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释义》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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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唐德华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801615905
  • 页数:794 页
图书介绍:本书对执行法进行条文释义。

第一章 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1

一、执行机构的设置 1

二、执行根据 12

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52

四、人民法庭审结案件的执行 71

五、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决定 77

六、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的审查 78

七、执行机构的装备 88

八、执行人员的着装 90

九、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94

第二章 执行管辖 98

一、国内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管辖 98

二、国内仲裁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执行管辖 101

三、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执行管辖 107

四、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和处罚决定的执行管辖 110

五、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海关的处理和处罚决定的执行管辖 113

六、选择管辖权 115

七、管辖权争议的处理 117

八、执行管辖权的转移 119

一、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 122

第三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122

二、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146

三、申请执行应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152

四、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特殊要求 156

五、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161

六、申请执行费用的缴纳 167

第四章 执行前的准备和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一、执行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和内容 174

二、执行通知书的送达 188

三、采取执行措施的裁定 197

四、调取卷宗 200

五、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 201

六、对被执行人的询问 211

七、搜查 213

八、搜查时的强制开启 217

第五章 金钱给付的执行 219

一、查询、冻结、划拨存款 219

二、金融机构擅自解冻存款的处理 232

三、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时可执行财产的范围 234

四、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 239

五、对被执行人尚未支取的收入的执行 245

六、有关单位擅自处理被执行人收入时的处理 248

七、查封、扣押措施的裁定 249

八、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 264

九、担保财产的查封、扣押 266

十、查封的方法 285

十一、对查封财产的保管和使用 298

十二、对扣押财产的保管和使用 301

十三、擅自处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处理 304

十四、查封、扣押措施的解除 305

十五、拍卖和变卖 307

十六、拍卖、变卖的资产评估 364

十七、被执行人对查封财产的自行变卖 394

十八、拍卖、变卖价款的分配 398

十九、对知识产权的执行措施 403

二十、对股利收益的执行措施 410

二十一、对股票的执行措施 413

二十二、对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冻结 423

二十三、对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变价 435

二十四、对外资企业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变价 442

二十五、擅自支付股息、红利和转移股权的责任 454

第六章 交付财产和完成行为的执行 457

一、特定物的执行措施 457

二、财物持有人擅自协同被执行人转移财物的责任 461

三、交付财产的法律适用 463

四、对完成行为的执行措施 465

第七章 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 476

一、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发出履行通知 476

二、第三人异议的形式 494

三、执行机构对第三人的异议不审查 495

四、异议的确定及部分异议的处理 497

五、对第三人强制执行的条件 499

六、被执行人放弃或延缓债权无效 501

七、第三人向被执行人履行的法律后果 502

八、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得强制执行 503

九、法院为第三人出具履行证明 504

第八章 案外人异议的处理 505

一、执行异议的条件 505

二、对执行异议的审查 509

三、对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的异议成立的处理 514

四、对不属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的异议成立的处理 516

五、异议审查期间的担保及其处理 517

六、处理案外人异议需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的情形 519

第九章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521

一、变更私营独资企业业主为被执行人 521

二、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的主体的追加 525

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时执行主体的追加 530

四、被执行人分立时的主体变更 533

五、追加或变更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条件 537

六、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540

七、开办单位不重复承担责任 545

八、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由执行机构办理 546

第十章 执行担保和执行和解 558

一、执行中的财产担保 558

二、诉讼中的执行保证 566

三、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及形式 568

四、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的结案处理 573

第十一章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一、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的一般处理原则 578

二、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依法破产 596

三、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 600

四、参与分配的主持机构 605

五、申请参与分配的程序 606

六、优先权人、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 607

七、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 613

八、分配后剩余债务的清偿和执行 614

九、特殊情况下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参照参与分配处理 616

第十二章 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的适用 618

一、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拘传的条件 618

二、对被拘传人调查询问的时间限制 621

三、在辖区外采取拘传措施 623

四、应处罚的妨害执行行为 623

五、拒不履行或妨害执行行为的刑事责任 633

一、中止执行的情形 643

第十三章 执行的中止、终结、结案和执行回转 643

二、再审案件的中止执行 649

三、恢复执行 652

四、被执行人宣告破产的终结执行 654

五、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裁定 657

六、执行结案的期限 658

七、执行结案的方式 660

八、执行回转 662

九、执行回转时原物的处理 668

一、委托执行的委托期限 670

第十四章 委托执行、协助执行和执行争议的协调 670

二、不得委托执行的情况 675

三、受委托执行的法院资格 677

四、委托执行的手续 679

五、委托执行费用的收取 680

六、委托后不得自行执行 683

七、受托执行后及时联系 684

八、受托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 685

九、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时可直接执行其财产 687

十、受托法院可自行直接处理的事项 687

十一、变更被执行人由委托法院依法裁定 690

十二、需中止、终结案件时的处理 692

十三、受托法院认为法律文书有错误时的处理 694

十四、异地执行中的协助执行 696

十五、执行争议的协商和协调 700

十六、必须报请上级法院处理的情况 707

十七、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执行争议案件的特殊权限 707

十八、上级法院协调处理决定必须执行 708

第十五章 执行监督 709

一、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执行工作 709

二、纠正下级法院执行错误的程序 712

三、对下级法院应当不予执行的案件的处理程序 714

四、怠于行使执行权的监督程序 716

五、执行依据错误时的监督措施 717

六、申诉案件复查期间暂缓执行 720

七、上级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限及恢复执行的条件 721

八、下级法院不执行上级法院意见的责任 722

第十六章 附则 730

时间效力 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732

常用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 7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 7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7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76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 770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77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7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78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791

后记 793