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部动植物卫生监督局 3
第A亚章 动物福利 3
第1部分 术语定义 3
第2部分 法规 7
第3部分 标准 32
第4部分 动物福利法下处理争议的实施规定 89
第11部分 马保护法 90
第12部分 马保护法下处理争议的实施规定 100
第49部分 法律下审理争议的实施规则 102
第B亚章 畜禽疾病的合作控制和扑灭 102
第50部分 因结核而销毁的动物 103
第51部分 因布鲁氏菌病而销毁的动物 108
第52部分 因伪狂犬病而销毁的动物 113
第53部分 口蹄疫、胸膜肺炎、牛瘟和其他畜禽传染病 115
第54部分 羊痒病的控制 118
第55~56部分 [保留] 120
第C亚章 动物(包括禽类)及动物产品的州际运输 121
第70部分 法律下审理争议的实施规则 121
第71部分 总则 122
第72部分 牛得克萨斯热 132
第73部分 牛疥癣 137
第74部分 [保留] 141
第75部分 马、驴、小马驹、骡和斑马中的传染疾病 141
第76部分 [保留] 143
第77部分 结核病 143
第78部分 布鲁氏菌病 158
第79部分 绵羊和山羊痒病 190
第80部分 家畜副结核病 192
第82部分 外来新城疫、衣原体病和禽沙门氏菌肠炎 194
第85部分 伪狂犬病 210
第89部分 28小时法的政策声明 219
第D亚章 动物(包括家禽)及动物产品的进出口 221
第91部分 出口牲畜的检查和处理 222
第92部分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进口:要求认可的程序 235
第93部分 某些家畜、家禽、鸟类和某些家畜、家禽、鸟类产品的进口;对运输工具和运输集装箱的要求 236
第94部分 牛瘟、口蹄疫、禽流感、外来新城疫、非洲猪瘟、猪瘟、疯牛病:禁止或限制进口 319
第95部分 动物副产品(除肠衣外)、干草和稻草进入美国的卫生控制 341
第96部分 外国动物肠衣进口美国的规则 349
第97部分 进出口的加班福利 353
第98部分 进口动物的胚胎及精液 362
第99部分 法律下审理争议的实施规定 378
第E亚章 病毒、血清、毒素和类似制品;生物体和媒介 379
第101部分 定义 379
第102部分 生物制品执照 383
第103部分 执照前生物制品的实验生产、销售和评估 386
第104部分 生物制品许可证 387
第105部分 生物制品执照或许可证的缓期、取消或终止 389
第106部分 农业部项目或农业部控制和监督下使用的生物制品的免检 390
第107部分 依照未延期和未取消的执照的生产的免检 390
第108部分 执照场所的设施要求 391
第109部分 执照场所的灭菌和巴斯德灭菌 394
第112部分 包装和标签 394
第113部分 标准要求 401
第114部分 生物制品的生产要求 497
第115部分 检查 507
第116部分 记录和报告 508
第117部分 许可证场所内的动物 509
第118部分 扣押、查封和定罪 511
第122部分 生物体和媒介 512
第124部分 专利期修订 513
第123部分 病毒—血清—毒素法实施规则 513
第F亚章 用户费用 518
第130部分 用户费用 518
第G亚章 家禽发展 534
第145部分 国家家禽发展计划 534
第146部分 [保留] 562
第147部分 国家家禽发展计划附加规定 562
第H亚章 动物品种 593
第151部分 动物品种标识及纯种动物档案 593
第156部分 自愿检查和出证服务 602
第I亚章 自愿检查和出证服务 602
第J亚章 兽医的授权及授权资格的暂停或取消 604
第160部分 术语 604
第161部分 授权兽医的要求和标准及授权的中止或取消 605
第162部分 授权兽医资格中止或取消的实施规定 608
第K亚章 公共信息 610
第165部分 信息的获得 610
第L亚章 猪健康保护 611
第166部分 猪健康保护 611
第167部分 猪卫生保护法处理争议的实施规定 615
第168~199部分 [保留] 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