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论术丛稿》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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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黄静嘉著
  • 出 版 社: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302125260
  • 页数:417 页
图书介绍:本书之论述涵盖春秋断狱,传统法制之儒家化,以及清代副次司法法源即“例”之繁碎。而清例这整理则曾为晚清刑部尚书薛允升(云阶)引为生平志业。薛氏巨著《读例存疑》,即为其历年心血之结晶。1970年,美国亚洲学会中文研究中心刊行该书之重刊本,黄氏在本书中,并就其受托规划及编校该重刊本之历程,及其所遭遇到的学术性之相关问题,提出说明以资商榷。又黄氏本于其对台湾整理“淡新档案”计划之认知,在本书中并对中国近、现代司法档案之保存与整理,亦提出其看法、心得及建议。

目录 1

自序 1

甲编 传统法制之儒家化与现代化 3

第一章 中国传统法制儒家化之登场与体系化——以程树德所辑两汉春秋决狱案例为切入点 3

第一节 春秋决狱与中国传统法制之发展——以“儒家化”为讨论轴心 4

第二节 管窥两汉法制略貌:春秋决狱滥觞之历史情境 6

第三节 董仲舒春秋决狱佚文之考释 15

第四节 两汉以春秋决狱之例考释 24

第五节 对本章所举两汉春秋决狱案例之一些补充讨论 53

第六节 对于两汉与后世刑制在严酷程度上之差异的一些观察——以殴父罪及私为人妻罪为例 58

第七节 两汉春秋决狱制之法源性质:比附、类推与论理解释 62

第八节 两汉春秋决狱与我国法制之演进:“儒家化”及其体系化之问题 66

第九节 余言 69

第二章 我国传统法制与“儒家化”之途穷及清末之法制改革 77

第一节 检视在法制现代化过程中,终遭废弃之两千年来若干典型的“儒家化”条款,及隅抗之“礼教派”之心态 78

第二节 “礼教派”之余音缭绕——董康在20世纪30年代犹有之复古论议 92

第三章 沈寄簃(家本):我国法制现代化之父 98

第一节 天降斯人以竟斯役 99

第二节 旧律体制下的道德人伦主义及刑罚思想 101

第三节 沈氏修律与我国法制的现代化 106

第四节 沈氏及其同时代杰出法曹树立的典型 109

乙编 两岸法制及法学之分途与合流,并介述台湾之法学家 113

第四章 为日本窃据而蒙尘50年之我国边陲海疆台湾之法制(1895—1945) 113

第一节 施行特别统治之异法地域的殖民地性法制基调 115

第二节 殖民地法制分期:由军令统治、律令立法到敕令立法 117

第三节 行政法制与相关庶政设施 121

第四节 民事法制之递嬗 127

第五节 刑事法制与刑事政策之变迁 132

第六节 司法裁判与检察体制 136

第七节 以律令形式制定并在殖民统治的过程中继续有效之若干有关刑事之实体及程序的规定 137

第八节 殖民地统治终结期之法制与对殖民地人民之钳制与凌虐益为严酷 145

第五章 台湾“淡新档案”与所谓台湾“旧惯”之搜集及整理 159

第一节 引言 160

第二节 “淡新档案”介绍 162

第三节 《台湾旧惯调查报告》介绍 165

第四节 日据时期台湾“旧惯”之承认及日本民法之适用 167

第五节 余言 170

附录一 《淡新档案选录》各编目录 171

附录二 《台湾私法》各编目录 175

附录三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目录 178

第六章 由有关身份法之判例看殖民地法院如何适用“旧惯” 181

第一节 对“旧惯”之法源位阶及“导正”问题之依违摇摆 182

第二节 对“旧惯”加以重申而肯定之判例 186

第三节 限制或依扩张解释变更“旧惯”之例 197

第七章 中华边陲海疆台湾地区本土之法学家:以戴炎辉氏作为一个代表人物——并略述大陆来台与台湾本土法学家之互动及对台湾法学之影响 205

第一节 前言 206

第二节 求学经过 207

第三节 短暂的执行律师业务、郡行政首长及法官生涯 208

第四节 任教上庠及开创学风 209

第五节 学术成就 211

第六节 大陆来台与台湾本土法学家之互动及对台湾法学发展之影响 216

第七节 参与司法实务及其影响 218

第八节 对于戴氏之评价:一个处新旧交替及中外交会之际不可多得的法律学者 220

第九节 对戴氏顺致怀念之忱 221

第八章 20世纪来中国法制之现代化——神州中原大陆及边陲海疆台湾之一度分途及今后统合之展望 223

