、漳州三宝——水仙花、片仔癀、八宝印泥 90
五、六大名果——荔枝、龙眼、柑桔、香蕉、柚子、菠萝 91
六、优质产品 93
七、消费者的投诉 98
第七章 风味小吃 99
一、米类 99
二、面粉类 105
三、肉类 114
四、水产类 116
五、果蔬类 119
第八章 外商投资 121
一、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121
二、投资导向 121
三、投资的方式与程序 123
四、投资的优惠政策 124
五、投资项目的申请、审批程序 126
六、中外合营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29
七、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简介 129
第九章 对外贸易 130
一、出口商品暂行管理办法 130
二、进口商品管理制度 132
三、自营进出口企业的设立条件与审批手续 133
四、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审批手续 134
五、“三来一补”须知 134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的审批程序 135
七、补偿贸易的审批手续 136
八、对台小额贸易须知 137
九、技术引进合同管理办法 137
十、技术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138
十一、在境外兴办非贸易性企业的审批手续 140
十二、公派劳务人员出境审批手续 142
十三、外国企业(港澳企业)在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办理的手续 145
第十章 土地房产 146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46
二、土地审批权限 148
三、国家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148
五、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149
四、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149
六、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申请和审批 151
七、市区土地登记发证须知 151
八、公房租用有关规定 152
九、房屋产权办理程序 154
十、私房修建审批手续 155
十一、城镇私房买卖、互换、赠与 156
十二、房产转移办证须知 157
第十一章 海关商检 158
一、海关机构简介及职能 158
二、华侨和台湾同胞带进免税物品限量表 160
三、限制进出境物品 160
四、禁止进出境物品 161
五、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物品的规定 162
六、进出境旅客选择“红绿通道”通关的规定 163
七、简化进出境旅客通关手续的公告 165
八、进出口货物报关须知 167
九、商检机构简介及职能 168
十、办理进口商品检验 169
十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须知 172
第十二章 工商税务 174
一、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须知 174
二、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科技性社会团体申请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须知 175
三、企业变更登记 175
四、企业注销登记 176
五、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须知 176
六、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的有关规定 178
七、申请商标注册须知 180
八、申请刊播、设置、张贴广告须知 180
九、申请经济合同鉴证须知 181
十、申请国内合同仲裁须知 181
十一、税务登记须知 182
十二、纳税申报须知 183
十三、购用发票 184
十四、申请减免税程序 186
十五、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187
第十三章 标准、计量、质量 188
一、申办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手续 188
二、申报采用国际标准验收程序 188
三、申报工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登记手续 189
四、企业单位申请计量定级、升级考核审批手续 190
五、申办建立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手续 191
六、企业、事业单位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发证审批手续 192
七、乡镇企业计量工作达标考核审批手续 193
八、申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手续 194
九、企事业单位申办《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手续 195
十、个体工商户申办《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手续 196
十一、申办计量仲裁和计量调解手续 197
十三、申办产(商)品质量仲裁或投诉手续 198
十二、申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证书》程序 198
十四、申请签署营业执照手续 200
十五、申请办理条形码手续 200
十六、申办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程序 201
第十四章 金融证券 203
一、金融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责 203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贷款须知 206
三、储蓄存款须知 208
四、居民办理外汇须知 209
五、证券的发行与交易 211
六、债券与股票 211
七、居民购买股票的方法 213
八、金银管理规定 214
九、识别假币常识 215
一、公证业务 217
第十五章 公证律师 217
二、公证申请 218
三、律师业务 218
四、律师对各类案件收案条件 219
五、请律师辩护或担任代理人的好处 220
六、市区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 220
第十六章 新闻出版 221
一、新闻机构介绍 221
二、举行新闻发布会须知 225
三、内部报刊管理规定 225
四、音像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227
五、集体、个体、私营书店(摊)管理的有关规定 228
六、图书、报刊印刷管理的有关规定 230
第十七章 户籍治安 232
一、入户申请 232
二、入户条件 232
三、暂住人口管理 233
四、《居民身份证》的申办 235
五、死亡人口注销手续 236
六、私房出租的管理 236
七、严厉查禁的社会丑恶现象 236
八、消防须知 237
九、派出所 238
十、市区治安报警点设置及其职能 239
第十八章 车辆管理 242
一、新机动车入户手续 242
二、机动车辆过户、年检须知 243
三、自行车管理规定 244
四、驾驶员的培训、领证、年审 245
五、缴纳汽车、农用车、摩托车、拖拉机购置附加费须知 247
六、交警部门 249
一、人身保险 250
第十九章 保险保障 250
二、财产保险 257
三、涉外保险 259
四、保险服务单位 260
第二十章 水电液化气 261
一、供水设备简介 261
二、自来水用户须知 261
三、办理低压电用户的新装、增容手续 262
五、临时用电申请 263
四、变更用电申请 263
六、液化石油气服务单位 264
第二十一章 卫生医疗 265
一、食品与公共场所的卫生 265
二、食品卫生许可证及其申办程序 266
三、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程序 267
四、申请个体开业行医 267
五、申办药品零售企业条件与程序 268
七、医疗保健单位简介 269
六、申办药品生产企业条件与程序 269
第二十二章 计划生育 275
一、生育与节育 275
二、优待与奖励 278
三、限制与处罚 280
四、流动人口的管理 282
五、服务机构 284
第二十三章 上学入托 286
一、省、市直属院校 286
二、市区中小学、幼儿园 287
三、幼儿园入园须知 289
四、小学入学须知 289
五、中学入学须知 289
六、办理转学手续 290
八、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程序 291
七、成人高校、中专招生程序 291
九、实施义务教育对家庭的要求 292
第二十四章 调动求职 293
一、干部调配 293
二、工人调动 294
三、人才交流 294
四、国内人才智力服务 295
五、国外人才智力服务 296
六、劳务市场 297
七、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干部程序 298
八、城镇待业人员办理《待业证》须知 299
九、农村、外省劳力办理《务工许可证》须知 299
十、办理停薪留职、辞职手续 300
第二十五章 对台往来 302
一、台湾同胞来往大陆应申请办理的旅行证件 302
二、台湾同胞申请来大陆应履行的手续 302
四、台湾同胞在大陆收养子女应办理的有关手续 303
三、台湾同胞需多次来往大陆应办理的手续 303
五、台湾同胞继承在大陆遗产的规定 304
六、大陆公证机关可为台湾同胞提供的法律服务 305
七、台湾演艺团体和个人在大陆进行有偿演出的规定 306
八、台湾体育团队到大陆参加比赛的规定 307
九、台湾学术团体和学者来大陆进行学术交流的有关手续 308
十、台胞捐赠事宜的有关规定 308
十一、台湾居民在大陆现行犯罪的处理 309
一、因私申请出国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311
第二十六章 出境入境 311
二、因公出国护照签证须知 312
三、申请往港澳定居的条件 313
四、申请前往台湾的条件 313
五、申请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须知 313
六、申请出境人员须知 314
七、入境人员须知 315
一、城市环境保护须知 317
第二十七章 环境保护 317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与要求 318
三、排污申报登记程序 319
四、排污收费制度 319
五、举报与控告 320
六、环保机构 321
第二十八章 民政优抚 322
一、转业军人的安置 322
二、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 323
三、结婚登记手续 325
四、离婚登记手续 326
五、复婚登记手续 326
六、华侨与国内公民、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结婚须知 326
七、台湾同胞与大陆公民结婚须知 328
八、在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与大陆公民结婚须知 329
附录一:主要宾馆酒店 330
附录二:各县(市、区)宾馆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