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篇 英美法总论第一章 英美法概念及其沿革 3
第一节 英国法 3
第一款 英国法的概念第二款 英国法的沿革第二节 美国法 34
第一款 美国法的概念第二款 美国法的沿革第二章 审判制度 57
第一节 英国的审判制度 57
第一款 沿革第二款 现行法院组织第三款 律师、法官、陪审团第二节 美国的审判制度 71
第一款 州法院第二款 联邦法院第三章 法源(sources of law) 81
第一节 序说——判例法主义(case law system) 81
第二节 判例法 82
第一款 序说——遵从选例法理(doctrine of precedent)第二款 权威判例第三款 由判例推论(reasoning with case)第四款 先例法理的沿革第三节 制定法(legislation or statute law) 98
第一款 制定法的形式第二款 制定法的解释(statutory interpretation)第四节 习惯(custom) 113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地方习惯第三款 事实习惯第二篇 侵权行为法第一章 序说 123
第一节 侵权行为法的构成 123
第一款 个别的侵权行为(particular torts)第二款 沿革第二节 侵权行为法的历史 126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中世纪——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第三款 近代——过失责任主义(fault liability)第四款 现代——过失责任主义的反思第二章 “过失”(negligence) 137
第一节 序说 137
第一款 “过失”的概念第二款 “过失”法的沿革第三款 “过失”法的构成第二节 注意义务(duty of care) 139
第一款 问题的意义第二款 一般注意义务(general duty of care)第三款 法律承认的义务状(duty-situation recognised by law)第三节 违反注意义务(breach of duty of care) 150
第一款 注意的基准(standard of care)第二款 适用基准所考虑的要因第三款 违反义务的证明——事实推定原则(res ipsa loquitur)第四节 因果关系(causation) 155
第一款 问题的意义第二款 事实因果关系(cause-in-fact)第三款 损害的间隔性(remoteness of damage)第五节 “过失”的特殊类型 162
第一节 序说 177
第一款 产品制造人责任(products liability or manufacturer's liability)第二款 雇用人对于受雇人的责任(employer's liability)第三款 土地占有人的责任(occupier's liability)第三章 非法侵害(trespass)或直接侵害 177
第二节 对人身的“直接侵害”(trespass to person) 179
第一款 暴行(battery)第二款 暴行未遂(assault)第三款 非法监禁(false imprisonment)第四款 故意的间接侵害第三节 对土地的“直接侵害”(trespass to land) 180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侵害第三款 救济第四节 对动产的“直接侵害”(trespass to chattels) 183
第四章 非法妨害(nuisance) 185
第一节 序说 185
第一款 语义第二款 沿革第二节 对私人的非法妨害(private nuisance) 187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不合理的妨害(unreasonable interference)第三款 可以追究“非法妨害”责任的人(Who can be sued?)第四款 受“非法妨害”法救济的人(Who can sue?)第五款 抗辩(defence)第六款 救济方法(remedies)第三节 对公众的非法妨害(public 197
第一款 意义第二款 特别的损害第三款 救济方法第五章 名誉毁损(defamation) 201
第一节 序说 201
第一款 意义第二款 沿革第三款 文字诽谤(libel)与口头诽谤(slander)第二节 名誉毁损的一般要件 205
第一款 诽谤言论(defamation statement)第二款 提及原告(reference to the plaintifi)第三款 公布(publication)第四款 责任的严格性第三节 抗辩(defences) 209
第一款 真实抗辩(justification or truth)第二款 公正评论(fair comment)抗辩第三款 特权事项(privilege)第四款 道歉(apology)第五款 美国的名誉损害法——和英国法的比较第四节 隐私(privacy) 218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美国法第六章 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的侵权行为 223
第一节 序说 223
第二节 拉依朗茨对弗莱彻原则 223
第一款 意义第二款 要件第三款 抗辩(defences)第四款 美国法第三节 替代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 231
第一款 意义及沿革第二款 要件第三款 求偿权第四节 动物饲养人的责任(liability for animals) 235
第一款 沿革第二款 责任的类型第三款 应予赔偿的损害范围(remoteness)第七章 其他的侵权行为 241
第一节 侵占(conversion) 241
第一款 概念第二款 侵占行为的形态第三款 救济第二节 经济侵权行为 243
