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本册说明 1
上 1
一、日军罪行调查的缘起 1
1.同盟国准备成立联合国调查战争罪行委员会会议纪录 1
2.国民政府外交部关于联合国战争罪行委员会讨论战罪起算日期等函电 8
3.国民政府外交部附抄联合国国际战罪法院公约草案公函 11
4.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招待新闻记者之书面谈话 16
5.行政院关于调查日本在华暴行案训令 17
6.军事委员会有关战争罪犯各项法规呈 18
7.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等检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罪证纲要等通令 21
8.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对日战犯处理政策会议纪录 25
9.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处理战犯业务报告 30
二、日军罪行调查委员会和南京大屠杀案专项调查 33
(一)机构成立及其裁撤 33
1.行政院抄发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组织规程训令 33
2.行政院关于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与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 36
合并改隶内政部训令 36
3.行政院关于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成立暨报国民政府备案指令 45
4.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公布本会会议规则 47
5.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公布本会办事细则 48
6.行政院公布本院战罪调查组工作大纲 49
7.张厉生拟请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改隶外交部呈 51
8.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职员名册 52
9.管欧关于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裁撤及善后事务函 56
10.行政院裁撤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遣散员工训令 57
(二)历次全体会议暨常务会议纪录 58
1.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 58
2.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 60
3.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秘书处编印本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及第七次常务委员会议纪录 61
4.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 67
5.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秘书处编印本会第五次全体委员及第八次常务委员会议纪录 68
6.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秘书处编印本会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暨敌人罪行调查办法 70
7.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秘书处编印本会第七次全体委员及第九次常务委员会议纪录 74
8.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议事程序及会议纪录 77
9.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秘书处编印本会第九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 79
10.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 86
11.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 88
12.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 90
(三)南京大屠杀案专项调查与统计 92
1.内政部汇编南京大屠杀案敌人暴行调查统计代电 92
2.敌人罪行调查表之一 93
3.敌人罪行调查表之二 214
4.敌人罪行调查表之三 371
5.敌人罪行调查表之四 525
中 577
6.敌人罪行调查表之五 577
7.敌人罪行调查表之六 668
8.敌人罪行调查表之七 822
9.敌人罪行调查表之八 972
10.敌人罪行调查表之九 1130
11.敌人罪行调查表之十 1215
12.敌人罪行调查表之十一 1243
下 1259
13.敌人罪行调查表之十二 1259
14.敌人罪行调查表之十三 1308
15.敌人罪行调查表之十四 1458
三、南京市政府的调查 1515
(一)南京市政府及社会局调查 1515
1.南京市政府抄发敌人罪行调查表式公函 1515
2.南京市政府秘书处及第四区填报敌人罪行调查表等令函 1520
3.南京市政府秘书处及第一区填报敌人罪行调查表往来公函 1521
4.南京市社会局吉承炽呈报陈刘氏其夫其子被日军枪杀等调查 1522
5.程国祥为其子被日军掳去向无音信呈 1523
6.南京市政府抄发人民检举告发日本宪兵罪行办法训令 1524
7.沙沈氏为其夫被日军强掳音讯杳无呈 1525
8.南京市政府抄发日本罪证调查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罪证纲要等训令 1526
9.南京市政府抄发抗敌伤亡人民调查表式等训令 1527
10.南京市政府催交抗敌伤亡人民调查表毋得再延训令 1530
11.南京市政府关于日本罪证调查小组赴各地调查予以协助等代电稿 1530
12.南京市社会局饬各影院放映南京大屠杀调查工作宣传幻灯片训令 1532
13.南京市政府办理敌人罪行报告书事项训令 1533
14.南京市社会局编制敌人罪行资料调查表 1534
(二)南京市各区及乡镇调查 1536
1.南京市第一区呈报本区人民遭受敌人屠杀及因敌人暴行死伤调查表令函稿 1536
2.南京市第一区关于抗敌伤亡人民调查表填报情形公函稿 1550
3.汤山区筹备处搜集日本战犯罪证材料呈 1551
4.南京市第七区关于敌寇惨杀死亡人口及拆毁房屋调查表呈 1553
5.南京市第四区填报敌人罪行调查表呈 1557
6.南京市第六区搜集日本战犯罪证呈 1557
7.南京市第十二区区公所报送敌人罪行调查表呈 1562
8.南京市第六区抗敌伤亡人民调查表 1565
9.南京市第十二区汇送各乡镇敌人罪行调查表呈 1572
10.南京市第十一区抗敌伤亡人民调查表 1592
11.南京市汤山区抗敌伤亡人民调查表 1652
12.南京市第三区汇送抗敌伤亡人民调查表呈 1681
13.南京市第十一区区公所大屠杀案调查小组委员名册呈 1683
14.南京市第十一区区公所报送大屠杀案调查表八百八十五份呈 1685
15.南京市第十区呈送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表公函 1686
16.南京市第五区抗敌伤亡人民调查表 1687
四、南京市临时参议会调查 1688
(一)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 1688
1.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组织规程 1688
2.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公布南京大屠杀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组织简章 1692
3.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录 1693
4.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增聘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委员函 1695
5.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录(节录) 1697
6.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公布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设置区调查小组委员会办法 1698
7.南京市第一区成立南京大屠杀案小组调查委员会及经费公函稿 1700
8.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会聘请顾问名单 1702
9.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关于成立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会的公告 1702
10.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会结束会议纪录 1703
(二)调查与统计 1704
1.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关于市民沈万顺妻女遭日机炸死等公函 1704
2.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秘书处催交南京大屠杀案调查表 1704
等公函 1704
3.南京市临时参议会检送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种类统计表等公函 1707
4.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秘书处附送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照片公函 1717
5.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协助调查南京大屠杀案经过概述 1718
五、首都地方法院调查 1722
1.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调查敌人罪行报告书 1722
2.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编《搜集敌人各种罪行表册》 1728
3.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编《敌人罪行资料调查表》 1740
六、中央党政机关调查 1751
1.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存刘守春南京大屠杀等罪证调查陈述 1751
2.国民政府国防部军法处协助调查南京大屠杀案公函 1753
3.蒋介石关于南京市民尽情陈诉遭受日本暴行等事实代电 1754
4.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存胡袁氏等南京大屠杀案罪证调查 1758
5.国民党中央秘书处郑彦棻关于南京大屠杀等罪证调查函 1761
6.司法行政部附送战罪审查表快邮代电 1776
7.尚德义赴日为南京大屠杀案出庭作证等呈 1894
8.司法行政部检送南京大屠杀案罪证资料代电 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