第一节 前言 224

第二节 自1902年以迄1949年神州大陆法制之回顾 225

第三节 1949年以后的台湾法制(附及1945—1949年间光复初期之台湾法制) 230

第四节 余言:望眼欲穿以期待新中国法系在大陆之建成 235

丙编 “例”之宿命的繁碎及薛云阶整理清例之志业 239

第九章 清季法学大家长安薛允升先生传——一位传统法学的殿后人物 239

第一节 前言 240

第二节 家世、科第及初任刑部司曹 241

第三节 外官时期——由道府、藩臬两司及权漕督 246

第四节 召归朝廷——初任刑部堂官 248

第五节 刑部堂官时期之治狱 252

第六节 贬官与再任堂官及逝世 257

第七节 有关律例的研究与著述 260

第八节 结论 262

附录 薛允升年表 265

第十章 对清代法制中“例”的问题之一些看法——并述20世纪60年代为美国亚洲学会中文研究资料中心规划《读例存疑》重刊本之几点原则 268

第一节 “律”外制“例”,明律即然,惟清代大盛 270

第二节 律守一定,而例则因时而变动? 271

第三节 清“例”之繁碎及其流弊 274

第四节 薛允升(云阶)对整理清例之贡献:《读例存疑》一书之问世 277

第五节 为美国亚洲学会中文研究资料中心规划重刊本之几项原则 279

第十一章 薛著《读例存疑》重刊本编校经过之说明 280

第一节 律例条文及全书之校勘与经查证及参考之重要书目 282

第二节 就律例予以编号及就附例标目以利查索 285

第三节 相互参考条文之列注 287

第四节 律例条文及全书之标点之斟酌 287

第五节 在重访哈佛期间赓续未竟之业并向曾予惠助人士致谢 295

丁编 两岸近、现代法制史料之保存、整理问题 301

第十二章 对于两岸近、现代法制史料之保存、整理与研究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从中华法制史料之双璧“淡新档案”及“巴县档案”谈起 301

第一节 引言:我国近、现代地方司法档案之命运多蹇及其保存整理之重要 302

第二节 “台湾文书”之出土及其更名为“淡新档案”得以保存整理之始末 304

第三节 已知的大陆地区性司法档案“巴县档案”、“南部县档案”、“黄岩县诉讼档案”以及其他的地区性档案出现的可能 305

第四节 “淡新档案”及边陲海疆台湾传统法制及传统社会之研究——法制史学者戴炎辉氏功不可没 308

第五节 寄语:两岸应协同致力于我国近、现代司法档案之保存 316

第十三章 民初大理院及平政院之裁判档案之整理与研究 318

第一节 民初大理院判决例及平政院裁决录之整理汇集与出版 319

第二节 大理院之“法官造法”及“司法兼营立法”之问题 321

第三节 有关大理院裁判所据之法源之讨论:《大清现行刑律》民事有效部分及民律草案 323

第四节 两院人的机制(推事、评事及诉讼代理人) 328

第五节 Law in society:以科际整合之方式研究法制及社会发展之相互影响 330

第十四章 “淡新档案”研究成果之一范例——戴著《清代台湾的乡治》初读、选录及书后 333

第一节 前言:本文解题及戴著成书经过及全书论述之范围 335

第二节 戴氏从事此书研究主题之优越条件:掌握资料之厚实及其他 338

第三节 “官有正条,民有私约”,村庄为自治体,联庄为乡治中心:汉庄及其变则(隘与屯),联庄总理一职及职务 341

第四节 绅衿、族长、业户及其他乡职:户婚、土田、钱债、口角细故应先经族亲调处 344

第五节 乡庄之作为共同团体而存在,庄民之互助合作及庄务之执行:庄及族长之司法权是否国家所授与? 347

第六节 从比较法史之观点析论“业”的法律性质:由“一业两主”,即“大租户”及“小租户”之并存谈起 350

第七节 村庄及村庄庙:戴氏与《台湾私法》各有持见,另一比较法史学之议题 355

第八节 官无封建而吏存封建,胥吏为世缺,捕快有帮丁:幕友及家丁之角色 358

第九节 吏差盘踞衙门:陋规及需索 361

第十节 本书为“淡新档案”研究成果之一范例,亦为本书主题研究领域中之一项里程碑 364

第十一节 对两岸法史学者的一些建议,并期待有更多利用法史文献的研究成果 367

附录 371

李著《沈家本传》黄序 371

卢著《民初立嗣问题的法律与裁判——以大理院民事判决为中心(1912—1927)》黄序 374

黄著《春帆楼下晚涛急——日本对台湾殖民统治及其影响》自序 380

孑然一身的旅人——本书作者八十自叙诗(《挥别二十世纪及其激情而多难的岁月》序诗) 386

后记 391

参考文献 397

索引 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