第二节 自行过失(contributory negligence) 249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对原告既有权利的妨碍(interference with the plaintiff's pre-existing rights)第三款 非法手段产生的对原告营业上的妨碍(interferencewith the plaintiff's trade or business by unlawful means)第四款 共谋(conspiracy)第五款 胁迫(int 249
第一节 序说 249
第一款 意义、沿革第二款 1945年《法律修正(自行过失)法》第三节 被害人的同意(consent) 252
第一款 意义第二款 要件第四节 必要行为(necessity)及自卫(self-defence) 254
第五节 制定法的授权(statutory authority) 255
第九章 救济方法(remedies) 257
第一节 序说 257
第二节 损害赔偿① 257
第一款 总括赔偿原则第二款 损害赔偿的种类——非补偿性损害赔偿第三款 损害赔偿额(measure of damage)第三节 禁止命令(injunction) 266
第五节 诉讼时效法(limitation of action) 267
第一款 意义第二款 禁止命令的种类第四节 自力救济(self-help) 267
第六节 当事人的死亡 268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诉权在死后的继续(survival of action)第三款 作为责任原因的死亡第三篇 契约法第一章 序说 275
第一节 沿革 275
第一款 中世纪普通法第二款 近代契约法第二节 契约法的结构 282
第一款 一般的契约法(general law of contract)第二款 契约法的体系第二章 契约的成(formation of contract) 287
第一节 契约的定义 287
第二节 合意(agreement) 288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要约(offer)与要约引诱(invitation to treat,or invitation to offer)第三款 承诺(acceptance)与反要约(counter-offer)第四款 承诺的通知(communication)第五款 要约的失效(termination of offer)第三节 约因(consideration) 293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过去的约因(past consideration)第三款 约因的提供者第四款 利益(benefit)与不利(detriment)第五款 美国的约因法第四节 方式(form) 305
第一款 方式自由原则第二款 需要用印证书的契约第三款 需要书面的契约第四款 必须以书面证明的契约第五节 缔约能力(contractual capacity) 310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未成年人(minor of infant)第三款 法人(corporation)第四款 精神异常者(man of unsound mind)及酒醉者(drunkard)第六节 错误(mistake) 318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使合意失效的错误(共通的错误)第三款 阻止合意成立的错误第七节 不实表示(misrepresentation) 324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不实表示的要件第三款 不实表示的后果第四款 事实的不揭发(non-disclosure)第八节 胁迫(duress)与不当欺压(undue influence) 332
第一款 强迫第二款 不当欺压第九节 违法性(illegality) 334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违法契约的类型第三款 违法契约的后果第三章 契约的内容(contents of a contract) 353
第一节 明示的约款 353
第二节 默示的约款 356
第三节 免责约款(exemption clause or exception clause) 357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判例法对免责约款效力的限制第三款 制定法对免责约款效力的限制第四章 契约当事人(parties to contract) 369
第一节 契约关系之法理(doctrine of privity of contract) 369
第一款 一般性原则第二款 例外第二节 复数的约定人或受约人 372
第一款 复数的约定人第二款 复数的受约人第五章 违反契约(breach of contract) 377
第一节 契约的履行(performance) 377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履行义务的性质第三款 履行的方法第二节 违反契约的后果 379
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损害赔偿第三款 特定的救济(specific relief)第四款 解除(rescission or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第五款 诉讼时效(limitation of action)第六章 契约的挫折(frustration) 415
第一节 概念及沿革 415
第二节 “挫折”原因(frustration event) 416
第一款 后发的违法性第二款 后发的履行不能第三款 契约商事目的(commercial object)挫折第三节 排除适用挫折法理 418
第一款 明示的特约第二款 可能预见“挫折”原因第三款 当事人引起的“挫折”原因第四款 租地关系(leasee)第四节 “挫折”的效果 420
第五节 美国法 423
第一款 普通法第二款 《1943年法律修正(挫折契约)法》(Law Reform〈Frustrated Contract〉Act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